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办理流程

结婚证办理流程,第1张

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申请表,结婚双方去民政局说明来以后,工作人员会拿《婚姻申请表》给两人填写,主要是一些结婚人的基本信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在场的工作人员;

2、照相,这个并不是必要的流程,如果结婚双方自己已经准备好照片,就不需要在照,没有的话就照相,走这个流程;

3、婚前检查,不需要照相的直接从第一跳到这一项,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这个检查是免费的,都做一些常规的项目,但是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去做。做到医院说没是婚检的,就不会再收费的;

4、盖章,把之间准备好的证件的复印件和婚检的单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没有问题就会帖上照片,然后加盖印章,就可以了;

5、领证,基本都是盖章后,会让结婚的新人拍个照片,恭喜结婚领证,然后就可以来的。如果需要拍摄的照片,可以跟工作人员沟通;

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有: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明(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丧偶的,由另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5、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综上所述,申请结婚证必须到我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以前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收取9元的工本费,该项收费属于行政收费,必须收取。现在,已经取消了收费的这项政策,可以免费办理结婚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首先,男女双方需要先准备好下列材料: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乱薯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3、申请过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会依法予以颁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兄陪孝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羡稿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办理结婚证流程

1、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结婚,并颁发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户口本或户口单页或户籍证明,要是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3、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办结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地。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72106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25
下一篇2023-09-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