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俗
苗家人服饰
汉族人的服饰与外地无异,土家、苗家人的服饰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
家族男子老人,穿无领大袖满胸衣,青年人,头包青布帕或白布帕,呈人字路,着对胸衣,多排布扣,裤子为青、兰布加白布裤腰,鞋子是青面白底。妇女,头结发辫,缠以白布帕或青丝帕,不包人字路。未婚女子,有的将发辫垂于背后,而更多的是盘于头上,婚后则将发辫改挽成髻,束于网套。衣长大无领,袖管短而袖口大,向右边开襟胸,襟胸和袖口滚有寸宽五色花梅条或丝绣花条。裤亦喜兰、青布,白裤腰,裤脚大而短,口沿上端贴花梅条,或丝绣花条。鞋稍尖,青面白底,鞋面绣花。劳动妇女不习惯穿袜,多用青、白布裹脚。耳上吊金银质耳环,手腕戴银质或玉石手圈,手指戴金银戒指,胸前挂"牙钱",上系有银练、银铃、银牙扦、银珠子等一大串,行走时叮当作响。苗族妇女喜在颈上戴银项圈,上系有银练、银牌、银铃等,头裹青花布怕子,比土家、汉人的长。
土家族小孩(包括汉族)的服饰突出在帽子上,按年龄、季节确定帽形,如春秋戴"紫金冠",夏季戴"冬瓜圈",冬季戴"狗头帽"、"鱼尾巴"、"风帽"。这些帽子上除用五色丝线绣成化喜鹊闹梅"、"凤穿牡丹"、"长命富贵"、"易养成人"、"福 禄寿喜"等图案和美术字外,还在帽子的前沿缀上"大八仙"、"小八仙"、"十八罗汉"等银菩萨,帽后吊银牌、银铃。不论男女,小手腕都戴银圈,银圈上吊有空心银锤和银铃。
这些服饰,近年来只有在小孩和妇女盛装或大喜大庆之时才能看到,一般已不常见。
苗家赶秋节
赶秋节是苗族民间在秋收前或立秋前举行的娱乐、互市、男女青年交往与庆祝丰收即将到来等为内容的大型民间节日活动。
关于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英武善射,为人正直,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举手拉弓,一箭射中。与山鹰同时坠落的,还有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寨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同时能坐8个人的风车,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欢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他愿望实现了。他找到了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后来,他们通过对唱苗歌建立了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幸福。从那以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
而有的地方相传是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寻得种子回来,种五谷获得丰收,于是苗族先民称这对男女为秋公秋婆,赶秋节就是苗族先民为感恩神农及秋公秋婆而举行的民间节日活动。赶秋节反映着苗族人民对五谷丰收、六畜兴旺与幸福的追求。
哭嫁艺术
土家姑娘在接到男方通报结婚的日子前十天半月,就不再出门做活。先是在吊脚楼闺房架一方桌,置茶十碗,邀亲邻儿女依次围坐,哭起嫁歌来,新娘居中,叫“包席”,右女为“安席”,左女为“收席”。新娘起声,“安席”接腔,依次哭去,不分昼夜。哭有规矩:母女哭,姑侄哭,姊妹哭,舅甥哭,姑嫂哭,骂媒人……哭三五天,有长达十天半月的。主要内容有回忆母女情,诉说分别苦,感谢养育思,托兄嫂照护年迈双亲,教女为人处世等。
哭嫁歌一般见娘哭娘,见婶哭嫁。哭词各不相同,也有固定哭词,如“比古人”、“共房哭”、“十画”、“十绣”、“十二月”等。哭有曲调,抑扬顿挫,是一门难度很大的唱哭结合的艺术。嫁娘必在此前求师练习(当然是秘密的)。哭时以“嗡”、“蛮”、“啊呀呀”等语气词,一泣一诉,哀婉动人。如“哭妹妹”:
同喝一口水井水,同踩岩板路一根;
同村同寨十八年,同玩同耍长成人.
日同板凳坐啊,夜同油灯过;
绩麻同麻篮啊,磨坊同扼磨……
又如哭爷(音“伢”)娘:
娘啊娘,我要走了呐,再帮娘啊梳把头。
曾记鬓发野花艳,何时额头起了苦瓜皱?
摇篮还在耳边响,娘为女儿熬白了头.
燕子齐毛离窝去,我的粮唉,衔泥何时得回头?……
娘哭女:
铜锣花轿催女走,好多话儿没说够;
世上三年送一闰,为何不问五更头?
