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嫁习俗,在农村总是会比城市要繁琐一些,下面我们来看看完整的农村提亲订婚结婚流程!
一、农村提亲订婚结婚流程
1、祭祖
(1)先是新娘的舅父点烛燃香,女方给母舅“点烛礼”。
(2)女方父母以及两位新人各一份,然后媒人开始念吉祥语。
(3)女方父母开始祭拜神明和祖先,祈求保佑婚事,之后插香柱的时候不能插重复。
2、提亲
(1)男方家出门放鞭炮,之后去女方家。
(2)男方快要到女方家的时候,要放鞭炮,之后女方出来迎接。
(3)女子不能出来,女方想要给来的男方人倒茶,之后商议礼金以及婚礼时间等。
(4)男方这次要将一些珠宝和红包送给女方,比如订婚戒指、手镯等三金。
3、送行
(1)确定好婚事之后,男方回家。
(2)女方以及家属必须送行,有些地方需要送好几公里的路程,放鞭炮。
4、出发
(1)男方携带6件或者12件礼物,由车队放鞭炮后出发。
(2)车队人数和车数都需要是双数。
5、纳采
男方在到达女方家前一百公尺时要鸣炮,女方家听到鞭炮声时,也要放鞭炮回应。
6、迎宾
(1)媒人先下车,由女方家的晚辈帮新郎开车门,
(2)端水给新郎洗手洗脸,新郎需赠送红包答谢。
7、介绍
(1)男方车队将聘礼搬入女方大厅。
(2)女方需要给搬结婚聘礼的人红包,之后由媒人介绍两方认识。
8、奉甜茶
(1)女方祭拜先祖之后,请男方入座,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给男方一次敬茶。
(2)男方喝完茶之后,新娘出来收杯子,之后男方亲友要在茶盘上放红包压住。
9、戴戒指
(1)新娘收完茶杯之后,由媒人陪同坐在大厅的高椅上。
(2)新郎将系有红线的金、铜婚戒,戴在新娘右手中指,取同体同心之意。
(3)准婆婆也为新娘戴上项鍊、手镯等见面礼。女方家燃炮庆贺。
10、改称呼
媒人引导新人改换称呼,先用新郎改向女方,之后女方再对男方改。
11、订婚宴
(1)女方设宴款待男方亲友以及媒人。
(2)之后需要准备鸡腿和红包送给男方的小辈,男方要准备压桌红包给女方,支付喜宴的费用。
(3)订婚宴结婚之后,不能道别说再见。
12、分饼
订婚宴后,女方将喜饼分送给亲朋好友与左邻右舍,告知女儿己经名花有主。
13、告祖礼
男方回家后应由父母或长陪同焚香祝告,禀告祖先及神明。
二、订婚后一般多久结婚
三个月内。
1、订婚是一种习俗也是仪式,代表着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和承诺。
2、当然订婚之后,多久结婚取决于新人双方的想法,但最好建议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哦。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提亲订婚结婚流程,订婚后一般多久结婚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农村提亲订婚的流程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民国时期的中国礼俗呈现出新的形式特征:一方面传承着几千年来的本国传统仪式,一方面吸纳了西俗的新仪式。具体到婚姻礼俗,则表现为新旧两种婚礼形式的并存,即传统婚礼和文明婚礼(也称西式婚礼)兼行。
民国时期的中国礼俗呈现出新的形式特征:一方面传承着几千年来的本国传统仪式,一方面吸纳了西俗的新仪式。具体到婚姻礼俗,则表现为新旧两种婚礼形式的并存,即传统婚礼和文明婚礼(也称西式婚礼)兼行。
传统婚礼仪式
