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一定要带,还有最好带上复印件。
2、本人及对方的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带上,如果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的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户口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注意如果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到有关部门更正。
3、结婚证件照
一般来说是两到三张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彩照。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可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5、如果有一方是港澳台居民,需要提供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如果有一方是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登记程序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是 深圳 办结婚证 需要什么证件的解答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深圳市户籍居民(一方是深圳户籍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彩色合影照片。
四、再婚的提供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预约:
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和婚姻登记机关现场自助录入等方式办理。
温馨提醒:婚姻登记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可以预定两个月内工作日。
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整个程序约30分钟)
深圳结婚证费用:工本费9元
各区登记处地址在: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太宁路73号罗湖区福利中心大厦3楼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上午本处只办理已完成婚姻登记预约人员的申请;(周六下午、周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元旦、情人节、七夕、劳动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的上午将办理结婚登记服务,请及时上网预约!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福民路 123 号福田区委区政府大院内,东面出口旁边的平房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康园路民政公寓一楼(愉康大厦附近,从赛格电子的正门和愉康大厦那条小路走进去,可以看到指示牌)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及每月末最后一天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每月最后一天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盐田区沙头角径口村63号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宝安区民政局内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园林大楼2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希望可以帮到你
法律主观:
一、申报材料:(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办理结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须持的证件和证明: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二、审批程序:1、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三、承诺时限:即收即办四、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四)如果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五)如果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若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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