哎,儿去了哎娘难留,往后的日子你重开头;
孝敬父母勤持家,夫妻恩爱哎度春秋……
土家女哭嫁俗流传久远。清代土家诗人彭潭秋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古竹枝词里有首咏哭嫁诗:
桃夭时节卜佳期,无限伤心叙别离.
哭娘哭嫂哭姐妹,情意绵缠泪如丝.
用哭声来庆贺欢乐的出嫁,用歌舞来祭祀死去的亲人,看似不可思议,却充分反映了土家族独特的禀性及文化意识。
苗族婚俗习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湘西的赶尸,到现在也没人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据当地人一致的说法: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 这和香港**演的一样。说:“赶”尸不如说“领”,因为这个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不准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甚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没有这些困难。
为什么会有“赶尸”的营生呢?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主,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赶尸。
也许是一种神秘的巫术,也许是愚弄人的一种迷信,也许只是为了骗取钱财的把戏,也许仅仅是一种耸人听闻的传闻?是耶非耶,还请自辨。
湘西放蛊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地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苗族多处偏僻地区,旧时医学落后,许多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疗。故每遇就诊无效,动辄归咎于蛊。 随着苗族地区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蛊术迷信现在在苗族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小。
辰州符
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在历史长河中,土家族人对白虎文化的认识产生了分歧,这种分歧最典型的表现就是:鄂渝土家族敬白虎,湘西土家族赶白虎。但是在民族认同上,无论是湘西土家族还是鄂渝土家族都承认自己是土家族。学术界因此得出了土家族的祖先是同源异支的结论。
土家族对白虎文化不同认识的两种表现
白虎是中国古代的一个文化符号。中国古代对白虎文化相当重视,白虎所涉及的领域也相当广泛,无论是天文地理、民间习俗,还是族群信仰等都有白虎的身影。比如,人们把白虎同天上的星宿联系在一起,将二十八星宿中的“奎、娄、胃、昂、毕、嘴、参”归结为西方白虎七宿。汉朝时,朝廷建造了一座白虎观,是供诸儒谈论五经之所,东汉的历史学家班固还把诸儒在白虎观议事的观点辑录成了《白虎观通义》流传于世,可见当时对白虎文化的重视。
虎文化在古籍中不断出现。《周易》中说:“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从君也。”意思是说,圣人的变革就像老虎一样,雷厉风行,变化多样,具有生气;社会上优秀之人的变革就像豹子一样,比较平静;而平民百姓的变革只是在表面顺从,没有自己的主见。《礼记·曲礼》中有“行,左青龙右白虎”的说法。其中的“行”,就是指行军打仗时的队形。也就是说,行军的队形都要像青龙白虎的阵式。东汉应劭在《风俗通义》中记载:“‘武王戎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擒纣于牧野。’言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其中的“虎贲”,形容周武王的战斗队伍勇猛,像虎一样奔赴战场。后来,人们又把白虎文化与风水联系在一起,如中国古代的堪舆学认为,选择住房或坟墓时,就要选择左青龙、右白虎的地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对虎文化的认识也出现了分歧。人们对白虎文化的不同认识,也影响到一些民族对虎的认识。比如,土家族先民对虎的认识就分“赶白虎”和“敬白虎”两大派。一派认为白虎是恶神,对人有害,必须坚决除之。这一派主要分布在大湘西(含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常德市和怀化市)的土家族聚居区(下面简称湘西土家族)。另一派认为白虎是家神,是敬奉的对象。这一派主要是分布在鄂西、渝东等地的土家族聚居区(下面简称鄂渝土家族)。“赶白虎”和“敬白虎”长期以来在土家族研究的学术领域也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对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民族学家根据民间资料作了一些解释,他们把二者归为“坐堂白虎”和“过堂白虎”。如《土家族传统文化小百科》中说,湘西土家族的白虎是“坐堂白虎”,“白虎当堂坐,无灾便有祸”,因此必须得赶。鄂渝土家族的白虎是“过堂白虎”。“过堂白虎是家神”,必须得敬奉。