传统的婚礼仪式大致延续着古制中规范的程序,即《仪礼》、《礼记》等典制中规定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前五礼都是针对订婚仪式,最后之“亲迎”礼才是迎娶新人的具体仪式。由于年代和地域的差异,在民间社会的具体实施中,对“六礼”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或增改,使得婚礼仪式各具地方特色。根据地方志记载,我们可以将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传统婚礼仪式分为以下三个主要程序(参见民国《重修信阳县志》卷十七《礼俗志二·婚礼》。 此节未注明的引文皆引自此处)。
1、订婚仪式
2、迎娶仪式
迎娶仪式是婚礼中的重头戏。婚期一到,女家所作的准备有“焚香楮告祖,将女行醮礼,致命辞而遣之”。“醮礼”原来为冠礼的一种仪式,宋代谢维新所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之《前集》卷五十九《冠礼门》对其有详细的解释。此处则重在父母为嫁女结缡,表示将要出 嫁;同时对女“致命辞”, 劝诫到婆家后夫妻互助侍奉公婆,遵守妇道,全家和睦。接下来,女家需邀请本族之中有名望或者长寿福厚者为嫁女祝福。具体仪式为“新妇升彩舆,蒙以红绸巾,择族中有福者执花烛照之,绾同心结以封舆”。 还需安排族内二人(一般为新娘的 嫂子或妹妹)护送新娘到夫家,谓之“送亲”。在新郎前去女家亲迎的婚轿到达夫家之后,夫家也要邀请本族有福之人作为牵娘,将新人扶出彩轿。其后,新夫新妇“双拜祖宗、天地,入洞房,新郎以彩箸为新妇去盖头巾,撒帐坐床饮交杯,合宴来宾、戚、族。晚间,合卺谓 之暖房酒”。“暖房酒”中所用的“卺”即是瓢,把瓠分成两个瓢,新夫妻各拿一瓢饮酒,取“共牢而食,合卺而酯”之意。(宋·李如圭:《仪礼集释》) 其后,行“闹房”之俗,男方家族之“族戚子弟送房,以吉利语相嘲谑”。 这是儒家倡导的传统雅文化之外,民间广为流行的俗文化,而且在信阳地区婚礼仪式中已经成为惯制固定下来。迎娶仪式结束后,传统的“六礼”已经完成,但是这并不代表婚礼的完结,还有谒见之礼。
3、谒见仪式
新娘被迎娶至夫家之后还需行谒见仪式。因为结婚不仅仅是两人的结合,更主要的是两家宗族的联姻,即所谓“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所以,谒见之礼在传统婚礼仪式中不可缺少,也具有深层的意义:认庙归族,预示着新妇由原来的父族转到夫族,由父姓成员变为夫姓成员。具体的仪式大致是:在结婚的次日,“夙兴谒拜祖宗、舅姑(指公婆), 谓之庙见”, 还要“并遍拜来宾、戚、族尊长,新妇以针黹(指针线品)进献舅姑尊长,谓之贽敬”,“舅姑尊长酬以钱币,谓之拜仪”。 结婚三日后,“男女两姻家燕集,谓之会亲”。 至此,婚礼仪式才告完毕。
文明婚礼仪式(西式婚礼)
在追求男女平等、自由恋爱的西方观念熏陶下,民国时期,信阳地区也出现了新式婚礼形式,被称作“文明结婚”或“自由结婚”。 相较于旧式传统婚礼,文明婚礼仪式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有所缩减,当事人在婚礼中的参与性增强。也因为文明婚礼是新兴事物,所以, 在社会上实行的范围有限,主要流行于青年知识分子和官宦士绅阶层之中。
对于新式婚礼的出现及流行,民国信阳县政府给予支持、提倡的态度。考虑到十里不同俗,县政府于1928年9月公布“民国礼制草案”, 对其加以统一化,“要旨在矫正奢侈,消弭诈伪,破除迷信,提倡质朴,并酌采可以保存之旧制”,“期在废除买卖婚姻,以当事人之 意思为基础,兼参考民法草案,期与法律相符”。 民国《重修信阳县志》中的《礼俗志》对这一婚礼草案记述颇详。主要内容为:
第一节,订婚。
男女双方订婚者免除一切聘礼,只交换婚帖。婚帖写明当事人姓名、年龄、籍贯,愿与某人订婚。下署年月日,姓名。
第二节,通告。
