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编辑本段]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编辑本段] 现役军人办理登记的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编辑本段]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编辑本段] 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编辑本段]现役军人进行登记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25周岁结婚。
这个提倡是带引号的提倡,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是强制性的。部队是追求100%的晚婚率的,所以,所谓的提倡只是唱的一个调子而已。虽然很多人建议在23岁 -25岁之间结婚也不违法,而且如果你豁出去了,部队也还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军人嘛,你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集体的100%的完美的晚婚率,而且种种限制会让你因为早婚而不自在,大家都晚婚,如果个别早婚,呵呵,找事儿啊~~
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部队内部的文件都基本上是查不到滴~~
1 结婚证掉了一张去补办需要带什么证件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本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备注: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开具相关证明。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一般建议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
注意:各地补办手续、时间、地点、流程等会略有不同,前往补办时,建议首先电话咨询。以上提供的材料要求是以上海为例的。
2 结婚证丢了一个怎么补办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二、补办结婚证所需人数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三、补办须持证件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四、补办结婚证的步骤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五、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每对收取9元钱的工本费。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一般很快就可以拿到结婚证了,一旦补办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仍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
3 结婚证丢了一本怎么补办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4 结婚证丢了一本怎么补办补办要多长时间
1、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扩展资料:
结婚证办理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搜狗百科——结婚证补办
5 补办结婚证只有一方有户口本可以吗
结婚证补办要求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才可以申请办理的,单凭一方的户口簿是无法直接补办结婚证的;若户口簿丢失,应该让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尽快补办以后,再用于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 结婚证掉了一本怎么补办,需要些什么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回到顶部
结婚双方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才能合法结婚。其次,根据《军人身份证条例》,上一期仕官证如果过期且下一期仕官证还未下来的情况下,现役军人仍可以申领结婚证。具体而言,军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出示其旧版仕官证,经过审核后,方可申领结婚证。同时,军人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出示其有效的其他证件,如护照、军官证、士官证等,经过审核后,方可申领结婚证。因此,基于上述规定,现役军人上一期仕官证过期了下一期仕官证还没下来的情况下,仍可以申领结婚证。但是,军人需要准备有效的其他证件,以便经过审核,方可申领结婚证。
身份证过期了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身份证必须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的好处:军人很有责任感,很强的自律性。对于家庭的观念也很强,也比较爱老婆;军人拥有良好习惯。婚后的生活应该会比较有条不紊,军人会做家务,讲究个人卫生等等。
弊端:军人多数时间都是驻扎在部队里,那么想要见面都是需要请示或者请假才能见面。所以军人跟军嫂在一起的时间其实不是很多,有时候还是很长很长时间不能见面。
跟军人结婚,女方是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需要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会对女方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一切符合要求和标准后,才能恋爱和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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