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怎么领结婚证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怎么领结婚证,第1张

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再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回原籍地,当事人可以持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许可证,到户籍部门办理迁居许可证,办理时需要提供原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再到现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2、直接变成单独户口,此时的户口与前夫分开,单独落户。

      一、办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选择再婚登记的时候,无法出示户口本,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三、怎么才能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再婚办理结婚证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申请。双方须要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还需要携带这些材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及离婚证;2、审查;3、登记。民政局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申请,或及时办登记,发结婚证。离过婚的,需要在办理结婚证后注销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户口在前夫家再婚办理结婚证的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当场领取结婚证。户籍是否进行迁移,并不影响其再婚登记手续,可以自愿迁移,也可以不迁移。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在前夫家的,再婚办理结婚证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的新户口本;

3、之后带上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结婚可以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890314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29
下一篇2023-09-2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