即男女双方择定结婚日期后,各以名帖通知双方家族。 第三节,结婚。婚礼仪式可在礼堂或家中举行。出席仪式的应有主婚人、证婚人、傧相、介绍人等。新郎、新娘要当众答复证婚人是否同意结婚的询问。同意后,与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依次在证书上盖章或签字。
第四节,谒见。
新郎、新娘向公婆及长辈、亲戚行相见礼(鞠躬礼)。
摘要: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下面随本文一起来看看厦门曾经传统的一些结婚习俗有哪些吧!送定
一、前期准备:
1、聘金:送定是婚姻成否的关键,聘金即是一关。男方须同媒人同往女家,与其家人商谈聘金数量。通常取偶数。
2、聘礼:种类,名称、数量、搭配比例,都是计较的内容,女家大有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姿态,男家则需多方考虑,因为这是个大负担。在这点上,意见难得一致,颇费口舌,往往在此有伤和气。
3、日期:双方都得按男女双方的“八字”请人测算,择定无伤双方的良辰吉日,男方将聘金,聘礼热热闹闹地送至女方家。
二、落实聘礼
1、饼:俗称“大饼酪花”。“大饼”即特制碗口大马蹄酥,两个一包,红纸包囊,动辄成百上千包。“酪花”即油炸的中空糯米条,外裹糖浆粘上“米香”(爆米花)。“四色饼”即各种包装成封小馅饼,按“大饼”数量,搭配上相应的“酪花”“四色饼”。
2、糖:大糖,压制成中空状的糖块,小巧,实心的小块糖。“大糖小巧”均压出龙凤或喜字图案,或“百年好合”等吉祥于,按比例搭配。
3、猪全羊或猪腿。女方收下猪羊肉,脚却需退还男家,俗话说:“肉给人吃,骨不给人啃,”否则,便是“目俗”,即对男家不敬。
4、线:寓长寿之意,即对新人幸福长寿的祝福。
5、糖:冬瓜糖,桔饼柿果(柿饼),生花(糖生花)蜜枣,即“吃甜甜生后生”寄寓吉祥,早得贵子之意。
6、酒、活鸡活鸭,寓寄平安长久,和谐安分,女方留下酒、退回鸡鸭。
7、大红烛、礼炮、礼香,龙凤烛供女子嫁前举行“上头”(冠礼)仪式用。
8、饰、手环、戒指、项链、金银钗等珠宝:女子嫁前佩戴,以祈富贵,生活富足,亦含驱邪之意。
9、头衫仔:女子结婚时穿的新衣裳、绣花鞋、四季外装、一般四套、八套、或更多、多取偶数,红色为主。
10、男方婚书交付女方。
三、女家回礼:
1、大部分礼饼礼糖,退回小部分,俗称“压箱底”。
2、收下猪羊肉、退回猪脚。
3、回赠女婿一套结婚礼服,衣服鞋袜,文房四宝及其他礼品,希望女婿知书达礼,出人头地。
4、填写女方婚书,交付媒人送往男方家,即起结婚证书的作用。至此是缘定终身,婚事宣告成功。
订婚
一、祭祖
男方在出发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在家中进行祭祖仪式,并将纳聘所用之盒仔饼9西饼)、大饼、陈列于祖先神案前,行香祭告列祖列宗将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请祖先保佑这段姻缘美满幸福。
下聘人数应成双,男方家之年长亲朋担任。
二、纳采:
男方纳聘车队到女方家门口,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应燃引连炮相迎,并由新娘兄弟一人替新郎开门,再端洗脸水,让新郎洗手、擦手,新郎应回以红包答谢。而后将聘礼交给新娘父兄。
男方的纳采人群进入女家,此时媒人介绍双方家人及亲友相互认识,并讲些吉祥语,增添喜气,而双方亲友也可借此机会寒暄问候。
三、受聘
由女方敦请一位福寿双全的长辈,在列祖列宗神案前进行点烛、燃香、献饼及献礼仪式,默默预祝此女婚姻幸福。开始订婚仪式:
1、奉甜茶:准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奉甜茶献请前来纳聘的男方亲友,并由媒人---加以介绍,男方亲戚可借此机会端详新娘。
