关于结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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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0问

Q1

结婚的法定年龄?

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Q2

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为男女双方之间,基于完全自愿形成婚姻关系。

Q3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Q4

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5

除《民法典》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无效情形以外,当事人能否以其他理由诉请婚姻无效?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Q6

谁可以成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婚姻登记关系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Q7

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原告可否撤诉?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Q8

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可否调解?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Q9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是否还可以诉讼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能,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旧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

Q10

父母能未经子女同意收取他人财物,强迫子女与他人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Q11

可以在谈婚论嫁时索要“天价彩礼”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嫁索取财物。

Q12

哪些情形下婚姻关系可以申请撤销?

可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是因受胁迫而结婚;

二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三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身患重大疾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Q13

何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Q14

因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父母可以诉请撤销婚姻吗?

不能,必须是受胁迫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Q15

《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有无时间限定?

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因此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道之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内期间一般而言为固定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可延长、扣除或者重算。

Q16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

一是身份关系的恢复,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通俗理解即为“根本未结婚”。双方此前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为同居关系。

二是财产关系的重置,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进行判决。

三是同居期间所育子女适用法律不受影响,依旧适用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Q17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了,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

会被人民法院收缴。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Q18

工作很忙,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结婚登记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Q19

婚姻关系的建立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从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Q20

当事人能否以结婚登记程序有瑕疵,诉请撤销结婚登记?

不能,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Q21

何为“事实婚姻”?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Q22

婚姻给男女双方带来哪些改变?

一是身份关系的变动。结婚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近亲属、家庭成员。二是财产关系的变动。婚前婚后所得财产将有“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之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Q23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Q24

何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Q25

夫妻可以就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吗?

可以,但需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Q26

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自己名下所有房屋赠与对方,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能撤销赠与吗?

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Q27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能追回吗?

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追回。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28

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Q29

配偶必须承担另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吗?

原则上配偶无需承担另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配偶也需承担。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Q30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与他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赌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31

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还需要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吗?

需要。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Q32

“全职太太”没有收入,依赖丈夫工资生活,是否“低人一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Q33

丈夫可否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Q34

丈夫不喜欢妻子“抛头露面”,能限制妻子外出工作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Q35

一方收入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的,能要求另一方扶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Q3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能,必须满足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Q37

何为“家事代理权”?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相互代理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权利,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是否知晓、追认该代理行为,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Q38

一方能以收入高、学历高、能力强等理由限制或者干涉另一方抚养、教育子女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Q39

夫或妻对另一方的家庭暴力是否构成“虐待”?

虐待须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Q40

“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与他人同居”?

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必须具有“持续、稳定”的特征,“偶尔一次”或者不持续、稳定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等均不是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Q41

结束同居关系,需通过法院诉讼吗?

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但因同居期间财产或者子女抚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Q42

结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能,但有限制,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以上条件均需以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Q43

一方与他人重婚,涉及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能否参与诉讼?

能,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Q44

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结婚前,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

结婚后,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从法定。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Q45

婚姻期间,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女吗?

是。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Q46

子女可以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Q4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

父母仍需要支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Q48

何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Q49

父母没有经济收入,应如何承担子女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Q50

父或母经济拮据,子女因正当理由导致抚养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能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但不一定得到支持。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一般应予支持,如果父或母没有负担能力,法律亦无法“强人所难”。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婚姻是一份参考答案,却不是标准答案,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模式。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幸福的婚姻,需要彼此共同经营,莫用力过猛,也别散淡无为。愿你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反观自我,同理对方,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收获山林宇宙,共契往之的朝朝暮暮。

