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要2个人一起去吗

补办结婚证要2个人一起去吗,第1张

当事人补领结婚证时不用两个人一起到登记处申请。

之前已经结婚登记,由于结婚证撕毁或是丢失导致需要补办结婚证,且两人依旧处于婚姻关系,那么一人前往之前领证的民政局或是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便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补办结婚证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复印件;

2、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这些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完成,一般工作人员都会有上述流程,如果是时间较长的婚姻登记信息,需要查询原件,就会花费比较多的时间;

3、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一定要最近的合照;

4、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5、补办的结婚证下发的是新的结婚证,所以旧的结婚证是要被收回的,但是补办的结婚证登记信息是不会变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不小心把结婚证弄丢了,结婚证丢了还能补办吗,不要慌。本文将告诉您该怎么办,具体应该去哪里补办,补办的相关手续有哪些等内容,希望这些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证丢了能补办吗

 能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这种情形是结婚证遗失的情况,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结婚证。

 二、结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需要申请补办手续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三、结婚证到哪里补办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登记和结婚证补领的程序是有区别的。我们知道,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领结婚证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办理手续,只有符合规定的才会予以登记。补办结婚证一个人去可以吗?通常来说补办结婚证一个人就行,但若是之前未结婚登记的新人补办结婚证就需要两人一同前往。1、一人补办结婚证之前已经结婚登记,由于结婚证撕毁或是丢失导致需要补办结婚证,且两人依旧处于婚姻关系,那么一人前往之前领证的民政局或是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便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2、必须两人一同这种情况下的补办结婚证,指的是之前两人并没有结婚登记,只是举办了婚礼或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法律上并不承认,这时候就需要两人一起前往登记。3、让人代替补办结婚证若是两位当事人都因事无法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委托他人到民政局补办。不过一定要准备好委托书,详细写明被委托事件缘由,被委托人信息等等,被委托人也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补办结婚证流程:1、提出补办申请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填写结婚证补办申请。2、审查将准备好的补办材料以及填写的补办申请上交,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调出两人的婚姻档案记录查明两人是否是夫妻关系。若婚姻登记处无法查询,可以到当地档案局拉取证明。3、补发结婚证审核通过后,民政局会重新补发结婚证给当事人。一个人也可以补办结婚证,只要准备的材料齐全当天就可拿到结婚证。结婚证虽然可以补办,但还是要尽量妥善保管。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17条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不需要两人一起去。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补办,也不需要两个人都去。

当事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由于补办结婚证与结婚登记不同,因此,只需夫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补领即可,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

:生实践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可能需要的材料各有不同,如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夫妻二人合影照片等等,当事人可具体根据各地的要求进行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主观:

补办结婚证不是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3张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无档案可查证明;委托书。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补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方都去,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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