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收的礼金归谁

结婚收的礼金归谁,第1张

1、结婚女方收的礼金如果是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后的,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收取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当今这个社会上,人情人情没钱不行,凡事也都讲究个礼尚往来。

按照我们这里的传统习惯,人家有事情了,你去随礼。等你有事情的时候,人家才会来随礼金。也就是说,谁现在收的礼金,是因为谁和人家有人情。以后人家有了事情,还需要继续去随礼的。

在正常情况下,举办婚礼,操办酒席的钱都是父母拿的。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随份子钱,大多数都是随父母的。因为以前他们家里有事情,父母都去随礼钱了,所以现在他们也来随礼金,这属于礼尚往来的事情。

对于这一部分份子钱,我认为应该归父母,况且办婚礼和酒席也需要花钱的。如果是直接随儿子和儿媳的礼金,不管他们要不要,做父母的一般都会把这部分钱给儿子儿媳的。当然也有一些父母会把所有的随礼钱,给儿子儿媳做小家庭的开销的。

如果是儿子儿媳自己掏钱办的酒席,我觉得随父母的份子钱应该归他们,随小夫妻的礼钱,自己可以直接留下。

因为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同,每个家庭的状况不一样。婚礼的份子钱到底应该归谁,我认为,这是一个自觉和协商的事情。只要父母和儿子儿媳愿意,或者是大家经过了协商,只要有利于家庭的和谐,怎么做都是可以的。

嫁女儿收的礼金归属可以参考如下信息:

1、如果女方是在登记结婚后收的礼金,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是登记结婚前就收到礼金的,则应将该礼金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女方一人所有;

3、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了女方彩礼,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女方是需要归还彩礼的;

4、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5、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这种情况下,女方是不需要归还彩礼的。

嫁女儿收礼金的原则如下:

1、礼金的归属应该遵循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在一些地区,嫁女儿时男方家庭给的礼金被视为嫁妆或彩礼的一部分,归女方家庭所有;而在另一些地区,男方家庭给的礼金则被视为对女方家庭的感谢和祝福,归男方家庭所有。因此,在处理嫁女儿收的礼金时,需要了解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以避免出现纠纷;

2、礼金的数量也需要适当控制。男方家庭给的礼金数量应该合理,不应超过当地习俗规定的限制。如果礼金数量过高,可能会给女方家庭带来经济压力,甚至导致家庭关系紧张;

3、礼金的使用也需要遵循当地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观念。在一些地区,嫁女儿时礼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矩和礼仪,不能将礼金用于不当用途,如赌博、购买高档消费品等。

综上所述,在处理嫁女儿收的礼金时,需要遵循当地的习俗和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注意礼金的数量和使用规范,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到底谁付钱

酒席谁买单

订婚宴:女方男方都可结婚宴:男方回门宴:女方。

三金五金谁来买,三金:耳环、戒指、手镯五金:耳环、戒指、手镯、项链、吊坠或脚镯(脚链)一般由新郎的妈妈来购买。

彩礼有哪些

三金五金,见面礼(公公婆婆第次见儿媳给的),上下车礼金结婚当天图吉利,婚礼红包怎么发。伴娘伴郎:200左右(有伴手礼可以不需要红包)。

司机:如果是借的婚车需要给红包,(100-200不等/喜烟一条+礼包)。

证婚人:600/800/1000元。

铺床、滚床人:20/50/120/200元不等。

媒人:800左右(根据地方婚俗)。

介绍人:666/888/1200/1800元不等。

四大金刚:可给可不给(给喜糖也行)。

法律主观:

结婚女方如果是在登记结婚后收的礼金应该归夫妻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是登记结婚前就收到礼金的,则应将该礼金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法归女方一人所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主观:

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未约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则礼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因为礼金是带有赠与性质的,是一种有目的的赠与。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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