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的圆舞的结局?

亦舒的圆舞的结局?,第1张

周承钰和傅于琛重逢。周承钰看到傅于琛又收养了一个女孩,和曾经12岁的周承钰一模一样,樱桃红的口红,衬衫裙子马尾。而后他们分别。

《圆舞》是1998年6月1日海天出版社 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香港)亦舒。本书主要讲述了女主周承钰与其母同学傅于琛的情感纠葛,他们在女主母亲婚礼上相识,傅于琛认为他们就像圆舞,无论转到哪一方,只要跳下去,他们终究会再遇见。

扩展资料:

圆舞的详细内容:

小小的周承钰在母亲同惠叔的婚礼上遇见了傅于琛,他陪她说话,他给她东西吃,他抱她回家睡觉。幼小的心灵对傅于琛有了极深的印象。在她九岁那年,他又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从此以后,长长的人生路,都同这个比惠叔小一点点的男子有了交集。

周承钰被父母抛弃后,傅于琛收其为义女,但两人间的感情却是微妙万千。傅一方面对承钰万分关注,一方面不停地结交女友,甚至两次结婚。承钰则牢记傅教给她的圆舞规则,甘心等待,并在继承了继父的遗产之后,摆脱了傅为其安排的生活方式,试图以平等的地位争取爱情的结果。

然而,傅仍认为承钰尚未长大而继续回避她。承钰凭着天生丽质,成为国际名模并与经纪人袁祖康结婚。因为袁的感觉很像傅于琛。后来他们定居美国,而其实袁有类似贩毒的经历,于是获罪入狱,然后pass away。

后来周承钰回到香港。而傅于琛始终没法面对他们的感情。傅于琛不断地结婚,不断地跟长得酷似周承钰的女孩在一起嬉戏。 等到傅终于决定回到承钰身边的时候,承钰却得了乳腺癌一类的病,有香港另一个女孩照顾她。她病恢复一点之后和那个女孩一起居住。很安宁。

最后是周承钰和傅于琛重逢。周承钰看到傅于琛又收养了一个女孩,和曾经12岁的周承钰一模一样,樱桃红的口红,衬衫裙子马尾。而后他们分别。

-圆舞

说起言情小说,大家首先就能够想到言情小说的作家琼瑶。在上个世纪电视剧十分匮乏的年代,琼瑶笔下的小说总是会被一些导演拍成**来供大家观看,而琼瑶剧也就成为了一些言情剧的代名词。能够写出这样复杂的情节,想必琼瑶的一生也是十分的复杂。

家庭教育

琼瑶出生于名门世家,她的母亲曾经在女子高中读过书,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往往对于艺术和修养有着极高的追求,所以琼瑶的母亲也就喜欢上了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师。

两个人不惧世俗的眼光成功的走到了一起,并且还剩下了琼瑶和她的弟弟,一家四口过得十分幸福的生活。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他们的生活居住地总是漂泊不定,后来也是在战争结束之后定居台湾。

和自己的母亲一样,琼瑶也是喜欢上了他的高中老师,可两个人的年龄差了26岁,这就遭到了琼瑶家庭的反对。

虽然母亲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可母亲却霸道蛮横的不允许自己的女儿经历这样的爱情。所以迫于无奈,那名老师也只能向学校递交了辞职申请,远走他乡,而琼瑶的第一段爱情也就这样破灭。

爱情波折

当时的人们总是会对一些奇闻怪事议论纷纷,当一个女学生和自己的老师相爱并且最终没有获得完美的结局,邻居们也会对此议论纷纷。

所以为了能够使得自己的女儿今后生活平稳幸福,他们也是潦草地将琼瑶嫁给了琼瑶父亲的一位学生。同样作为作家的丈夫却并没有琼瑶这样的才华,所以两个人时常就会因为文学方面的纠纷而产生争吵。

虽然两个人都是即有文化的人,可两个人的思想层面并非在一起,所以这段婚姻并没有维持多久便以离婚告终。之后的琼瑶成为了当地一个报社的编辑,而她也就喜欢上了当时同样在报社的一位男编辑。

两个人擦出爱情的火花,可是那位男编辑却有着自己的妻子,所以琼瑶也就被挂上了小三的名号。在后来男编辑离婚,她才能顺理成章的和琼瑶走到了一起。

撒手人寰

在两个人结婚之后,也是度过了一段十分甜蜜恩爱的生活,可世事难料,最终这位男编辑因为生病而撒手人寰,又留下了琼瑶自己留在这个孤独的人世间。两个人的婚姻仅保持了几十年,而琼瑶对于这件事情也是悲痛万分,十分的悔恨自己之前的那段荒唐往事。

