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在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后之后,会依法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会有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需要补办结婚证的,应当由本人拿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在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后之后,会依法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因为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就会有档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1、首先在这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是刚刚结婚的,而且结婚不超过两年的夫妻的话,那么只要到你的登记处补办就可以了。
2、另外如果你超过你两年的话,那么你要到当地的档案馆,把自己就的登记资料档案调出来。
3、然后你调出来的材料进行复印,然后到自己的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的手续就可以了。
4、最后我要告诉大家的时候,在办理的时候一定把材料递交齐全,比如自己的合影,以及户口本等。
首先,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领取结婚证之日,就是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结之时。
其次,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再婚的时候,或者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主观:
补办程序:携带身份证和另一张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登记时间超过5年的,可以移交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然后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办理时间:顺利半天。不是双方都必须去,而是一方可以去,但所有需要的证据都要携带。补充证书的结婚日期与原证书相同。原证书全部丢失的,按原登记档案内容补办。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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