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西双版纳登记结婚算不算迁户口

外地人在西双版纳登记结婚算不算迁户口,第1张

  外地人在西双版纳登记结婚,不算迁户口。

  登记结婚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只是确认婚姻关系,并不涉及户口迁移。《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而迁户口要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手续,依据公安部门关于公民申请县跨行政区域夫妻投靠,公安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

  ③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④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对离异或丧偶后再婚,携带子女投靠现配偶的,还需提供注明子女抚养关系的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

可以在勐腊县办理结婚证的。

要在广西南宁你家乡办理一个未婚证明。在乡下就是在村里出一个证明,然后要到乡镇上计生站办理。这个可以叫老家的人帮你办好邮寄给你。再带上户口本原件。然后女方也带上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那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加上照点结婚纪念什么的100元左右搞定。

不能,规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异地不能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迎亲

举行婚礼这天,男方家派出的亲朋好友来到女方家参加婚礼的人特别多。他们陪着新郎,一路敲着象脚鼓和铓鼓,喜气洋洋地来到女方家,沿途还鸣放鞭炮和鸟铳,以增加喜庆气氛和驱除邪魔。婚礼首先从女方家的门口开始:在地上铺一条花毯,在上面摆一张小供桌,桌上摆放着鲜花和果酒。

2、拴线仪式

在竹楼的堂屋里摆上一张小桌,上面放着两个用芭蕉叶做成的圆锥形帽子,下面放着煮熟的雌雄鸡各一只。桌上还放有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如衣服、筒裙、银裤带、手镯等。此外放着糯米饭、红糖、芭蕉、盐巴、白线等。拴线仪式开始,新郎新娘并排跪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

3、宴席

拴线后,桌上的一只鸡献给主婚人,另一只拿给小伙子们去分吃,预祝他们早日找到心爱的姑娘,也来幸福地拴线。其余的东西全部放在新婚夫妇的帐子边,过了三天才能吃。

4、唱歌

婚礼过程中,傣族歌手赞哈的演唱是决不可少的。傣家人常说:没有赞哈的婚礼不热闹,酒也不好喝。人们一边吃菜、喝酒,一边听赞哈们演唱,唱到精彩处,人们会爆发出水、水、水的欢呼声。

5、结婚第二天

第二天天亮,新郎要返回父母家,到晚上才回妻家。第三天,男方父母亲挑着凉米粉等东西来女方家认亲戚,并分别向各亲友送凉米粉一块。婚后第五天,新郎新娘又挑着凉米粉到男方家认亲戚,同时也分别送亲友凉米粉一块,亲友也要向新娘赠送礼物。到此,整个婚礼才算结束。

扩展资料

丈夫到女方家里居住,是傣族传统的习俗。解放前,丈夫到女方家上门,满三年后,经男方父母提出要求,女方父母同意,方能携带妻子到自己父母家居住。女方嫁到男方家,女方在男方家住满三年后,夫妻俩人再到女方家居住,由此循环往复,直到另立门户继承了某一方的财产为止。

解放后,这种情况有了变化,如果男方是独生子,家里缺乏劳动力,男方家长可以向女方家长提出要求,提前把新娘接到婆家,甚至婚后七天就可以接走了。如果男方家里人多,劳动力充足,而女方家里是独生女或缺乏男劳动力,男方可以长期地从妻居住。

傣族地区一般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夫妻中若有一人先死,没有死的人不管年纪有多大,都要在给死者举行葬礼的时候,举行与死者断绝关系的仪式。

-傣族婚俗

中国网-傣族的家庭生活——"上门"与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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