2、压茶瓯:甜茶饮毕,准新娘再捧出茶盘收杯子,男方来客此时应将红包与茶杯同置于茶盘上,即俗称“压茶瓯”。
3、戴戒指:由新郎取出系有红线的金戒、铜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征永结同心。通常在戴戒指时,均故意将中指一屈,以免日后被对方吃定,但互信互重是婚姻制胜之道。
4、燃炮:订婚礼进行至此,女方应燃炮,男、女双方互相道贺结成儿女亲家,并将喜饼与亲友共享。
5、订婚喜宴:订婚仪式完成后,女方家设宴款待男方来客及媒人,宴毕男方应送红包“压桌”给女方,酒宴结束后,整个订婚仪式也到尾声。
6、回礼:宴毕,男方应尽速离去,不宜久留,女方则回赠男方几项礼品,如新郎衣料,皮鞋等十二件,同时亦让男方携回几盒喜饼及礼香、礼烛、礼炮一份。同时附有媒人礼,男方回家时,绝不可互道再见,因为下聘之事岂能再来第二回。
7、告祖礼:男方回家后,要行告祖礼,告知完成纳采之礼,并将女方回敬之喜饼分享亲友。
结婚
婚庆是人生的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为了家庭的平安、幸福、子孙的繁衍,香火的继承,厦门的结婚习俗是绝不会含糊的。
一、婚前准备
1、择定佳期
2、广告亲友:发请贴,告知婚期,宴请地、时间,并送发礼饼礼糖。还须斟琢关系亲蔬,感情厚薄,否则会引人异议。亲戚所贺之物,须得悬置中堂,以示重视。
3、吉日裁衣:男女两家同时进行。执裁衣者必须试夫妻子女齐全的“好命人”,新娘必做衣件有红线或红绸缎边的白布“肚裙”,以备头胎婴儿出生后裁儿衣,绝不可缺。
4、合帐:男家裁衣当日,须做衣顶床帐。
5、安床:要请熟悉个中忌纬的亲戚参议,择下吉日良辰,考虑新夫妇生辰八字,求平安吉祥如意。床安好后,用酒肉、豆腐等事物祭床母,祈其安适,多家庇佑。当晚,新郎要于衣个父母双全的男孩同睡新床,俗说:翻铺生干铺,即男孩睡在床上左右翻身,新娘将来会生男孩的佳兆。
6、送嫁妆,迎娶前衣日或几日,女家将新妇随嫁物品先送往男家。一般试钱、衣服、布料、金器、礼饼、礼糖、冬瓜糖、桔饼、红枣、龙眼干肉、茶点、日用品等,还有一个子孙桶。子孙桶拿进新房时要念:“子孙桶(提)高高,生子生孙中状元。”
二、婚礼当天
行上头礼,即行成年礼。“上头”男女穿上称为“上头衫仔裤”的白布衫,端坐正厅祖先神位前竹椅上。男子朝内坐,妇子朝外坐,意如男子成年掌家,女子成年外嫁。神位前放一大“加箩”——扁平竹制大晒盘,上铺红毯一条,毯上放一小竹椅,搁脚用。
仪式前神位前先摆十二道菜,焚香、点烛、拜祖。然后由“好命人”从后面梳头,梳好后,男子用红丝线束发,戴上礼帽。妇子“上头”须先“开面”——用红线绞去脸上汗,梳好头后,用发簪插在发髻上。
在梳头时,“好命人”要对男子念:上头带冠已成人,出门坐大位,食人头杯酒,说人头句话。意即指新人从此后受人敬重,给女子念:“头发梳起,坐金交椅”意即将来过好日子的祝福。
三、迎娶:
1、祭祖——新郎出门迎新娘前,要先祭拜祖先。
2、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吃饭,表示离别,大家说些吉利话。
3、迎亲——迎亲队伍以双数为佳,六或六的倍数。媒人、陪同人、叔爷(新郎弟辈)新郎、新娘花轿。沿途放鞭炮。
4、叫门——女家在迎娶队伍到来之前大门紧闭,让新郎敲门。女家问“何事?”新郎答:“要娶新娘!”女家听后稍启门一缝,新郎递进红包一个,门即关上,如些再三,女家才开大门迎客。女方此举意在留住财气,亦考验新郎的诚意。新郎进门拜见丈人,丈母娘。
5、吃鸡蛋茶——新郎要吃碗去壳整蛋糖水,茶内有龙眼干肉与红枣。新郎按例只喝甜汤,留下蛋。
6、拜别——新郎与新娘拜过祖先,告别父母,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牵上轿。
