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子女买房

婚后子女买房,第1张

父母赞助孩子买婚房需要注意什么(律师邮箱)

李律师:

你好!我和我老婆刚退休,我唯一的儿子最近打算结婚。我们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手里有点积蓄,愿意资助儿子买婚房。但我们也隐隐有些担心。如果以后儿子离婚了,我们媳妇有权利分我们出钱买的房子吗?如何帮儿子买房,避免未来婚姻失败带来的财产损失?

北京马老师

马老师:

在不同情况下,房产权属应该如何确定?

第一种情况:儿子结婚前,父母出首付,以他的名义买房,婚后帮忙还贷款。

假设你儿子在领结婚证之前,以他的名义贷款买房,首付是他父母出的。婚后房贷也是父母替儿子还。首先要知道,首付是儿子结婚前父亲给的。法律上认为是父亲个人给儿子的,和他未来的儿媳妇没有关系。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父子之间没有对还贷性质的书面约定,父母婚后还贷将视为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如果以后小两口结婚了,儿子可以主张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对于婚后父母还贷以及相应的房子升值,在司法实践中儿媳可以主张分割。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据此,建议父母与儿子签订一份《资金赠与协议》,明确写明每月房贷由父母单独给儿子,而不是给小两口。然后,这套房子属于儿子个人投资。即使以后夫妻分道扬镳,也没必要面对房子价值的分割。

第二种情况:儿子结婚后,父母全款购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

假设儿子领结婚证后买房,父母支付全部购房款。同时,购房的所有税费均由父母支付,房屋登记在儿子个人名下。与第一种情况类似,如果父母没有与儿子就出资性质进行任何书面约定,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这套房子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日后结婚,这套房子将面临离婚和分割。

建议你跟你儿子签个《资金赠与协议》,在协议里写明你交的所有购房款都给你儿子一个人,不要给夫妻二人。那么这个房子婚后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小两口以后要离婚,这套房子是不需要分割的。

第三种情况:儿子结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小两口自己还贷。

假设儿子结婚后,父母出首付给儿子买了婚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小两口按月还房贷,那么这套房子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将被认定为小两口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你没有对你儿子的首付款做专门的书面约定,也会被认定为你对你儿子儿媳的赠与。如果小两口将来离婚,这套房子需要面对离婚财产

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和儿子媳妇签个《购房借款协议》,明确首付是给小两口的。这样,如果以后你儿子的婚姻发生变化,你也可以向你儿子儿媳主张还款,你的养老钱也不会因为你儿子婚姻的风险而遭受太大损失。当然,如果你的儿子和媳妇过得很幸福,那你根本不会要求小两口还钱。这样,主动权在父母手里,也是对无私贡献了养老钱的老人的必要保护。

律师提醒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大多数父母的想法是:一定要支持孩子买婚房;同时,你也不希望因为孩子结婚而损失太多的财富,这是人之常情。那么,可以提前采取一些措施,防止子女结婚风险给父母带来的财富损失。归纳起来,主要方法如下:

(一)签订借款协议。虽然说父母赡养子女是人之常情,但父母赡养子女买房的钱也是血汗钱,甚至是养老钱。为了避免子女婚姻离婚,给父母带来太大的财富损失,父母可以考虑和子女以及配偶签订《借款协议》。

(二)签订出资协议。无论父母婚后是否支付子女全部或部分资金购买房产,都必须明确这笔钱是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给小两口。有条件的话,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会更有保障。

(3)如果帮子女全款买房,时间应该在子女结婚之前,房屋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这样,按照我国法律,这套房子的产权非常清晰,属于子女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受到未来婚姻风险的冲击。

在此呼吁,家庭在考虑如何更好地支持子女婚姻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老人的财产权保护,不能有失偏颇,这样才能做好长远打算。

(李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关问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姻期间妻子瞒着丈夫给前夫儿子买房子,可以起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女方背着您给前夫的儿子买房是不对的,这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即,夫妻双方都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任何一方要使用大额资金都需要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女方给前夫儿子买房并不是一笔小数额,应当要告知您并且经得您同意的。

男方未经您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您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建议您保存好还款的交易凭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的前夫返回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成功追讨回这笔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会因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给予您赔偿。如果还因女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产生了一些债务,也应由女方的个人财产来进行清偿。

但是也是有例外,假如女方与前夫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上有做出约定,女方需要给孩子买房,那么这部分支出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之后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购买婚房给小夫妻俩,关于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名字是儿子的,儿媳有份吗?我认为儿媳是没份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其次,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最后,现在的人对于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车有房是结婚的标配。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能够全资买房的人占据极少数。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资买房,婚后依然有贷款需要偿还,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儿媳的名字可以加到房产证上。否则儿媳会不高兴。

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该套房产属于男方父母对儿子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和儿媳无关。

二:在事先写好书面说明是最好的。

像这样的情况,男方父母一般会在赠予房产的时候给出书面说明,该套房产是属于儿子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有。

三:基本上都是由父母出首付,夫妻俩婚后还贷款。

现在的人对于结婚的要求越来越高,有车有房是结婚的标配。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能够全资买房的人占据极少数。如果男方父母不是全资买房,婚后依然有贷款需要偿还,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名字是儿子的,儿媳有份吗?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认可本篇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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