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夺走我初夜的男人 婚后发现他卑鄙无耻,我要怎么办?

嫁给夺走我初夜的男人 婚后发现他卑鄙无耻,我要怎么办?,第1张

即使他对我们母子这样冷漠,即使他背叛了我,我仍旧鼓起勇气,找他要一纸结婚证。不为别的,只为我的孩子有名正言顺的父亲,有书读,有户口。当一个母亲拥有孩子,自尊、爱情,统统都在母爱后面放低。

  他被我缠得不耐烦,“结婚就结婚!”至今,我们也只有一张证而已,没有办过一桌酒。那是我苦心要来的结婚证---在后来,成为我这一生最后悔的东西。拿到结婚证,他对我变本加厉。好几次我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暧昧的短信。有时,我们两个人在家,他可以一整天不说话。

  直到那天,我看到他QQ上恶心的信息,他恼羞成怒,当着5岁孩子的面,拳头砸过来。他咆哮着,说出了让我惊讶又愤怒的理由:“你又算什么当初,你跟公司保安那点破事,别以为老子不清楚,谁知道你有多脏”

 我想离婚,可是当儿子拉着我的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觉得心疼。自己从小没感受过家的温暖,我不想让孩子也尝到这份痛苦。-更何况,他在钱方面是不限制我的,每个月都会交来些家用,我一个人,难以承担抚养孩子的压力……

  思来想去之后,我一次次妥协,原谅。但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望着照片里,曾经快乐的那个自己,我突然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毕竟,废除储君是国家大事,孙权必然会把它拿到朝廷和大臣们商量。不用说,大臣们强烈反对。不用说,我完全支持孙鹤;即使是反对孙赫的人,也不同意建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孙亮。

鲁班发现,要达到目的,他必须在朝廷中寻求帮助。

但在这个问题上,孙鲁班遇到了一个障碍:虽然全家都和孙亮的公婆攀上了关系,但她的丈夫全聪是一坨生铁,是个铁杆“孙霸党”。如果她竭尽全力劝父亲废掉孙鹤,换成了同母腹中出来的孙巴,她怎么会这样做?

黑朝十二年正月,全琮病死。

不同意她的丈夫终于死了,孙鲁班公主松了一口气。此时她四十多岁,再嫁高官的机会微乎其微。她根本不打算再婚,而是开始寻找“志同道合”的爱人。

孙鲁班看中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表哥的助手孙俊。

孙俊非常英俊。作为皇室的至亲,孙权非常信任他。这家伙虽然看起来很绅士,但却是个温柔的人渣,穿prada的女魔头。众所周知,他出入吴栋后宫,趁机勾引孙权的嫔妃,只把孙权蒙在鼓里。

孙鲁班虽然年纪不小了,但魅力不减,在孙权那里说话很有分量。于是,孙俊一个轻微的手势,就立刻聪明地和唐姑四系上了。这对**的男女很快就达成了废除太子的共识:孙俊的姐姐是权尚的妻子,孙良的小石泉是权尚的女儿。如果孙良成为皇帝,孙俊不仅是小皇帝的侄子,也是小皇帝的姑父。他会立马换枪,晚辈就变成大叔了。

在切身的家庭利益方面,孙俊比全琮要自觉得多。

孙俊也开始攻击王子的过错,并敦促更换王子。孙权非常重视同宗的意见和礼仪,最终下定决心。

公元250年,孙权囚禁太子孙鹤,废其为庶人,驱逐出京城。与此同时,孙贺的弟弟王陆孙霸年,孙霸曾与他的弟弟一起成为朝鲜的一方,并陷害他的官员。当时孙权还在溺爱王夫人和孙霸,不但不追究,还帮他出头。现在孙权变卦了,孙巴的劣迹对孙权来说变得不堪,于是算旧账,说孙巴是“与臣下分庭抗礼之子,必有袁之败,笑傲天下。一个人要站起来才安全?”

帽子就要下来了,可想而知孙霸还能有办法?他很快被处决。兄弟互相炒,结果便宜了别人。

权的小儿子孙良,年仅十岁,被封为太子。他的生母潘石成为活着的吴栋帝国后座第一人,而孙俊则成为了吴魏的大将,升官发财。

孙良当了太子,潘皇后和孙鲁班公主的第一件事,就是嫁给孙良和孝泉。一对懵懂的孩子就这样结婚了。

潘石当了皇后,立刻趾高气扬。曾几何时,她地位卑微,经常在后宫被人嘲讽。现在她终于翻身了,她变成了孟加拉人,来报复那些不敢对自己足够尊重的宫女们。内侍的宫女们经常被她以此为借口进行惩罚,不仅有血有肉的痛苦,还经常为自己的生命担忧。

