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并不一定让男方净身出户,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离婚过错方,还要求对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并且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来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一、家暴离婚能让男方净身出户吗
法律上并未规定家暴要净身出户,并且法律也无净身出户的相关规定。净身出户是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财产,直接走人。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所有财产,甚至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予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我国民法典有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二、可依法判决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家暴行为关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相关违法事实的处理和认定,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的,但净身出户的认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进行认定的,未在法律上进行明确界定。
现在中国社会上离婚率还是很高的。
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我们也越来越多的发现现在年轻人离婚越来越多,但是最关键的是对感情淡漠,把物质、房子、车子、和票子看得越来越重。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看重物质,反而对情感越来越看淡,这样的观点并不是年轻人自身能改变的,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离婚高的主要原因。
万事有利有弊,真的不假。几十年前离婚还是一件难为情事,尤其对女人来说,被离婚等于判刑一样。知识分子的女性还好一点,起码能有能力养活自己,能生存下去,对于没有技术没有经济来源的女人,离婚后到哪里去?娘家回不去,走也走不出去。但是现在,女人离婚后,一样能够出去找到好的工作,一样不靠男人就能养活自己,对婚姻不像从前依赖性那么强。但是这仅仅是客观的因素。
在很早之前,那时不但女人觉得离婚是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男人也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情。男人成家立业,是社会上一种身份象征,但是无论什么情况下离婚,对男人的名誉,多少有点非议。这样就导致很多人在背后说一些闲话,众所周知男人是极其爱面子的,这种事情也是男人们极其在乎的事情,所以这就导致了男人在乎的不是感情是社会地位,能不离婚凑合着,也不离。但是到了现在年轻男人就不一样了,只要是跟媳妇有一点不顺眼,不和谐,就爆发,也没有什么包容,在两个人相互吵架之后,最后留给两个人的就剩下了一纸离婚书而已。这种原因的爆发其中就有,各种社交软件和场合,很快俘虏了他的不愉快的心。看到外面的女人对自己,比媳妇还体贴,包容,这个时候这样的男人心里就会心存嫉妒,在反观自己的老婆,怎么看感觉怎么不舒服,他们这个时候就更不珍惜老婆。但是事实上呢,等你再找一个女朋友,再一次结婚你就知道,多数比第一次婚姻还难,甚至还没有第一段来得快乐!
我想说的是,离婚,其实也是一种传染病,它的后果其实危害很大。离婚之前我们就应该考虑考虑后果了。过于宽松的离婚环境,也督促了离婚率的攀升。国家在离婚条件上,应该吸取国外一些婚姻制度的优点,让所有离婚人,承担一定的经济代价。因为现在离婚环境宽松,两个人对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能引爆家庭的破裂,一个家庭的破裂影响的不仅仅是他们两个人,还有孩子,甚至还有老人啊。两个大人还好些,年轻人离婚时多数有了孩子,离异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和幸福家庭孩子长大,有多大的区别,有谁系统的统计过?两个人既然决定要孩子那么就要有相应的义务去照顾孩子,让孩子们在单亲家庭里,这是对孩子们多么的不公平啊!
现在的年轻人动不动离婚,其实就是草率行为,并不是像老观念,两个人不合适了,勉强也得过一辈子。而是年轻人对于家庭出现的矛盾,不主动解决,没有包容,不肯为婚姻付出一点牺牲。若是离婚环境条件苛刻一点,也许两个人能不离就不离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过了这道坎,可能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离婚了,就几乎没有什么机会缓和一下,你们两个就连一点机会就没有了,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说,那不是还可以复婚吗,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离婚之后对两个人之间有多大的伤害呢?你们两个人再一次结合真的还能像第一次那样吗?我觉得大部分人应该都做不到吧。其实造成年轻人离婚主要原因就是社会环境。
国家改革发展四十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人民逐渐福起来的基础上,社会各团体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全民进行精神和思想方面的建设,提高全民素质,让中国人在经济上富裕的同时,精神上更健康,更阳光,更有责任感。不要以为离婚是感情上的事,更是一种社会问题。
