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不认为女性一定要结婚,但是既然要回答这个问题,那么我认为女性之所以要结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结婚可以让女性有一个保障,也能够让女性有完整的家,因为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如果能够结合在一起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女性能够有完整的家庭。
二、结婚可以让女性更加安心,其实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有很多的女性都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而且也能够让自己有能力去工作,如果能够结婚的话,也是一份保障,也能够让女性既能够有事业,也能够有家庭,这是兼顾的。
三、结婚也能够发挥女性的价值,有很多的女性其实能够让自己在家庭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而且在婚姻当中女性是不可或缺的,虽然说女性的价值不只是在婚姻当中,但是我认为结婚也能够使得女性变得更有价值,因为这是她们拥有美好生活的体现,也是他们有权利拥有的生活。
今天看到有一个观点,可能大家都这么觉得,但是我就是不认同。人家说结婚不就是为了生孩子的嘛,不生孩子干嘛?
我:啊?哪来的歪理?
首先,结婚虽然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但生不生孩子完全是凭自己的意愿。生孩子本来就是一个危险性大的决定。一个是牵扯的东西多:比如检查,备孕,决不决定要等,另一个可以说是拿命去搏。有的孕妇生完孩子之后会留下永久的后遗症,更有甚者,生命就终结在手术台上。考虑清楚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
其次,是经济的问题,就打一个月工资三千元吧,两个人就6000,完全够一个两人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一旦有了孩子钱都花在孩子身上,顾不上自己了。这种高压的环境谁也不愿意长时间的呆吧
再次,有了孩子留给自己的时间就不多了,之前看过一句话我十分支持:有的女人到了中年就变得越来越油腻,一开口我老公我孩子的,对于自己却只字不提。可能有人认为这是热爱家庭,可是自己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我觉得,两个人的高质量生活总比带着个孩子好吧。如果是我,我更愿意一个人生活。
最后,别再说家庭逼着要了,怀胎和生产的过程时刻存在着不可控的风险。 如果是家里人逼着的,那就等出事情的时候他们负责吧。
本人19,在校大学生,无恋爱意愿,不婚族,社交圈小。没说不支持已婚家庭要孩子,有孩子也有有孩子的好处。只是自己的一个过激言论,致歉。
法律分析:办准生证、生育保险报销、给宝宝办户口、办独生子女证、公司单位办理婚假和产假、贷款买房、出境旅游、移民留学、房产过户、继承遗产,乃至离婚等,许多时候都需要用到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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