况且潘石对孙权也不像以前那么手软了。更何况孙权再次生病时,潘石屹喜气洋洋。他迫不及待地向中共书记询问夺取政权的手段,并想在吴采取同样的手段。

我发现了潘石的本来面目,后悔了,想以“为父治病”的名义召回被抛弃的太子孙鹤。

孙鲁班怎么能让他的老父亲再弹同样的老调呢?如果孙若回来被重置,整个公主怕是没有好下场。于是她又和孙俊、孙红一起阻止孙权的行动。不久之后,通过孙权之手,颁布了这样的遗嘱:废掉太子孙鹤为南阳王,贬至长沙;另一位南阳王夫人的儿子孙秀是琅琊王,住在丹阳;钟繇之子孙奋是齐王,住在武昌。

现在,既然比孙良年长的诸侯都被吹走了,那孙鲁班和潘皇后就该去实现他们的目标了:孙良可以安心地准备当吴国的皇帝了。

这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后宫里的侍从们看到孙良登基已成定局,他们如此痛恨的潘皇后就要做皇太后了。他们不禁对未来感到深深的恐惧。

愤怒积累久了,总会爆发。一天,当潘皇后睡觉时,侍从们趁她不注意,把她勒死了。

这个消息对孙权打击很大。老皇帝这时看不出对潘石有什么好感,但奴才居然敢在他眼皮底下谋杀自己的妻子。老人不禁又气又悲,一声英雄厄运的叹息油然而生。

潘皇后的横死,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孙权想取代孙良的想法。为了自己暴死的年轻妻子,老人彻底打消了再易储的念头。

不久,七十岁的孙权真的走到了他生命的尽头。神风元年四月,一度叱咤风云的吴栋开国皇帝孙权驾崩。

后人评价三国英雄时,感叹“天下英雄是谁?曹流。做一个像孙仲谋一样的孩子。”

但很少有人提到晚年的孙权是如此昏庸自大,给后来者留下了一个烂摊子。他不仅创建了吴国,还铺设炸药将其摧毁,甚至把自己的家人、子孙都放在了炸药铅的口中。如果你想要家庭和事业,最好不要有他这样的儿子。

最后,孙鲁班成功地帮助孙良的弟弟和侄子登上了皇帝的宝座,而她的奸夫孙俊也成了辅政大臣。孙鲁班更愿意为所欲为。

孙鲁班的妹妹孙鲁豫,因为第一次嫁给朱菊,被称为“朱珠”,也就是嫁给贾珠的公主。鲁豫很像她的母亲步夫人,不像姐姐那样狡猾恶毒,总是循规蹈矩。谁知这德行到了姐姐鲁班的眼里,却是不可原谅的,后来成了她的催命符。

早在计划废掉太子孙鹤的时候,孙鲁班就曾经向姐姐寻求支持。不用说,孙鲁豫是不会同意的。她不但不同意,还劝妹妹不要目光短浅,仅仅为了一些朝廷之间的争斗,就扰乱国家大事。就这样,孙鲁班对妹妹恨之入骨,始终不忘寻仇。

1952年春夏,吴家族内部发生权力斗争,太子孙登之子孙英、之叔孙毅不满荒*残暴,先后欲置于死地,但逃脱。

当孙俊杀死孙英和孙毅时,孙鲁班认为向他姐姐报仇的好机会来了。

于是孙鲁班向奸夫报告说,孙毅的帮凶就是孙鲁豫。

孙俊当然听了小三的话,“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杀一个”,立刻抓住并杀死了我的小姑姑孙鲁豫。

恐怕直到孙鲁豫去世,她才真正明白,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已经变得多么可怕。

同时被杀的孙英,作为孙登盛的儿子,应该是周瑜的女儿吧?孙鲁班既然想借此机会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又怎么能为自己的前嫂子出头,救自己的孩子呢?Gai只有这么一个机会,把几个血亲带到一起。如果她死后知道自己娶了这样的女人,真的会死不瞑目。

孙鲁豫的白白死去,也牵连到了女儿的奇遇。

孙鲁豫和朱菊有一个女儿。因为容貌出众,她的叔叔,被孙权选为第六子的孙秀的公主,娶了她的侄女。她爷爷管事,辈分和血缘关系全乱了。

孙鲁豫被无辜杀害时,朱公主和丈夫琅琊王孙秀正在江苏丹阳。

噩耗传来,朱公主泪流满面。让她没想到的是,朱公主事件的调查,迫使孙秀不得不将心爱的妻子送到了变幻莫测的京城。路上,夫妻俩痛哭流涕。

最后,朱公主一向谨慎。孙鲁班虽然想灭了外甥女,但也找不出什么岔子。虽然孙俊心狠手辣,但她比他的情妇漂亮得多。他想,朱公主早已远嫁他乡,怎么会参与母亲的事呢?于是她赶紧把朱公主送回丈夫身边。

