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国只有男人和女人可以申请结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同性恋是最近几年比较流行的一种情感方式,就是男男之间或者女女之间那些感情之事。但是还有一个话题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同性恋之间可以领结婚证吗很多人认为可以,也有认为不可以的,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同性恋可以结婚吗
当前不允许,依据中国《民法典》,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没有将同性恋包括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不可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性恋者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
同性恋分别有两种相关概念:
一、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或同性吸引,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为同性恋的两种种类,是指个体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现象。
二、同性性行为,是指同性发生性行为的现象。
性取向和性愉悦有关,但不等同于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可能会发生同性性行为,一个同性恋者也可能会发生异性性行为,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例如:一个异性恋者在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中,有较低几率会将同性幻想成异性发泄性欲;一个同性恋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外界压力而和异性结婚,并被迫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但这并不代表他/她们的性取向发生了转变或对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产生了爱情,也不代表人们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身上获得性愉悦。相反,当人们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时,会异常的痛苦、恶心或性愉悦不足。仅依靠性行为判断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区分性取向、性愉悦和性行为是很重要的。
法律分析
还没有开放同性婚姻登记,明确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男女双方。同性婚姻(或称为“同性恋婚姻”或“同性别婚姻”)是指两个相同性别成员之间的婚姻。双方仍然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根据相关明确规定婚姻的缔结者,是男女上方基于自愿,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不是近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且没有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由此可知我国是否认同性婚姻的。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好,在我国同性恋者是不能结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只能发生在一男一女之间,同性之间不能缔结婚姻的。
以下几个国家同性是可以结婚的:
1、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 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2、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
3、瑞典: 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4、冰岛: 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5、德国: 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6、 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7、 芬兰: 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8、 美国的部分地区同性结婚也是合法的。
同性恋并不能领取证结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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