来源:人民法院报

▲H5带您解读宣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

原标题:《关于结婚,这50个问题,你需要知道!》

文章开始前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一个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95后女生,与男友相爱相杀N年后,终于定在今年的五月份我们要结婚啦~[可爱]所以结婚前家人想给我换一台车 之前有一台福睿斯代步,开了两年了趁着结婚的机会爸妈想给换个更好的,正好最近妈妈的驾照考下来了,所以正好小福给母亲大人上下班代步了。开始打算照着预算20-30万选一台,看了好多车,亚洲龙、A4L、X1、Q5挑到眼花缭乱,本人属于比较娇小的类型,也习惯了开轿车,所以自己更倾向于轿车,但是男朋友已经有一台帕萨特了,所以更希望我买一台SUV。开始我是遵循自己的选择想订亚洲龙来着,有一天汽车之家推送过来了红旗车的消息,便打开扫了几眼,在我印象中,红旗车是很贵的,最近一次对他的了解是在去年国庆阅兵的时候,那时候还在感叹红旗的气势,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一台红旗车,一直以为红旗是普通老百姓开不起的车,但是看见红旗在汽车之家的报价后,顿时眼睛就亮了,一点是因为它的价格完全在自己的预算内,二是因为霸气的外观,精致又富有科技感的内饰,真的很喜欢。 挑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上爸妈和男朋友去4S店看了看,本来喜欢轿车的我最开始看的是H5,对外观,配置都很满意,奈何爸妈男友更偏向于HS5,尊重大家意见试驾了一下HS5,感觉虽然是一台中型的SUV,对于娇小的我来说并不算小,但是因为我已经有快三年的驾龄了,驾驭这台HS5完全不是问题。不得不说真的被HS5的内饰吸引了,谁让女生都是颜控呢~经过销售小哥哥耐心的讲解,最终配置锁定了中配两驱,个人感觉中配旗享版是HS5性价比最高的配置,有全景天窗,前排座椅的电动调节和加热通风最主要我这个女司机停车技术不是很好,中配有360全景影像,以后爸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停车再剐蹭了~(之前的小福跟着我风里来雨里去,两年多被我停车的时候剐蹭的满身伤痕),还有就是我比较喜欢听歌,开车的时候一定会听歌,中配的HS5,20万的价格居然配备了BOSE音响,对于喜欢听歌的朋友们来说也是超级nice的一点。 试驾并且确定好配置后当即就打算要这款HS5,开始了和销售小哥哥谈价格的阶段,因为是二次购车了,在买车这方面也有那么一点点经验了,我以为红旗车也是有优惠的呢,当我砍价的时候,销售小哥哥告诉我这款车是没有任何优惠的,当时心里还是有一些失落的,但是一想,这个颜值,这个配置,没有优惠我也接受。最后在我的软磨硬泡下,销售小哥还是给我们申请了一些丰厚的赠品,赠品也都很实用,全部都用得上。一切都谈好准备提车的时候,销售小哥告诉我们这款车是没有现车的。。[折磨]还有等。。。等车周期多则两个月[晕],我的心情瞬间失落到了极点,因为喜欢的东西就想立刻拥有。没有办法,交了定金,回家等车,让我惊喜的是,并没有等那么久,过了大概三周,接到销售小哥的电话,让我准备一下,三天内可以过去提车了,很开心~[憨笑]第二天带上了身份证,和男盆友去提车了。提车当天还特意打扮了一番,想美美的提我等了好久的车。记得第一次提车的时候也没这么兴奋呀~ 到了4S店,热情的销售小哥熟练的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惊喜的是,红旗并没有什么乱收费,在别的品牌看见的金融服务费、出库费,在这里都没有,但是有一个GPS的费用,想着既然是贷款买的车,GPS费用也没过度纠结(不愧是中国人的国车,收费项目确实比较良心)。 到了下午手续就全部办清了,打算开车走的时候,销售小哥要求拍个照片纪念一下,让我更惊喜的是拍照前还送了我一束鲜花,本来以为鲜花只是拍照的道具,没想到是真的送给我们的~超级贴心 下面说一下用车感受吧,提车到现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也就开了几百公里了,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暂时没有发现什么毛病缺点。油耗表显12个多,虽然不低,但也能接受了,因为我之前的小福15自然吸气的排量,表显油耗9个多好吧,我承认我是一个费油的女司机~因为平时上下班开,周末去逛逛街,路程都比较近,所以油费完全没有什么压力。而且听销售说这车前四年是免费保养的,还有终身质保,我算了算,岂不是前四年我只需要自费油钱和保险费用吗?还是很合心意的。 暂时还没发现有什么缺点,因为我对车不是很敏感,男朋友说这车减震有点散,但是咱也不懂他说的散是啥意思,我开着反正是比之前的小福舒服多了。以后发现毛病会在帖子下面追加评论。 目前为止我对这款车是很满意的,希望后期油耗会再低一些吧,售后服务暂时还没体验过,暂不评论。如果满分十分,我要给这款车9分,没有给满分是因为这车没有优惠!!!!(恶龙咆哮) 话说了这么多,都口渴了,下面贴一些爱车的靓照[得意]