第二年秋天,孙俊死在了去战场的路上。其堂兄孙晨辅佐孙良。

很快,孙亮就知道了二姐孙鲁豫冤死的内幕。

潘石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争宠和争权上,对儿子没有太多的爱。孙鲁豫性格温和,对弟弟孙亮照顾得很好。孙亮深爱着她的姐姐和哥哥。她得知二姐的死讯后,大怒,问孙鲁班:“你凭什么说鲁豫杀了孙俊?你从哪里听到这个消息的?你要是瞎编,我不饶你!”

孙鲁班没想到,短短几年时间,他的大靠山都出去了。她知道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但她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尤其是我没有想到,第一个找她算帐的是她一手捧起来的小皇帝。于是她流着眼泪鼻涕转动着脑袋里的风车,想蒙混过关。

最后,孙鲁班想到了和自己关系一直不错的两个侄子:孙鲁豫的儿子朱雄和朱失落。在这个关键时刻,孙鲁班说:“还有谁能给我消息?当然,孙鲁豫的儿子朱雄朱的失落告诉了我。我怎么知道他们会陷害自己的母亲?”

这一出,朱兄朱氏兄弟就完了!在诬告陷害两大罪名下,他们无法辩驳。更有甚者,他们曾经私下单独和那位大姐在一起,说了什么也找不到证人。于是很快被急于复仇的孙良杀死。

为了孙对梁的贡献,孙梁听信了她的谎言,不顾一切地杀死了朱家的两个侄子。结果不是为二姐报仇,而是彻底断了她的血脉,这正是孙鲁班想要的。

孙鲁班和孙良侥幸逃脱,再次逃脱,彻底断了孙鲁豫的孩子,从而避免了日后被侄子报复母亲的担心。

这件事之后,孙鲁班发现她的好时光过去了,孙亮不怎么喜欢她了,她终于开始谨慎起来。

不过还好,孙鲁班没想到,她捅了一个更大的马蜂窝,结局会比她骗的那个更惨。

朱的妻子是新任侍郎孙琛的妹妹。因为孙晨的妹夫朱被无辜杀害,他对孙良恨之入骨。而孙良却大肆赏赐与孙鲁班有关系却对国家毫无贡献的外戚全家,并鼓动全家公开反对侍郎,这让孙晨感到无法忍受。

据说孙亮很聪明。有一次,一个服务员在吃的蜂蜜里放了老鼠屎,诬告管理员无能。孙良让人把老鼠屎弄破,发现不是用蜂蜜泡的,从而为管理员正名。

因为这件事,孙良被人称颂了一千多年,被认为是智者。

然而,孙良只是一个聪明的小男孩,既不是天才侦探,也不是皇帝。朱氏兄弟的冤死就是一个血证。这样,那个因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的小男孩居然坐上了王位,这不仅是臣民的不幸,也是他自己的巨大不幸。

太平三年,权力斗争终于爆发。一次军事政变后,孙陈大获全胜,全家一败涂地。十六岁的孙良也被废为会稽王。不久之后,他甚至被提升为后官侯,被贬到了荒凉的福州。肖全世也是在悲惨的状态下和丈夫一起离开了皇宫。

孙晨轻易放走孙良夫妇,不是因为他的高风亮节,而是因为他不想被控“弑君”。但是对付杀死妹夫的孙鲁班公主绰绰有余。就算他不以牙还牙,在孙鲁班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同年,孙辰迎琅琊王孙秀即位,为东吴皇帝,朱公主为皇后。

孙鲁豫的女儿成了吴栋的皇后,而杀害孙鲁豫母子的全妃孙鲁班又怎么样了呢?