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也许分手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但是当你们结合的时候,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了,你们之间是一个家庭,你身上不仅仅有着对方的责任还有你们家庭之间的责任,所以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小事情吵架分手,这是对家人,对家庭的不尊重!同时也希望这些年轻人有孩子的,希望你们对孩子,对家庭有一个简单的认识,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小事情就闹离婚,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付得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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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人生之旅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时,站在选择的十字路口,一定请慎重,宁愿多等些时候,给自己留出足够多的思考时间,也不要随便向着一个方向迈出脚步。
不要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去草率结婚。不要因为年纪不小了就慌不择路,不要因为父母催婚而为了尽孝心仓促完婚,不要因为一时的难耐寂寞而饥不择食……跟一个连浅浅的喜欢都挨不上边儿的人在一起度余生,可谓害人不浅,坑自己不商量。
在婚姻这件大事上一时的犯迷糊,很容易让自己的余生在不甘心中虚度,那必将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喜欢的人不一定就会跟她结婚,但是不喜欢的人一定不要跟她结婚。或许婚前你只考虑眼前,该结婚了,所以为结婚也就结婚了,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不就是找个人一起领个证吗?既然在该结婚的年纪没有遇到那个真爱之人,又刚刚好有个人也愿意跟自己结婚,那就这样吧。
然而,婚后你才发现,是自己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跟一个怎么努力都喜欢不起来的人每天生活在一起原来是一件很辛苦的事。那种不愿跟对方敞开心扉,也没兴趣去了解对方的视若空气的漠然,连呼吸都觉得痛苦,日子好难熬。
那个时候,你面临的是,比“要不要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结婚”更进退两难的抉择:要么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离婚,爱谁谁了,果断结束没有感情的形式婚姻,重整旗鼓寻真爱;要么因为顾忌到孩子、老人、财产等等千丝万缕的牵绊太多而选择维持现有的婚姻,精神或连带身体一起偷偷出了轨,过上了婚外有情人的日子。
可是,平心而论,那样的日子你过得一样不开心,只不过是为自己当初的轻率找一个发泄的出口,是自欺欺人而已。
结婚不是小孩子的过家家,成年人该对自己每一次做出的选择承担起必然的结果,无论这结果是好极了还是坏透了。
所以,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在事前做好承担选择后果的思想准备。比如婚前一定要先问自己,多问几遍:“我是不是做好了跟一个不喜欢的人过一辈子的心理准备?”
如果是为了解眼前的一时燃眉之急,那么,还请停止你“不善良”的想法,因为不考虑结果的冲动决定是愚蠢的。你可知,婚姻最可悲的不是七年之痒后的情淡,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感情的瞎凑合结婚。
因为爱情而结婚的人,还需要在婚后好好经营感情才有可能白头偕老共度一生。何况跟一个连喜欢都没有半分的人,凑合也不会太久吧?又怎么指望得上白头偕老?
冉冉在一次同学会上再次见到了大学时那个用心爱了整整三年多的大男孩儿,他还是那么帅气,还是单身一个人。冉冉的心情,却像打翻的五味瓶,面对他,不知道该笑着流泪还是哭着傻笑。
散席后,那个奶声奶气喊着要妈妈抱的小女孩,一下子将她从五味杂陈的思绪里拽回到现实中来。老公带着3岁的女儿来接自己回家了,身边那个大男孩的眼睛里也跟着浮出一丝淡淡的忧郁,看在她的眼里,牵引着心痛了一下。
当初大学毕业,冉冉就进了父母早已为其安排好的一个不错的单位工作。冉冉想等男友工作也落停了就直接结婚,男友却拒绝了,说要继续考研。
冉冉赌气问他:是跟她结婚重要还是考研重要?要他二选一。男孩说,二者没有可比性,并且承诺研究生毕业就跟她结婚。理由是:男人不能没事业,否则没资格谈婚论嫁。
冉冉却认为,爱情比事业重要。见男友不妥协,就在毕业一年多之后,跟父母介绍的一个各方面条件都匹配的男孩结婚了,两年后有了宝宝。老公是一个温和的男人,对她和父母都不错,但是冉冉却怎么也没办法把他放在自己的心里。因为那里面始终住着一个人,那个她深深爱了三年,并且一直忘不掉的那个人。
而立之年再次见到深爱之人,她开始后悔当初自己的轻率决定。无数个辗转难眠之夜之后,她再次做出了一个自己认为正确的决定:为了余生不留遗憾,她以净身出户为代价,选择了离婚。
悲哀的是,那个深爱的男人得知她已婚有女后,为了不打扰她平静的生活,也为了能让自己彻底死心,很快就跟一个追求了自己好久的女同事结婚了。就在冉冉离婚的前一天……
这世间,最悲催的爱情莫过于:为了达成结婚这个终极目标,敢闭着眼睛随便拉一下连喜欢之情都没有的人完成人生的一次重要决定。当轻率决定的“后遗症”病发,才知后悔。然后为了寻回真爱,冒险重新洗牌,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也没能换回心往已久的真爱。
因为不喜欢,所以可以随时随地的任性伤害对方。因为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相处同一屋檐之下,内心比一个人更悲凉而寂寞。可是,悲伤是自己选择的路,寂寞是脚下磨出的泡。
不喜欢人家就不要跟人家结婚,你以为亵渎的是别的人感情,其实你最后承受的伤与痛比她还要多得多。但是,再痛,你都得自己受着,这是不尊重感情的代价。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会。不会因为周边的人都结婚了就选择将就。为了将就而将就。
生活中我也是这样的人:
看着身边其他人考研、工作,还没任何职场计划的我只好随便找了份工作;
看着她们结婚生子,我开始着手相亲;
看着她们升职加薪,我开始埋头加班。
好像别人的生活节奏在牵引着我的情绪,我的计划被别人的生活节奏打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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