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第1张

民法典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委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委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规定民法典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中一个就是直系血亲,还有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也是不可以结为夫妻的,结婚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条件。

男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法律上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并且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婚龄限制只限最低年龄,没有上限。

民法典对于结婚年龄的限制,仅限于规定公民结婚时年龄必须达到的底限,上限则无限制。在满足法定最低婚龄限制后,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结婚,不受非法限制。

二、民法对婚龄的限制性规定是出于社会现实及文化传统的考虑

1、社会现实考虑

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男女双方一旦结婚,将产生相应的法律义务。若不考虑现实情况,不对婚龄进行限制,婚姻家庭法律的相关制度可能因为主体自身原因而无法实现。

法律设定最低婚龄,将考虑我国公民普遍情况。在公民身心发育基本达到可以履行婚姻义务、承担婚姻责任、独立进行婚姻重大决定以及具备基本的抚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设定合理的婚姻年龄底限,保障婚姻的稳定。

2、文化传统因素

婚姻年龄限制,并非我国所独有。在世界各国均有限制性规定。我国早在封建王朝时期就有相关婚姻年龄限制规定。并以此形成一套严密的婚姻礼仪制度。

在我国婚姻家庭,既是一种公民自发组成的社会单位,更是一种权利义务相结合的生活单位。婚姻家庭始终在我国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家国天下,其中家的位置始终在国家体系中处于重要的位置。

三、最低婚龄的计算

我国法定婚龄的计算,采取周岁的计算方法。以出生为零岁开始计算,对应公历的年月日,在当事人身份证户口上记载的生日当日为判断标准。在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的生日当日,即符合结婚条件,可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关于法律关于不能结婚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的不能结婚的情形有哪些1、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1)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2)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3)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民法典结婚的条件如何规定的《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四个条件: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而晚婚年龄则只能是号召性的和鼓励性的措施。这是国家为了实现计划生育的要求,鼓励人民实行晚婚,做出提倡性的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通过正面的宣传教育,使人们自觉遵守,不能以晚婚年龄限制人们结婚。凡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没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现,应当宣布该结婚无效,并且收回被骗去的结婚证明。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2、要符合一夫一妻制。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3、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婚姻法 》中规定的 结婚条件 里面,具体可以分为两种结婚条件和不能 结婚的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男女不能结婚的条件就包括了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 结婚的情况。所以对于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主要就是这两种。除此之外,如果属于重婚的话,其实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一、结婚的条件的什么 男女双方通过自由恋爱,想结为法律上的夫妻,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婚姻法》规定,“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实行的是倡导 晚婚 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 离婚 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男女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达到法律的规定的要求,男女双方可以自由结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然而,并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结婚的,现实生活中,哪些条件又是绝对不能结婚的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不能结婚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点: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这是需要申请 结婚登记 的男女都不能具有的。但就法律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来看,则就要求双方都必须要满足了才行,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满足结婚的条件要求,那么最终双方都是无法领取到 结婚证 ,然后成为合法夫妻的。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是禁止结婚的: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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