7、出门——新娘由一位陪同人撑伞护至上轿或上车,临上轿前,新娘要哭几声,俗称”哭好命,其父母亲戚也应哭几声,以口示惜别与祝福。新娘轿一出门,新娘立即扔下一扇,俗称“放心扇”,意在告诉父母放心,不必牵挂。所有人不向女家说再见。新郎也不回头。
8、入门:花轿到达男家门口等出轿门吉时,轿前放瓦片一盆炭火,新郎立轿门前,小姑捧一盘桔子立轿门旁,轿后男家人举着米筛等候,待吉时一到,新郎猛踢轿门三下,轿门才开,小姑捧上柑盘让新娘触摸,新郎伸手执新娘手,新娘则起面复坐,如是再三才出轿门,后头速举米筛遮住新娘头。
新娘出轿车门,踏上瓦片,由新郎牵着跨过炭火,方才入大门内。这踢轿门,意在镇新娘威风,摸柑桔象征夫妻生活圆满与吉祥;遮米筛,踏瓦片,有避邪之效;过炭火,象征子孙兴旺。期间炮声不绝。
9、拜天地——新娘入门后,与新郎在正厅拜天地后径入新房。
10、入洞房——新娘进洞房,只可跨门槛而过,切忌踏门槛而入。一入洞房,第三天方可出房门,显其贵气。
11、吃“合婚圆”——新郎新娘自挟一粒汤圆吃,再各挟一粒互喂。意为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相亲相爱。此后便吃“酒婚桌”,“好命人”掌桌,新郎新娘端坐圆桌两侧;此桌共上十二道菜,六荤六素,由“好命人”拿筷挟菜递至新娘新郎嘴边,作喂食状。每挟一菜,即随口念吉祥祝语,顺口有韵,妙趣横生,诙谐幽默,整个新房笑语迭出。
12、出厅——婚后第三天,新娘第一次走出新房,上厅拜神、祭祖、见公婆和亲戚长辈,俗称“出厅”。新娘将自家带来的龙眼干、红枣泡甜茶敬奉家人、长辈,长辈则将备好的红包放在茶盘上谢贺,称为“压茶盘”。
13、新娘桌宴小舅——出厅当日下午,男家设”新娘桌“宴请小舅子全家女眷,因为当日女家派小舅子前来探望,带来香蕉、冬瓜糖等水果与食品,小舅子上堂拜见亲家并请安,亲家须给“糖仔钱”的红包,新娘居中坐,席间,小舅子面前放一只碗,须将席上鸡、鸭、鱼等头先挟置这碗内,让舅子回家时捎去,表示新娘有吃的,父母当头功。
14、闹厅——第三天晚上,夫家宴请宾客。席后,客人在厅中,新娘泡甜茶,敬宾客,客接茶时要说吉祥话,有祝贺的,有诙谐的,有戏谑逗新娘的。左一句,右一句,顺口有韵,雅俗共赏,气氛热闹。至此婚礼宣告一段落。
四、回娘家做客
婚后第四天,小舅子偕同父母来请新娘回娘家探望父母,俗称“做客”。公婆要给舅子称“结衫子带”的红包。
新娘由新郎陪伴回家。夫家要备碰饼,四色饼,花,水果等及给女家父母、长辈、晚辈红包若干,一并带去。女家父母按红包内钱额加倍回礼,并另赠亲家衣物对方长辈红包原封不动退回,晚辈可照收。“做客”当日,女家合家欢宴至天黑。
新娘做客,须当日返回婆家,到家得摸黑入新房,全家不能有任何亮光,哪怕灶火也不允许。习俗:暗冥摸,生干埔。新婚满月后,新娘方可在娘家过夜。
厦门其他结婚习俗
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
“纳妾”,亦称“娶妾”、“讨小老婆”,厦门俗称“娶小姨”、“讨小姨”,指男子正妻之外另娶女子为配。妾的地位比妻低。纳妾者主要是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为妾者多为社会地位低贱的贫家之女。纳妾通常只举行简单的仪式或直接以财物购换。有的直接收随嫁婢女为妾。“婢女”俗称“查某娴”,厦门旧俗:“喜畜婢,家虽不丰,亦必百计营购一婢。”尤其是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养婢女。民国22年(1933年),厦门最多的一家养有26个婢女,一家养三五个到七八个的就更多了,许多婢女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有的受虐待至死。婢女也常被作为陪嫁物,在嫁妆的清单上可见到侍女两个,有的更多。厦门养婢女的恶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
