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农村残疾女,结婚7年生4个小孩扬言还要生,网友:谁给的勇气

27岁农村残疾女,结婚7年生4个小孩扬言还要生,网友:谁给的勇气,第1张

当大家看到这样的话题时,相信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质疑我是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毕竟这样的事情放在上世纪50-90年代,乃至本世纪00年代也确实不足为奇,可是要放在现在这个放开三胎鼓励生育都没多少人愿意生小孩的年代实在让人难以置信,那是不是就真的没有这样的事了呢?我想大家也不必急于否定,等我们看完也就知道了。

在我们邻村,有这样一对夫妇,女的27岁是一位小儿麻痹症患者,腿脚不太利索,在家里充其量也就是能够帮着煮点饭菜,外面的事情也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男的老实巴交从未出过远门,平时除了种几分薄田之外,也就是跟着村里的泥瓦工师傅们打打零工赚点生活费,家庭可谓非常的清贫,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就这样一个贫穷的家庭,这样一对弱势夫妇却生养了4个小孩,而且还扬言要继续生下去,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走向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样的怪圈呢?又到底哪里来的勇气和底气让他们这样做呢?

说的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肯定是现在这4个小孩都是女孩子,小两口重男轻女想拼命生个儿子,也可能有人会说小两口不仅仅是身体残缺还可能脑子有问题,那是不是真如大家所说呢?我想答案可能也许会让大家失望了,因为他们要继续再生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并不是大家所说的没儿子,也不是如大家所想的脑子有问题,而是他们觉得自己本身就是弱势群体,而且家族人力单薄,在村里经常被人瞧不起,他们是想通过多生几个孩子的方式,以后能够让家庭兴旺起来,不能让后代们像他们两口子一样受外人欺负的时候连个帮着说一话的人都没有,再说怕自己的小孩以后跟自己一样窝囊没出息,而多生几个的话可选性可靠性高了,认为总有一个会出人头地,让家里光宗耀祖扬眉吐气。

看着这样一个传统守旧,思想迂腐的理由,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毕竟未经他人苦,又怎么劝人家善呢?也许他们的初衷让常人难以理解,甚至可笑,但我们没有理由否定人家认定的事情和改变人家的思想,因为也许只有这种信念,才是他们为人在世的意义。

最后也只能建议性地向那些“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人说声量力而为,过好当下吧!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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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明文禁止残疾人结婚。但是,我国的法律对某些疾病的患者作出了禁止结婚的规定。要想结婚,要满足结婚条件。结婚条件一般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该疾病的携带者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第一、患有严重遗传疾病;第二、患有指定的传染病;第三、患有相关的精神病。

(纯粹手动,鄙视粘贴)

这个问题我认识不是很多,个人观点。

一般来说,人们都希望自己的伴侣是肢体健全的,那么如果愿意接受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女人作为一生的伴侣,那么这个男人必定是有责任心,他也必定会深爱着这个女人,否则不会去选择一个残疾妻子。

但是幸福指数未必高,这个看个人对幸福指数的观点,如果以生活质量为标准,除非男方很有经济实力,否则可能不是很富裕,首先女方的劳动能力必然低于常人,其次男方要分出精力照顾女方,所以对于金钱不要太过于奢望。

如果以感情上为标准,就如同我所说的,你们的感情必然十分牢固,否则男方也不会选择她。

无论哪个残疾女人是谁,无论他们是否能在一起,祝他们幸福!

相比健全人,适婚年纪的残疾人往往在婚恋方面遇到更多的挫折。残疾人是社会中的一员,内心深处也憧憬着美好、幸福的家庭生活,渴望祥和、和睦的天伦之乐。那么,残疾人可以结婚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没有禁止残疾人结婚。但是,法律对有些疾病患者进行了禁婚规定,参照我国《妇幼保健法》,可总结为三类,第一:严重遗传疾病;第二:指定传染病;第三:有关精神病。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缔结婚姻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

根据婚姻法可知应具备以下条件:

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 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综上,残疾人是可以结婚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上规定的条件。

不应该。智障女性在生活中很难自理,但结婚以后也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测的事情,所以我觉得智障女性还是应该在自己家被自己家人照顾比较妥当,这样也能避免受到伤害。

一、智障女性应该被自己家人照顾。

智障女性大多都不能正常生活,他们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了,在自己家里被自己家人照顾他还是比较安全的,毕竟家人都会很心疼她,也不会让她受到伤害。但如果智障女性嫁到其他人家,就会发生很多没有办法预测的事情,可能对方刚开始很喜欢这个智障女性,但慢慢地也会因为一些家庭矛盾影响到这个女性。智障女性在自己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寻求家人的帮助,他们也没有办法保护好自己。所以我觉得智障女性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应该在家里被自己的家人照顾,不要轻易把她交到其他人的手上,这样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二、智障女性不能生孩子,也就不要结婚。

同样智障女性也是不能生孩子的,因为他们所生的孩子未来可能和他们有同样的问题。但如果智障女性真的与别人结婚,那对方可能就会有想要和他生孩子的打算,这样对于下一代人来说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所以我觉得智障女性从开始就不要结婚,不要给别人接近自己的理由,这样也就不会影响下一代人。

三、这样的婚姻就是名存实亡,没必要存在。

一个正常的男人生是不会喜欢上一个智障女性的,如果正常的男人想要和智障女性结婚那一定有他的目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婚姻就是名存实亡,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感情,男性可能就带着自己的目的接近女性,当他的目的达到以后,他会狠狠的伤害智障女性。这个智障女性嫁给了一个老大爷,这样的婚姻也让人觉得非常荒唐,根本没有必要存在,这样的做法也很明显的是在伤害这个女性。

智力有问题的女生根本没有办法好好保护自己,所以我觉得他们不应该结婚,他们应该一直生活在自己家人身边,即使家人嫌弃他们也不会伤害他。把残障送到一个陌生人的身边,很有可能会加重他们的问题,也会让这个人受到更严重的伤害,所以我不支持智障女性结婚。

犯法啊,会犯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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