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成都的可以在成都领结婚证吗

不是成都的可以在成都领结婚证吗,第1张

可以。一、必带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必须至少有一方是成都户口才能在成都办理结婚证,双方都不是成都户口的无法异地办理结婚证;如果是集体户口带自己的那页和户主那页就行;如果没有身份证,去公安局办理临时身份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分析:非成都户口可以在成都办结婚证,但前提是至少其中一方持有成都的市居住证。目前四川省推行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服务,双方均非成都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的成都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成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结婚证 补办手续有哪些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 结婚 证补办流程 1、补办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 登记结婚 或者 离婚 ,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 常住户口 ,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 复婚 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补办材料: 1)、提交结婚证档案 2)、双方 户口 本、 身份证 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3、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 结婚登记 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 领结婚证 4、补办地点: 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结婚证补办手续有哪些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外地户口不能在成都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

领结婚证,这是有很多条件的,而且不同的地方政府,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就来看看成都领结婚证,本地人和外地人的领证条件有差异。

一、成都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1、户口本。如果无法提供户口本,那就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是集体户籍管理出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卡)”(“常住人口登记表(卡)”中没有户籍地址的,那就要提交集体户口首页)。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3张两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以在民政局现场照,也可以选择影楼照,影楼照的更好看。

4、没有落户的,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者是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籍迁出地或者是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二、外地人在成都领结婚:

如果双方有一方是程度户口,那就可以在成都办理。如果两个人的户口都不在程度,那就不能在成都办理。内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港澳台公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那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男女双方需要一起到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还需要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中签字需要当着婚姻登记人员的面签,不能在婚姻登记人员看不到的地方签。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就准予登记。

成都的结婚登记机关周末不上班,特殊的节假日会开放。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是13点到15点。

总结:

成都婚姻登记需要的证件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在成都领不到结婚证。

法律分析:成都市市民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预约办理,也可以当天到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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