湘西土家族的“赶白虎”
古时候,在大湘西的土家族中“赶白虎”特别盛行,这可能是受前面提到的五神中白虎是恶神观点的影响,认为白虎对人有害。人们还把这种认识扩大化,认为白虎无处不在,会给人们带来灾难。比如,小孩在婴儿时期,其父母就要叫梯玛(巫师)在家里“按白虎”(又叫“钉白虎”)。具体做法是:梯玛把白纸剪成虎状,对剪纸白虎念一番咒语后,再用铁钉把剪纸白虎钉在堂屋的中柱上。待小孩子长到12岁后,梯玛把钉在堂屋中柱上的白虎剪纸取下来,拿到野外烧掉或扔掉,这叫“烧白虎”(或者叫“放白虎”)。意思是把白虎烧死或放到野外,再不会来侵扰小孩子了。不过,湘西土家族认为,钉了白虎或烧死了白虎并不能一劳永逸,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还会经常遇到白虎骚扰。日常生活中,小孩子发了高烧,就认为是白虎作祟,要请梯玛来驱赶白虎。除小孩子外,就是大人也会遇到白虎的侵害,比如中暑时口吐白沫,得请梯玛做法事驱赶白虎。
湘西土家族中的梯玛法事是最具权威性的宗教仪式,要做好梯玛法事的人家,都要耗费巨资。凡是梯玛法事,最后一堂都得有“赶白虎”,如果不赶白虎,或者说没有把白虎赶出家门,那么这堂梯玛法事就等于没有做,承担做法事的掌坛师梯玛得给东家赔偿经济损失。只有把白虎赶了出去,这堂法事才算做得圆满成功。
由于湘西土家族忌恨白虎,他们就把与白虎相关的白色也延伸为一种不吉利的象征。如在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忌戴白帕、穿白色衣裤,还忌讳白色的物品出现。湘西土家族地区有很多土家语地名,都含有对虎忌恨的因子,如“利射胡”意为“死老虎的地方”,“利哈苦”意为“打老虎的山”,“利布苦”意为“杀老虎的山”。
鄂渝土家族的“敬白虎”
鄂渝土家族先民很早就有了崇敬白虎的文化意识,把白虎当做自己的祖先来崇拜。《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这一带土家族的祖先是廪君,廪君死后,灵魂化成了白虎。从此,这一带的土家族先民就崇敬白虎。
鄂渝的土家族先民还把虎作为一种吉祥物。在鄂渝交界的考古发掘中,发掘出了不少虎钮錞于。虎钮錞于是古时在行军打仗时用来敲击、鼓舞士气的一种随军乐器,虎钮錞于的上端铸有老虎,示意老虎为军人助威,军人借助虎钮錞于上的虎气,使军队虎虎生威,保证能打胜仗。平常,在这一地区的土家族的祠堂正中,往往画有一只白虎,用来坐镇避邪,同时也寓意吉祥如意,使人们安居乐业。在日常生活中,小孩子戴虎头帽、穿虎头鞋,目的是有老虎的保护,能使小孩易养成人。现在,这一地区还盛行的跳丧舞,实际上就是表现白虎崇拜的舞蹈。跳丧者身着白色衣服,口里唱着《撒耶尔嗬》,模仿老虎的形态起舞。舞蹈动作粗犷,刚劲有力,显示出虎虎生威的气概。
由此可见,土家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在历史长河中,土家族人对白虎文化的认识产生了分歧,这种分歧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一个敬白虎,一个赶白虎。但是在民族认同上,无论是湘西土家族还是鄂渝土家族都承认自己是土家族,重新达到了融合,学术界也因此得出了土家族的祖先是同源异支的结论。这就是土家族形成的路线图。
你自己可以不要写那么多,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打糍粑是沅陵人过春节、树新屋上梁、农历十月敬谷神、新年送小孩、结婚、白喜事等必做的食物。尤以春节时最为突出,素有“二十八,打粑粑”地说法,每逢春节来临,农历腊月末,家家都要打糯米糍粑。据乡土志书记载:“糯米饭就石槽中杵如泥,压成团形,形如满月。大者直径1尺5,寻常者约4寸许,3至8分厚不等。”小糍粑做完后,由心灵手巧最会做糍粑的妇女,再做几个大糍粑,小则三五斤,大则十多斤。这叫“破笼粑”,象征“五谷丰登”。打糯米糍粑是一项劳动强度较大的体力活,一般都是后生男子汉打,女人粘水揉翻,两个人对站,先揉后打,即使冰雪天也要出一身汗。做糍粑也很讲究,手粘蜂蜡或茶油,先搓坨,后用手压平,要做得浑圆,光滑,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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