没有详细的史书,留给后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点不错:当局者迷,卿卿一生不犯错误。

如果要选出史上最卑鄙恶毒的女人,孙鲁班应该是谁?不要拿武则天和她比,因为武则天毕竟是政治人物,导演是有目的的,她也达到了目的。而孙鲁班,没有才华和远见,没有目的。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差距,他做了所有不必要的坏事。他就是个普通的泼妇,比武则天差远了。

摘要: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等12个,另有满族、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壮族是广西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广西的少数民族在衣、食、住、行和节庆、宗教、风俗等方面都具有独特性。那么广西的结婚习俗有哪些呢?接下来本文将详细的介绍广西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结婚文化。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广西汉族结婚习俗:

(1)男为结婚,女为于归,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一般为三天,分入场、正席、散席。个别地方以第三天为正席,谓之为隔日酒,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有猪肉、鸡鸭、大米、喜酒、山味(木耳、香茹等)、海味(尤鱼、螃蟹等),饼干、面条、香烟、礼炮、红烛、红绒等。女方的内亲(如外祖父、外祖母、舅爷等),要猪蹄一只(猪脚的上半部分,约两斤重左右),还要一只回去奉祖。

(2)入场那天,男家备齐礼物,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在清代民初,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石脚:木料制成,为长方形的一种担具,用至四十年代后期,之后多用手扶拖拉机代替),两人抬一担,抬和担都要成“双”,以示吉利。

(3)安床,由夫妻两全,有子有女,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铺席、设账,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说:“吉日安床,两姓成双,夫妻合好,生子生孙”。

(4)男方外家如外祖父母、舅爷父等人,一般在入场当天就来庆贺,有些地方来时先在村边略停,未直接进屋,要主人家亲自或派人邀请,备些清水、香烟、茶水、毛巾等,在外洗面,喝茶之后才进屋等礼数,否则,外家亲戚则结队哄然返回,对外家要特别的招待,要在中堂设席,由专人旁待。否则,主人或代东要遭诸多指斥,甚至不欢而散,现在这种现象已大为减少。

(5)正席当天,远近亲友,齐来道路贺宴饮。司簿官应对来贺之亲的礼物、礼金作登记,也要提前写喜联张贴,备写各种喜红、代东、司簿、厨师等大小十多个红包和各种拜帖礼目,做庚谱对联。庚谱对的字数要遵循“生、老、病、死、苦”五格出对联,即不能空落在“病、死、苦”三字上。有些司簿出庚谱对联专想出难题,企图难倒对方,以表自己的才学高深。

早餐后,去女家接新人员要带好礼物、礼炮出发,有乐队(唢呐、大号等),采旗四至八面,一路鸣放礼炮,大吹喜乐,新郎在伴郎的陪同下前往。亲迎新郎出门前,请两老者点烛。秉烛道词:“龙烛辉煌,照耀满堂,百年偕老,五世其昌”。新郎拜祖宗、父母,由一老者给新郎挂红,挂红颂词:“红挂新郎,结为良缘,恩爱夫妻,建设家园”。新郎挂红后,才去迎亲。

去迎新的一行人,每经一村由炮手鸣放礼炮,待到女家村边,先放炮,后进屋。到屋后由传帖生将帖式、大小封包交女方司簿。挂红人取出两条红布挂职在女家大门的乾三和坤三上,媒人请来代东交点送去的礼物。此时,新郎在伴郎随同下步入大厅的厅堂右方转到左边站立,(在大位)有细舅来奉茶,伴郎以封包赐给细舅。接着媒人带上岳父母等长辈到厅堂,新郎一一拜见后,方才入座。

下午,迎亲队伍返回,到村边鸣放礼炮,稍停。以示新娘来到,做好准备。新娘入屋时,男方家中大小均避开,意为能相处。新娘的骄停在大门外,扶新娘老妈手扶点燃的“火木”(用稻草编成)转摇大骄上下四周,经师公念经作法洒水后,扶新老妈便掀骄启帘,拉出以采扇掩面的新娘,半拖半推,不让新娘站在门槛上(谓之新娘踏门槛,日后不受公婆的约束),拖到堂而皇之上扶新老妈强行将新娘向外跪下,与将郎同拜天地,再拖向后转同拜祖宗,最后夫妻对拜,然后才入洞房。

(6)女方送新娘到男家有“嫁她”一个和“勒她“几个。有些村坡当夜新郎不能与新娘同宿,因为“嫁她”和“勒她”要在新新房作歌台与男家亲友对歌。新娘嫁妆放在院里,由做家婆的给“嫁她”一个封包,讨取锁匙,逐一开箱,道颂词:“今年开柜箱,明年吃酒姜”,后抬入房间。

(7)次日晨,新娘洗漱罢,即去“拜爷”,拜罢由一未婚女子伴同新娘去“担水”,同时备三支香冥钱一把,由新娘把冥钱放在井(河)边,点燃香插在冥钱中,即舀水挑回家。即安饮甜茶,甜茶是白糖冲开水,花生、槟榔等调成,在大厅举行,饮甜茶为翁姑、叔伯父母,外祖父等长辈齐坐堂中,由新娘捧茶依次一一而敬,并作介绍,以便认识,由新娘逐一叩首称呼。受茶老要经红包,有的边喝边颂词:“口饮喜茶甜又香,祝酒词你夫妻百年长,今日甜茶齐齐饮,明天又齐饮花茶”。堂中充满喜气,茶甜人欢,此俗现不是盛传。

