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当然可以考研考上后要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如果以前有工作合同的,须办理解除工作合同,并请前工作单位开派遣证或报到证,并由原单位出具你的工资级别证明所需要的材料
相对没结婚的人来说,可能户口和档案的办理要稍微复杂一些其他倒是没有听说
通常看来,结了婚有了家庭,会有一点负担。你不在是一个人,你需要不断的关系彼此。需要花时间去照顾好孩子,双方的老人等。肩上得胆子变重了。事实上结完婚并不影响你去考研,只要你的家人,你的另一半支持你区考研,读研的时候多承担一点,你毕业后生活就会好一些。所以,结婚后考研好不好,要根据你自己家庭情况来觉得的。条件好的话,没有经济压力,读研的话轻松一点。结了婚,家人同意考研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这样考很可能考不上,不要辞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考研就行,千万不要有赌的成分在里面,因为你可能输不起,我就是边工作边考,也没怎么学,没有心理压力,结果还上了个211大学。切记不能失去生活的根本保证,就是收入。
你的情况很特殊,1,你父亲,单亲,可能希望你能稳定下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2,你个人刚刚工作,又要辞掉工作,可能给两个人的家庭带来动荡。3,你决定考研究生,目标是好的,值得鼓励,也看出来有志气。4,对自己,分析清楚,优势在哪里,困难是什么,准确分析认识自己。对父亲,沟通交流,最好取得父亲的支持,携手努力再拼搏一次。祝成功!加油
你该怎么做?1,更多的是研究由专科毕业直接考研究生所要弥补的不足,主要是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内容的全面性。2,还有一点,应该是毕业两年后,或者有两年工作经历的才可以报名,你要看懂招生简章的专科起点考生报名条件,然后再决定是否辞去工作。3,自己要研究清楚考研究生的目的,或者继续学习的动力是什么?是一朝土鸡变凤凰,还是要做给别人看?这些都是错误的,只有源于自己内心的希望才能够坚持下去。加油!
家住北京的林先生和谭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之后育有一女孩。期间,林先生于2011~2016年间,先后就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几年后,林先生提出离婚。谭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是提出林先生在婚姻存续的多半时间都在完成个人学业进修,自己承担了较多的养育女儿、照顾家庭的义务,要求林先生给予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判决林先生给付谭女士经济补偿款10万元。
先不说法律规定,从道德上我们都应当给予林先生极大的否定性评价作为一撇一捺的人,在自己完成了个人的学业、完成了自己的小升华之后,竟然用起了离婚这种“卑劣”的手段,实在是让人唾弃。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林先生是否与谭女士离婚当然属于他们的自由,只要双方同意,这是任何人反对都是没有效的。
但是,婚姻的存在不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就行了,离婚也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就行了。其中牵扯到子女的抚养问题,牵扯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牵扯到经济补偿的问题。
关于子女抚养通俗来说,都说要争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无论是否离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和权利。只不过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认定孩子随谁共同生活而已。
这个认定,从根本上是要按照有利于女成长的基本原则来进行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对于小于两周岁的儿童一般是随母亲共同生活的;对于年龄超过8周岁的孩子,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而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用,法律规定是个人收入的20%~30%。如果是两个子女,则不超过50%。
关于财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平均分割的,只不过是要适当地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此外,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则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关于经济补偿新施行的《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离婚中的经济补偿原则,这也是一个新突破。这也是基于实际的考虑,毕竟在家庭生活中总会有一方付出比较多。
根据该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婚姻的基本情况综合确定。
本案中,林先生与妻子结婚只有10年的时间,其中自己攻读学业就用了6年。在这6年的期间内,妻子不仅要从经济上将自己所挣的工资用于家庭,更是要从精神上照顾家庭的生活、以及抚养子女,这都尽到了较多的义务,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判令林先生给予经济补偿。
不加分。
考研加分政策如下: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三支一扶计划。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同等学力申硕: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以上内容参考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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