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虽然有可以申请结婚的权利,但是也应当履行相关的义务:1、接受疾病控制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2、应将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告知性伴侣;3、医院就医时,应将患病情况告知看诊医生;4、采取相关的必要措施,预防传染他人。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患有艾滋病的,通过隐瞒艾滋病的方式和他人结婚,这种行为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一个损失,同时这样的婚姻它是属于无效婚姻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患了艾滋病会被禁止结婚。《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规定,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但由于艾滋病是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来说,其合法权益在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他们自身也应当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等。另外,根据《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两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医学上的角度来讲被认为不应该和其他公民进行结婚主要为下面的几种疾病:第一种是该公民患有着严重的带有遗传性的疾病,这种疾病指的是该公民由于先天遗传的未知因素所形成的,患有该疾病的公民将会丧失自身全部或者部分的自我独立生活能力,并且该公民遗传这种疾病的风险很高,因此在医学上面会被认为是不应该再进行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第二种指的是一些被法律所指定的传染病,这些疾病主要是指梅毒、艾滋病、麻风病、淋病和其他在医学上以及被界定为将会影响该患病公民的结婚和生育的其他的一些容易传染的疾病。第三种是关于精神病,这里的精神病主要指的是具有精神分裂的疾病、躁狂抑郁型的 精神病患者 或者是具有其他的重型精神病的患者。《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 精神分裂症 、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根据上面所述,艾滋病患者的结婚权利并未被剥夺,但由于艾滋病本身的特性,对于艾滋病患者而言,结婚应暂缓,同时应当告知结婚对象以及要接受医学咨询。以上就是整理的内容。
法律分析:不。能女方隐瞒艾滋病结婚违法,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如何追究责任。艾滋病属于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情形,且具有传染性,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因此隐瞒病情结婚的,有违法情形。当然,因艾滋病结婚的,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艾滋病人是可以与健康人结婚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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