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任何人都会有自卑
如果你说大部分残疾人自卑不现实啊
至于你说残疾人的婚姻
<有钱加高学历的残疾人结婚不会很难>
我反正看见过残疾人娶了个健全人当伴侣
不过话又说回来:没文化,没钱残疾人结婚的几率是不高
现在结婚需要金钱的没钱怎么带你的另一半去"度蜜月"
所以这又证明没以上条件是难结婚
健全人没那条件也会有结婚难压力
少数人不要求什么就结婚,大多数人婚姻是要提要求的
你现在知道为什么残疾人和正常人成功结婚的几率为什么这么低吧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方面: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另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通常情况下,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残疾人须有亲属在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才能从事订婚行为。目前法律上对於订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人民网-光明网:跑6趟办证未果,残疾人结婚咋恁难?
-婚姻法
这算是一种自暴自弃吧。毕竟她在对待结婚这件事情上已经自我放逐了。面对困难,他想的不是如何解决迎难而上,而是选择了逃避,放弃这种鸵鸟的态度。其实已经是一种自暴自弃了。其实残疾人结婚的话没有那么困难。从法律上来讲的话,只要你换的残疾,不影响后代是外力造成的比如说因为意外造成了肢体残疾或者是。天生的聋哑这些都还可以去孕育后代那法律上也不会阻止你结婚,只是两方家庭的问题,这些事情其实自己私下里都好解决的。
那对领结婚证遭拒的残疾人,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表达是否自愿结婚的能力,要知道,这对残疾人男的是三级精神残疾,女子是言语和智力多重残疾,哪怕他们生活能够自理,但是也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更不要说如果两人结合,他们生下来的子女也很大可能出现残疾,还无法形成健全的人格……与其这样,还不如严格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拒绝他们领证。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不能正常结婚生子。
智力残障者大概率不能正常结婚生子。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其实很多智力上有残疾的人,在婚姻关系方面,是不存在自主意愿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恋爱是什么,婚姻是什么。电视剧中出现的“给傻子找个媳妇”这种事情,在现实中是过不了“结婚证”这一关的。
就好像陕西的那对残疾人,不过是家人安排搭伙过日子的。也因为如此,当网友知道真相之后也纷纷叫好,称赞婚姻登记处干得漂亮。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禁止结婚的情形中有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一般指的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精神病这三类。残疾人之中,如果仅仅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不会遗传的,一般是可以正常结婚生育的。而有一些是先天性的,能够遗传给子女的,这一类就可能会被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打回,不允许进行婚姻登记了。
比如严重遗传性疾病,常见的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软骨发育不全等,如果他们进行了婚育,生下来的孩子有很大的概率也遗传到父母的疾病,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说,他们的孩子本来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而且这类人由于本身疾病的关系,往往也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更不要说照顾好孩子了。
不影响正常生活,能够清晰表达意愿,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一样可以依法登记结婚生子。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不能正常结婚生子。很多在福利院出来的残疾人群,在他们成年之后,一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谈恋爱、结婚、生子,并把孩子抚养长大。
法律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针对残疾人进行限制,要求残疾人就不能正常结婚生子。
所以,只要是符合婚姻登记相关规定的,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正常结婚生子。
我觉得民政局做得对,女方没有明确表达结婚意向,没有办法为他们办理结婚手续。
男方因为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造成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女方也因为相似的原因造成三级残疾,女方没有家长,一直是男方父亲陪同,男方父亲说女方性格内向见到生人不太说话,现在已经怀有四个多月的身孕,我觉得就算性格内向,也不会连一句“我愿意结婚"这种话说不出来,做烦炒菜与家人交流没问题,并不代表她具备行为能力认识包括性行为和婚姻,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双方需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才可以办理结婚证,所以民政局拒绝为其办理。
男方父亲的言行有点自欺欺人了,下乡扶贫遇到的困难户都是这种双方夫妻有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的,生了四五个孩子,衣服都是脏兮兮的,父母兄弟觉得让他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独立出一个家庭就甩开了一个包袱完成了一个责任,去没考虑过那几个小孩子的生活质量和将来要面对的生活,跟封建社会没什么两样,况且这个女方连结婚意愿都无法表达,可想而知并不是性格内向那么简单,智力残疾已经到了一定地步了,还硬要结婚并且还怀孕了,觉得家里人只是想要传宗接代,想给自己的智障儿子留个后,又不想花钱买媳妇,就找了一个精神残疾的女孩子,然后走到了这一步,女方可能都无法理解结婚的意思。
本来这条规定就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为了防止智力低下的残疾人家里把女儿卖了给男方生孩子的工具而设立的,现在农村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精神残疾根本就没有抚养和教育后代的能力,希望这种情况能得到缓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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