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是不可以结婚的,首先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以己身为一代,从己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侄、女、舅、姨、外甥女等。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我国明令近亲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四规定,属于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也就是说三代以内的都算近亲,是不允许结婚的。
1、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允许结婚的。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旁系亲属,是指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舅舅,舅妈,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第三代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这个已经是同源于曾外祖父的,已经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因此可以结婚。
1980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扩展资料: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人民网-为什么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
-三代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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