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不伤夫妻感情

婚内财产协议,不伤夫妻感情,第1张

先说个面谈案例吧。

小花婚前父母出钱给她买了房,现在结婚了,她想卖掉婚前房,和老公一起买学区房。但是她担心新房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万一未来离了婚,房子要分一半,父母的积蓄打了水漂,可是又担心这份协议会影响夫妻感情。

其实这也是很多朋友的想法,说得直白点,想保住财产,但又不想破坏夫妻感情。那我们大胆假设,这两个需求无法同时满足,你到底更在乎哪个,更想实现哪个呢?

如果你提出要跟老公签协议,那最坏的结果是他会生气,确实影响了感情,但还不至于会影响到要离婚。

如果不提协议,最坏的结果是,本来父母用养老钱买的房,离婚却跟对方一人一半。

两种最坏的结果,哪一个是你更加不能承受的?

如果签了协议,以后你可以安心过日子,不会东想西想有所顾虑,也对父母有交代。

如果不签协议,两个人至少能维持表面和谐,可以装作不知道或者忘了这件事,夫妻关系也不会受影响。这两种好处,你更想要哪种?

至于所谓的“影响感情”,有可能也是你自己的臆想,因为你也没有跟对方谈,不知道他在不在乎签这份协议?

那完全可以先和老公谈谈,毕竟会不会影响感情还真不一定。

再说一位客户小颜的故事。

她委托我写过两份财产协议,一份是和她的前男友,一份是她的现任老公。

前男友当时确实不高兴,但该签也签了,毕竟还是男女朋友,房子写在男友名下,而钱是小颜出的,他不得不签。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份协议大大保护了小颜,如果没签,小颜分手想争取房子,还得打大半年的官司。

小颜说,她要前男友签协议的过程也挺考验人,前男友当时急赤白脸的,说明他就想把钱卷跑。

后来小颜跟现任老公提出签协议,现公很容易就答应了,因为他没想过占小颜金钱上的便宜。

很多人会觉得跟配偶谈钱会伤感情,可是,谁又能真正视金钱如粪土?多少人嘴上不提,心里跟明镜似地,算了一遍又一遍。其实问题不是钱,也不是没钱,而是不敢谈钱!

婚姻不只需要爱情,好的经济模式也同样重要,“好好谈钱”是让两个人走得更好更远所必须的能力,而协议只是谈钱的方式之一,选对好的方式,经营好你的婚姻。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几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把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还有人会直接认为,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会随着夫妻生活的年限的增加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误解是有历史渊源的。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主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无论过多少年也是不能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 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书面协议了一方婚前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婚后进行了过户等手续,那么该部分经过约定的财产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即可进行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不管结婚几年都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赠与另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如下: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综上所述,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不会因为结婚的时间转变为个人财产。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法院判决等。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包括协商处理、法院判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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