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才两个月男方就要离婚,这是骗婚吗?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一、结婚才两个月男方就要离婚,这是骗婚吗?有人在结婚两个月之后就提出要离婚,并且提出要求的竟然是男方,男方之所以提出离婚的要求,是觉得女方在结婚之后和自己之前所认识的人完全判若两人,所以才会想着要提出离婚,然而女方却坚持认为男方存在骗婚的行为,因为仅仅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就要去离婚,双方之间还没有太多的交流,但是到底是不是骗婚,还要根据双方在交往的过程当中的一些细节去进行判断,如果说男方确实存在欺骗女方,并且从女方的身上诈骗钱财,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可能是骗婚,但是如果说双方是因为感情问题所提出来的,离婚就完全和骗婚沾不上边了。
二、女方可以索要赔偿吗?女方在婚姻当中是完全可以索要离婚赔偿的,但是前提是在两个人婚姻存续的这两个月当中,女方有明确的证据来向大家证明,男方确实是从女方的身上骗走了钱,有这些证据之后,那么女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男方退回被骗的钱,甚至可以索要赔偿,所以还是要看有没有证据去证明男方存在骗婚的行为。
三、怎么评价这样的婚姻?仅仅结婚了两个月就要去离婚,这就说明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而且很可能是一时冲动之下才去领了结婚证,这种婚姻往往在两个人结婚之后三观不一致,或者是聊不到一起的时候,矛盾就凸显出来了,最终这段婚姻将会走向尽头,这样的婚姻是非常不牢靠的,而且双方就好像是在用一种非常玩世不恭的态度去对待婚姻一样,两个人都不成熟,这样的婚姻怎么能够成熟呢?所以希望所有的情侣在考虑要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把婚姻当作儿戏,这样的做法不仅害人害己,还会让人觉得是不是有人为了钱才会去结婚的,因此千万不要把婚姻当儿戏。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结婚之后多久才可以申请办理离婚,但是离婚程序开始启动之后因为民法典的施行,必须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民法典也对离婚冷静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个阶段。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请具体点,不然想帮助你的人怎么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同时给你正确的答复呢?结婚十几天就喊离婚肯定是结婚太仓促了,要么是相亲而马上结婚的,要么就是某一方的脾气不好,而且结婚前彼此都各自隐藏了一些不好东西,婚后立马显现出来而让对方一时难以接受,所以感觉被欺骗有想离婚的念头。这里面还涉及了以下几个问题;1以结婚为目的而结婚,没过多考虑彼此适合真的合适走在一起。2。只单方面看中男方或女方的某些条件,比如外表或物质条件。3父母安排的婚姻,男方或女方心里本就不愿意,所以走完婚姻的过场某方就表现出极不负责的态度。心根本不在婚后的小家上,也不在对方身上,缺少责任。4因感情受挫或父母反对而选择放开前一段感情,想自己也到了结婚的年龄因而有结个婚算了的态度,结果在什么都还不了解的对方的情况下仓促结婚了。5动机不纯,责任缺失,对婚姻不当一回事,想结婚后合的来就过合不来就分的态度。婚后就只知道自己个人出去玩,打牌等,男的甚至还喜欢带外面寻花问柳,这都是导致刚结婚和婚后婚姻不稳定的因素。所以我建议你先行自身找原因,先改掉自己的错误再说对方,不要眼睛里只看着对方的过错并揪着不放,这样子是过不好日子的。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互相懂得宽容和信任。需要共同努力来改变物质条件等。 某种意义上讲结婚容易离婚也容易,都是一张纸的事情。如果你把金钱看淡些把某些东西看淡些,一切慢慢来,别给自己刚婚后太多压力,也别给对方太多压抑的感觉,你们需要的是时间。可把你们的关系停留在婚前的关系,给彼此时间来适应婚后的心理调整时间和角色转变时间。忠告;既然结婚了就不要轻易离婚,尽量彼此双方冷静下来逐步解决夫妻间存在的问题,如非彼此真的不合适再去想离婚的事情。
现在是新时代的社会,人们已经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了,婚姻讲究是自主、自由、自愿。尽管你刚结婚十天,但如果想离婚,谁都干涉不了你。包括你的父母,他们也不能因为刚结婚而阻止你,毕竟他们要的是你的幸福,而不是一个不幸的婚姻。
但是婚姻不是儿戏,进一家门难,出一家门更难。如果想离婚一定一定要先考虑清楚,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你的未来,千万不要凭借一时的大脑冲动。待自己冷静下来,分析利弊。确实需要离婚的时候再做决定。
具体离婚的相关知识如下: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女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即向男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提出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经调解无效需具备法定情形才可能判决离婚,法定情形有五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虐待家庭暴力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其他情形。
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五种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有了一审判决,在生效后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的,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般调解无和好可能的会判决离婚
刚结婚就想离婚先和另一方协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婚姻无效的情况一般包括一下几点: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双方在领取结婚证时,一方或双方都未满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且领证100天后依旧未达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双方实际是三代内亲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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