二广西壮族结婚习俗:

广西壮族的婚姻形式一般有两种: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

1父母包办:

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父母包办必请媒人说婚。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

2自由恋爱:

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说到这,大家是否想起了歌仙“刘三姐”的甜美嗓音。

3恋爱方式有:对歌、抛绣球和打木槽。

(1)对歌:

壮族人对青年男女的交往是持开放的态度,有山歌唱到:“老人也有十七八,父母也有风流时。”成年的壮族青年男女外出赶墟,在田野、村头对唱山歌(有很多色色的歌词啊!),一般父母不会加以约束。而封建社会中汉族对儿女(特别是女儿)的约束是有名的。所谓的“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是也。因此,对歌成了壮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

(2)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赶歌圩时,姑娘们手提五彩缤纷的花绣球,整齐地排队唱山歌,若见到中意的小伙子,便把绣球抛给他。小伙子接过绣球,如果对姑娘满意,就把小件礼物缠在绣球上扔回女方,恋爱就这样开始了。抛绣球是认识对方,是恋爱的开始,而不是一些文人所说的是爱的结局。

(3)打木槽:

打木槽一般在农历年初举行,最初由青年女子以木棍来打槽,击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大家尽情地欢乐。然后由几个女子击木槽数棍后就唱山歌,接着就有许多青年男子拿着木棍,跑到木槽边来共同敲击,每敲一下,大家就唱山歌,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慕。(不同地区之间也有一些不同的特别方式。)

(4)隔街相望:

在广西靖西一带,有种“隔街相望”的恋爱风俗。每到赶场那一天,青年男女一早就来到街口,男的站一边,女的站一边,仅相隔几步,相互对望。一直站到太阳落山。双方眉目传情,如果有意,就示意对方离开大家。在相望过程中,双方阵营中的同伴有商有量,相互参谋,十分有有趣。

(5)碰鸡蛋:

广西都安的壮族“三月三”中有一项特别有趣的“碰鸡蛋”的恋爱习俗。三月三”的前一天晚上,青年们特意准备好十几个染红的熟蛋,忙得不亦乐乎。三月三”中的游戏开始时,男女双方各握一个蛋,相对而立,然后手握红蛋相互对碰。如果双方红蛋同时破裂,则被认为两人的命运相连,有缘分,便将红蛋互赠吃掉。如果只是单方面的红蛋破裂,则表示双方没有缘分,只好自己将红蛋吃掉。

(6)不落夫家:

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7)夜婚:

凌云县城内壮族过去有一种“夜婚”习俗。它的由来系明清时期土司荒唐的“初夜权”制度下的产物,即土官规定土民取婚时,新妇必须拿到土司那里去过初夜生活。这是卑鄙无耻的一种霸婚行为,日子越久百姓越难忍受,但在封建王朝和土司统治下,平民百姓是呼天无门,只能选择夜深人静之后进行接亲,以避免土司对百姓婚姻的糟蹋。凌云县城的壮族历代有夜婚的习俗,为广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这种婚俗直到现在,虽然在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仍经久不衰,甚是流行。

(8)背新娘习俗:

龙胜龙脊壮族有一种“背新娘”婚俗,即婚礼要经过背新娘、砍梯、拆桥、对歌等步骤。婚礼前选择一个父母健在的男子背新娘,女的在出到门口前不能穿鞋,表示自己的脚印已经出来了,而且也表示不是自己愿意出来的。新娘由10几位伴娘和歌手陪着,到了新郎家通过临时搭的竹梯上楼,并走过“新桥”,然后有人砍断竹梯和“新桥”,表示新娘要永远地忠于夫家。当晚,新郎带新娘和村寨的小伙子对歌,直到天亮,新娘次日回门,新郎当天或次日接回,晚上又继续对歌,共对3夜,可对杂歌、赞歌、情歌等。

话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但是如果你是发自内心的爱那个女孩,而去追求她。你并没有错,也不卑鄙。

谁都有爱的权利对吧,但不知道你有没有追到手。。

我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女朋友订婚三年了,但是一直没结婚,她对订婚的男人并没有好感,虽然我知道他订婚三年了,追到手的希望也是很渺茫的,但是我还是去追了,并且追到手了,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彼此都很爱着对方。但是结局确实,她最终没有抵抗住父母的劝说和阻碍,还是回家和那个订婚的结婚了,这个结局我也并不意外,也并不怪她。真心爱过就好了,不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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