“续弦”,也称“填房”,即男子丧妻再娶。人们把夫妻比喻琴瑟,故丧妻如断弦,再娶为续弦,意即弦断复续,而续娶的妻子,又填补了前妻留下的空房,所以也叫“填房”或“后妻”。第一个妻子叫“元配夫妻”或称“结发夫妻”。古时女子许配人家后以缨束发,至成婚,由夫婿解下,又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的礼俗,所以称元配夫妻为结发夫妻。厦门俗称“做填房”为“接后寿”。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
“赘婿”,俗称“招子婿”,是男嫁女娶的婚姻,即到女家落户的男子。古时,赘婿都出自贫家,因出不起聘礼而以身质于女家,受到社会歧视,俗称“卖大灯”,地位与奴仆差不多,生子随母姓。随着时代的发展,赘婿逐步向招女婿过渡,性质上有了改变,成为夫从妻居的一种婚俗,是岳父母的全子,体现了婚姻中的男女平等。
“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简称“腹内婚”,即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一般是亲朋好友双方为密切两家关系给未出生的子女预订婚约。
“姑舅亲”,也称“表亲联姻”,即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结成婚配,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制的残余。
古时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的现象相当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娶心哺仔”(即童养媳)之俗,要等家中男孩长大后才与之“圆房”。还有因病提前办婚事,用来冲喜。早婚者多为男小女大,有“大娘子,小女婿”之说。
民国时期,西方的婚俗也传入厦门,使厦门的婚俗既有“封建传统”,又有“中西合璧”。民国《厦门市志》稿载:“婚礼有新旧两式,新式行文明结婚,旧式仿古六礼,士族世家尤采用之,间也有新旧兼用,结婚用文明式,余乃采六礼。”“风气渐开,婚礼多行新式,名曰文明结婚,假公共礼堂,请一证婚人,两介绍人,两男女傧相,两花童,男女家主婚人,新郎新妇及来宾等集堂中,证婚人宣读证书毕,新郎新娘相对行礼,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用印。证婚人、介绍人、来宾、主婚人致辞,新郎、新娘谢证婚人、来宾。礼毕摄影纪念。近更举行集体结婚,尤为简便,有作新婚旅行者曰度蜜月。”
民国以来,厦门婚俗中也出现了结婚纪念日,或称“花烛重逢”日,不同周年的结婚纪念日名称也有区别,如称第一年为“纸婚”、第五年为“木婚”、第十年为“锡婚”、第十五年为“水晶婚”、第二十年为“磁婚”、第二十五年为“银婚”、第三十年为“珍珠婚”、第三十五年为“珊瑚婚”、第四十年为“红宝石婚”、第四十五年为“青玉(翡翠)婚”、第五十年为“金婚”、第五十五年为“绿宝石婚”、第六十年为“白金婚”、第七十年为“钻石婚”,但一般指原配结发夫妻而言。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有无仪式无关紧要。
一、普通婚俗
定婚
旧时婚姻由父母包办,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相信生辰八字。八字无冲无克,双方父母同意,便可订亲。订亲时男方备酒席,请亲族中有名望者陪媒。女方用红纸写好“庚书”(生辰八字),置于拜盒,由媒人交男方,称“发八字”。男方据女方提供的尺寸做好衣物等,由媒人送给妇方作信物。亦有“血盆定亲”、“指腹为婚”者。
