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婚登记,军人一方需要提交的证件:1、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固定格式,内容填写齐全。2、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但已经编制身份证号,在《证明》右上方填写已编制身份证号,暂未领取身份证之后盖章;如果没有身份证,也未编制身份证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 规定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我国相关法律有关规定,军人(含双军人)结婚的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个人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
2医学检查:申请双方到军队或地方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军队人员可就近到地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用由军队人员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报销。
3配合函调:符合结婚条件的干部、士官配合组织部门向爱人所在单位进行函调,了解对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4办理登记:待回函、经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人双方到男(或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5报告建档:领取《结婚证》后,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报告,由党支部通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档案》,将《申请结婚报告表》、体格检查表归入个人档案,同时进行计划生育责任承包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问题:我的恋人是一位现役军人,听人说军人结婚有严格的规定,我正准备同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题:同现役军人结婚,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结婚,同其他公民一样仍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才合法有效。但现役军人负有特殊使命,为纯洁和巩固军队建设,促进军民团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部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批准的特殊情况下,一般不准结婚。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干部配偶也须具有一定条件。
按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首先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并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或上级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情况,工作单位,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因此,你朋友作为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得到有关部队政治机关批准结婚的有关证明,去你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就可以确定你俩的婚姻关系。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
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
8开结婚介绍信。
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
A、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
B、双方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C、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D、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F、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第九条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首先需要军人一方长所在单位党支部写恋爱报告表,然后过了6个月才能填写结婚申请表,然后就去婚检,再把结果交给计生办,之后就会给你一张配偶调查函,搞好了再交给计生办,然后计生办会对军人方进行计生知识考核,合格就出具介绍信,之后就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或者部队驻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3、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部队对军人恋爱报告和军人婚配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确实有必要,但对于思想是否进步,品行是否端正进行审查,我们认为有越权之嫌。因为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个人隐私的范畴,虽然可能影响到军人家庭的幸福,毕竟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不相冲突,反而侵害个人隐私,干涉私生活,我们认为,该两条的审查应予以废止。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简化了结婚的过程。由于军人在入伍的时候已经注销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结婚的过程中不能提供此两证件,只能提供军人证,而该证件不能表明军人的婚姻状况。有部队对军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可以有效防止军人重婚。
这样可以么?
1军人结婚女方政审要哪些材料1、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3、带身份证,户口本,各
军人结婚女方的政审证明怎么写
1军人结婚女方政审要哪些材料
1、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
3、带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明及复印件,买车票去部队;
4、领婚检表去指定医院婚检(必须检);
5、拍照,填军婚同意表等,拿部队同意结婚介绍信;
6、带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钱,介绍信去民政领证。
2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什么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1、配偶政审
另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2、团级政审
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符合解放军政治部规定
由于军婚相比普通人婚姻特殊,对于军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还得适用解放军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军人结婚有哪些规定
1、法定婚龄
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恋爱对象
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3、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一)审查通过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出具手续、证明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军人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除了要对配偶进行政审外,同时也要进行团级政审。也就是说要与现役军人结婚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而如
3军人结婚政审表里,如何写政治态度
政治态度是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及其实际形态相对稳定的综合性心里反应倾向,表现为对特定政治权力、政治权利、政治制度或肯定或否定,或赞成或反对的倾向状态。
例子
忠诚党的xx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加强思想政治和道德及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依法xx,热爱xx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对待工作,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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