在大家的意见下,最终选择了黑色,这是HS5的前脸,霸气不失精致

大灯,日间行车灯亮起来更好看哦~

因为背光,车尾被我拍的不是很好,实际更好看一些

这个角度,真是爱了爱了

车侧,除了霸气我还能说话,颜控的我一万个喜欢

仪式感满满,对了打开前门会有光毯照地上哦

简约而不失简单

中间大屏真是爱了

厚重的车门,很有安全感

喜欢出风口的造型~有点个性

最爱的BOSE音响

后备箱空间真的很大

这个轮子,听说叫轮毂吧,也是深得我心

4S店展厅的白色HS5也很好看哦~

宽敞明亮的展厅,装修风格真的区别于其他品牌4S店

怎么制作婚礼电子相册?结婚纪念礼品是有很多种类型,但是其中,最受新人青睐的有一种纪念品叫做婚礼相册,而相册是由电子版的,这一本相册涵盖的是新人的幸福生活,也有一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制作婚礼用的电子相册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怎么制作婚礼电子相册,婚礼电子相册怎么做。

怎么制作婚礼电子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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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设置好后就可以点击预览与设置进行查看了, 点击分享作品自动获取二维码与链接可以直接分享到朋友圈、微博等等。

婚礼电子相册怎么做

1、 登录FLBOOK官方网址, (FLBOOK-H5电子杂志制作-电子画册制作-在线电子杂志制作软件)可以使用微信扫码登录,或是QQ一键登录,也可以直接注册网站,需要注意的是,QQ和微信是两个不同的账号,切记不可混淆。

2、 登录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图像,进入用户中心,即可开始创建属于你自己的作品。 点击创建作品,它会出现四种创建方式,分别是,空白页面创建,套用模板创建,上传创建,以及上传PDF创建,针对不同的创建方式,使用方法也是不同的。

3、 相册制作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预览按钮,可以预览, 相册效果,点击去印刷按钮,可以一键下单印刷纸质相册,检查没有问题后,点击发布与导出,填写作品信息,即可发布最终成品,做好的相册,支持链接分享,二维码分享,小程序分享,QQ分享,空间分享,海报分享,豆瓣分享,贴吧分享,邮箱分享等,最重要的一点制作一本,手机,平板,电脑都可以浏览观看。

怎样才能制作有爱的结婚纪念册

1、 制作一本结婚纪念册总的来说,就是要抓住细节。 这个细节是生活中的细节,也是纪念册的细节设计。在纪念册中体现生活中的小感动,并不仅仅是对一些节假日和大事件的记录,只要觉得美好,即使是平日里的一个拥抱,也能令人感动,在纪念册中就可以加入一些日常生活的记录。在纪念册的细节设计部分,可以加入两人的一些有回忆的小事件的记录,很小的篇幅,也许只是一句话,也是很值得让人感动的。

2、 这些感动主要就是体现在纪念册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文字部分,在文字部分中,两人平时的一些文字交流、信件就是很令人感到爱意的部分, 还有纪念册的主要的文字组成——前言、后记,这两个板块可以是对爱人说的话,也可以是对婚姻生活的总结,也可以是对未来的向往等等。

3、 部分,就可以放上一些大事件,例如一同出行,游玩,也可以是日常的小暖心的礼物等等,记录下幸福, 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生活就是有各种事情组成的,人生是这样,婚姻也是这样。

1主线任务:人物角色进行第一关每日任务可获基本武器装备,剑荡江湖攻略如何结婚事件进行可获游戏器材奖赏、人物角色工作经验奖赏。

2支线任务:进行主线每日任务可获很多人物角色工作经验奖赏。

3每日任务:每日可进行20次每日任务,每进行一个环节可获奖赏,进行20环可得到附加奖赏。如嫌不便可每环消费2元宝(非绑定)立即完成,只有一次消费立即进行剩下全部环数。

玩剑荡江湖H5通过风林手游下载:http://pro14294com/ct=h5game&ac=info&gid=5588。这款游戏确实不错,非常值得长久玩下去。

扩展资料:

(游戏简介)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那个关于修仙、关于长生,可以腾云驾雾、呼风唤雨的梦。在《剑荡江湖》的世界里,你扮演的主角将为了守护三界的和平和安宁,毅然踏上诛仙伏魔的道路。游戏作为一款以中国古代仙侠故事为背景的ARPG修仙类游戏,在流畅爽快的战斗基础上,还加入了收集强力装备、进阶、学习技能、开启法相、获得绝世法宝等修仙风味浓厚又极具特色的玩法,游戏中的修仙神品、最牛逼的神器都只能通过打怪掉落,最重要的是VIP可以通过完成关卡闯关获得,VIP免费拿全程不花钱!我们这就带你进入引人入胜的修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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