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不能结婚

什么病不能结婚,第1张

麻风病、艾滋病、淋病、梅毒、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

1、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2、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5、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扩展资料:

婚检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

通过婚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参考资料:

-禁止结婚

她家族中有心脏,她也有遗传性心脏病,说明她的心脏病遗产性较强,很可能遗传给下一代。虽然可以正常怀孕生孩子,但是有一定的危险性,搞不好会有生命危险。能不能生育,要由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由专家提出意见。网友没有经过全面检查,只能是无的放矢,不能作为决定的依据。还是到医院全面检查吧,要相信医生。这可是关系到你妻子生命安全、关系到你能不能有孩子、孩子是否健康的大事啊,绝对不能这样简单处理!

先天性心脏病怀孕过程中会有一定风险,能不能怀孕生小孩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的强弱,如果心脏病患者已怀孕,在妊娠期需特别注意:要保障充足的睡眠,避免重体力劳动,饮食要清淡少盐,以防止盐分过多,引起水肿和体重增加,从而增加心脏的负担,通知要适当控制体重,按时产检。

患有心脏病的人在结婚和生育问题上应该采取慎重态度。因为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本人病情的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后代。

轻微的心脏病人,如果在活动后没有心慌、气短等不适症状,又能胜任一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的话,是可以考虑结婚的。如果患者虽然能做些轻微的工作,生活上能自理,但活动量稍大就感到疲劳不适,出现呼吸困难、心前区憋闷等症状,就应慎重对待结婚问题。假如双方能够相互体谅,健康的一方又能承担家务劳动,那么结婚还是可以的。但婚后应适当节制性生活,并且不宜生育。严重的心脏病患者,即使在安静状态下也心慌气短,生活无法自理,心脏功能处于衰竭状态,最好暂时不要结婚。

患有心脏病的妇女能否生育要从所患心脏病的种类、病变的程度及心功能的情况等因素具体考虑。因为妊娠后孕妇的体内会发生很大的生理变化。妊娠早期(约孕10周左右)心脏的排出量即开始增加,至妊娠中期(约孕20周时)可比非孕时增加25~30%,心率也比平时每分钟快约10-15次。同时,随着子宫的逐渐增大,横膈上升,心脏向左上移位,使血管屈曲,右心室的压力升高,特别是到妊娠28~32周时,心脏负担大大增加。此外,血容量在妊娠期间也大约增加1500毫升,孕妇对能量和氧的消耗都明显增加,这些无疑都加重了心脏的负担。在分娩期间,由于仰卧,加上阵阵宫缩,都会加剧心脏负担,很易诱发心力衰竭。当胎儿娩出后,子宫迅速回缩,腹腔压力骤然减小,横膈和心脏的位置下移,又可能给有病的心脏造成威胁。患心脏病的孕妇心力衰竭多发生在妊娠30周以后,分娩期和产后的3天里,此期间,对病情较重的孕妇可能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心脏病变较重的患者,如心功能在Ⅲ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伴有肺动脉高压、慢性心房颤动、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活动性风湿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先天性心脏病有明显紫绀和肺动脉高压者,皆不宜妊娠。这些人应积极采取避孕措施,万一受孕,应在妊娠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即使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是Ⅰ级或Ⅱ级的病人,也应该在产科和内科大夫指导下妊娠,定期检查,及时治疗可能产生的并发症。

心脏病的种类很多,心脏病有没有遗传性呢?目前认为,先天性心脏病的遗传因素最大,风湿性心脏病和遗传因素关系最小,冠状动脉病介于这两者之间,既有遗传因素,又和环境因素有关。

根据大量的家庭调查,先天性心脏病的遗传因素比环境因素更为重要,因为患者同胞发生先天性心脏病者较一般人群高3-10倍,患者的后代发生先天性心脏病者约2%。所以,避免近亲结婚,以防相同的致病基因相遇,对于防止各类遗传病是很有好处的。若有的人生过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则下次妊娠时,可以在妊娠4-5月时,采用超声心动图的方法对子宫内胎儿心脏情况初步进行早期诊断,这样,可减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再次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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