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觉得不合适,那结婚前在想什么呢?如果真的决定要离婚了,那自己想要通过这次的离婚获取一些什么,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要离婚,那这事就好解决,但如果想要铜鼓哦这次的离婚获取一些利益,或者尽可能的帮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那这事就有些难办了,我为什么这么说,我想你自己也清楚。
让我搞不懂的是,如果是结婚几年后,夫妻相处不融洽,感情出现裂痕,选择离婚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只是结婚几个月、甚至是不到一年就想离婚,那在结婚之前没有相处试试么?如果没有相处的话, 俩人只是相亲认识,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夫妻生活和谐,或者说是为了彩礼才结婚的呢?如果您没有索要彩礼,那就当我后面这句话没说。所以,不管是什么原因想要离婚,起码要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有一个能让对方接受的理由,而且提出离婚之后,你付出的代价必须让对方满意,这才有可能离婚,且不会带来麻烦。
现在《民法典》出台了,如果结婚不久就离婚的话,那么必然涉及到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虽然结婚后不久就离婚,这说出去有些难听,但如果非离不可的话,自己能够主动放弃财产分割的权利,我想这婚兴许离的能够顺利一些,不管你是男方还是女方,既然主张提出离婚,要么打官司,要么就是协议离婚。如果选择后者的话,涉及到彩礼、嫁妆的问题,那么夫妻俩也必须坐在一起商量一下。
不过我给您个忠告,当初结婚的时候没人逼你,现在想要离婚了,也不会有人阻拦你,但愿您是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性格不和,或是一些不可调和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如果是因为彩礼、嫁妆或第三者插足而离婚,那您就要摸着良心离了,自己好好想想吧。
最后插播一条新闻,这件事发生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乔集乡,原因是儿媳妇与自己儿子结婚一年左右,彩礼据说给了几十万,但结婚不久后就要离婚,于是公公就怒杀儿媳妇一家。
法律分析:只要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调节无效的,法院就应该予以批准离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刚结婚不久就想离婚是可以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下来就去民政局离婚,不能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则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一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审理时间。法院首先是要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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