报日
男方在征求女方同意之后,将迎亲日期正式通知女方,谓之“报日”。报日前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选择黄道吉日,由男方用大红纸写成“龙签”、“凤简”(即婚期通知书),连同按女方要求筹办的礼品、礼金一并送到女家。
搬嫁妆
结婚前两天,男方到女方搬嫁妆。女方待酒、给脚力钱。钱用红纸包好,数量不等,但对背帐子、挑百子捅(马桶)、脚盆(俗称“小家业”)和掌钥匙的人要封大礼。女方事先将嫁妆摆在客堂中,让人观赏,谓之“亮嫁妆”。嫁姨由“全福人”(儿女双全的妇女)缝制,也由“全福人”铺床。在新娘进房这前,新郎要选一儿童陪睡,谓之“压床”。
迎亲
男方打发花轿迎取新娘。发轿前,先对花轿敬香、放鞭炮;牵娘点燃3支红香,托着镜子照花轿的四周,谓之“照轿”;而后锁桥、发轿。迎亲队伍一路放鞭鸣铳,敲对子锣。到达女家门前,须投帖叫门;女方则再三索要“喜钱”,直至满意时方可开门迎入。
新娘出嫁前一天,请礼宾“开眉”(用绱鞋线绞去脸上的汗毛)。上轿前梳妆打扮,头顶一块大红绣花方绫,谓之“盖头”。临上桥痛哭一番,称“哭嫁”。
迎亲花轿来去不走旧路,去时绕道走,回时走捷径。中途换人不歇轿;停轿不落地。迎至家门,举行“回车马”仪式,鼓乐齐鸣,叫喜声不绝。
拜堂
花轿入宅、鸣炮奏乐。牵娘打开轿门,牵出新娘。先拜天地,后拜家神、祖宗、父母,最后夫妻交拜,入洞房。新郎先向新娘行大礼,然后揭去新娘的盖头;夫妻并排坐床沿、喝交杯茶、交杯酒后,新郎出房招待宾客。客人散后,新郎回房,新娘斟茶敬新郎,并行大礼。富家大户请礼生、乐生呼礼,一般分告祖、回銮、踩堂、拜晓等四堂礼,以踩堂最为热闹。黄陂的踩堂歌别具一格,被《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收录。
闹新房
新娘进房后,开始闹新房,亦称“盘新娘”。男女老幼均可与新娘嬉笑打闹。用衣服兜些红枣、豆子、花生,掺杂苦楝砣等涌进新房,向床上和新娘的身上撒去,名曰“撒帐”。随后,众人或坐或立,七言八语,或说戏谑新娘的“
四言八句”,或提难以答复的问题难为新娘,或要新娘、新郎做一些表示亲妮的动作。总之开各种各样的玩笑,直至深夜方散。
回门
婚后第三天,由新娘的兄弟去新郎家接姑爷姑娘双回门。并在当天日落前送回新郎家。新娘回到新郎家进门前,要在用板凳或木梯搭成的“桥”上走过,叫过桥。过桥后要“拜旗”,所谓“旗”,即绑在树上的门幔。这些都是闹剧,为婚后余兴。
二、便亲婚俗
男女简单成婚,谓之“便亲”,多在穷人或再婚者中流行。
童养媳
俗称“细媳妇”。童养媳有两种原因:一是女方家境贫寒,子女多,养不活,便将女儿送到婆家当童养媳;二是男方家穷,儿子订不到亲,先抱个姑娘做养女,成年后做媳妇。童养媳地位低下,挨打受骂是常事。成亲叫做“圆房”。
回头亲
也叫“对换亲”。男女两家均为穷家薄业,又各有子女,婚嫁两难,于是请媒人说合,互换成亲。此种婚姻,嫁妆微薄,酒席从简。
转房婚 即兄死嫂配弟,或弟死弟媳配兄。多数族规把转房婚视为“**”,予以禁止。
入赘
俗称“招坐堂女婿”。女家无儿,怕断烟火,招婿进门,传宗接代。婚礼由女方主办,婚后生的子女一般随母姓。
招夫养子
女亡夫后,不愿守寡,又有一份家产,就招一个合适的男子进门支撑门户,抚养子女。
抢亲
以强硬手段将寡妇或对婚约不满的姑娘抢到家中,草草成婚。也有男女相爱,因女方家庭或宗族反对,只好暗中约好而“抢”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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