也正是因为人生当中的感情经历如此的丰富,才会使得琼瑶在写作这一方面有着十分高的天赋,琼瑶十分擅长于抓住男女主角的感情内心活动,来描绘出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头绪。

这也正是当今少男少女们十分喜爱看的桥段。而琼瑶式的恋爱剧在大家看来就宛如苦难生活当中的一支红玫瑰,总是会带给人们无限的浪漫与遐想。

追求爱情

而和琼瑶有着相同爱情经历的还有香港的女作家亦舒,她曾在年轻的时候追求着同样作为作家的蔡浩泉。当时的两个人恋情传得轰轰烈烈。

可结婚之后却并没有想象当中的那样完美,两人经常因为柴米油盐争吵。亦舒更是在18岁的时候怀了两个人的儿子,可年纪轻轻的她却并不想承担母亲的责任,便将自己的儿子抛弃自己在外面逍遥快活。

而在外面漂泊的岁月当中,亦舒也认识了当时女明星郑佩佩的男友岳华,而亦舒对于岳华开始了猛烈的追求。当时的郑佩佩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因为自己的男朋友为人政治所没有进行猜忌。

直到发现亦舒即将得手,郑佩佩才在国外找寻了一个知名富商结婚,果断地将岳华让给了亦舒。而两个人的爱情也并没有长久。之后的亦舒辗转反侧,认识了大学的梁教授,如今又在国外拼搏着自己的工作。

艺术永远都是来源于生活,只是因为生活当中的不平稳以及情感生活当中的坎坷,才会造就出如此高尚的艺术。

正是因为在感情和生活当中的不如意,才会使得接二连三的女作家创造出一部又一部十分惊世骇俗的经典小说,这也是由她们年轻时候所打拼下的血与泪造就的。

我朝自己微笑,伸一伸酸软的腰,欣赏一下左右无名指上的白金结婚环,简直不能相信的好运气,如此理想地便结束了我的前半生生涯。至于我的后半生……谁会有兴趣呢,每个老太太的生涯都几乎一模一样。                                                                 ——《我的前半生》

倪亦舒从没想过自己这部拍成电视剧的早年的小说,会火成这样。她给哥哥倪匡打电话的时候,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14岁就发表第一篇小说,17岁就出版个人首部小说集,中学毕业就进入《明报》当记者,不仅跑新闻、写专访,亦写杂文、小说 ,报纸专栏及担任**杂志编辑等,到后来成为当代最有名的华人女作家之一,与她亲二哥倪匡、金庸,并称“香港文坛三大奇迹”。

亦舒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女人。

亦舒推崇的女性大致和《我的前半生》中的唐晶一角很像,职场女强人,有品位有内涵,独立理性奉行现实主义,对爱情有渴望却又保持一定距离。而这,和她本人也很像。

文人亦舒放在现在,就是一个标准的文艺女青年范本。1946年生于上海,5岁全家到香港定居,12岁读鲁迅后不可自拔(所以小说《我的前半生》,主角“子君”和“涓生”姓名是沿用鲁迅小说《伤逝》中的),上世纪80年代,亦舒开始写小说,她常通过种种爱情“悲剧”、一个个自私虚伪的“渣男”,来告诫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这世上的男人是靠不住的,女人当自强,要活得好就必须独立自主,练就谋生技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亦舒一度成为最畅销女作家代言词,连林夕都说,亦舒是他的枕边书。他给王菲写歌词,恨不得每首歌都用亦舒的书名。这还不过瘾,他给杨千嬅写词,恨不得整张专辑都和亦舒有关,其中一首歌就叫《亦舒说》。黄伟文也说自己是亦舒小粉丝,甚至还给亦舒写过信。香江四大才子之一蔡澜说,拿到亦舒的书常常“手里就放不下来,非一口气读完不可”。金庸对白岩松说,倪匡、亦舒皆为“编故事”的天才。倪匡的想象力,似高于亦舒。但语言文字的运用,则不得不让乃妹出一头地;安妮宝贝说自己最爱亦舒和张爱玲,而她所作的**《七月与安生》,仔细看,情节是混了亦舒的《流金岁月》和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张国荣也曾说,他特别钟情亦舒的小说……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会自然而然地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亦舒的前半生,和爱情打的头破血流。

亦舒本人有过三次婚姻。第一任丈夫是画家蔡浩泉;第二任是**明星岳华;第三任也就是现在的姓梁,曾是港大教授,现在是卑诗大学客座教授。

中学毕业,亦舒就早早地出来工作,因为“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17岁,她到金庸创办的《明报》任娱乐记者,跑新闻、写专访、写小说、写专栏。就在那一年,她遇到人生的第一段爱情——一穷二白却才华横溢的画家蔡浩泉。

那时,蔡浩泉和5个朋友租房写小说,他还是出版社主编,写作、画插画一手包办。亦舒住得离他们很近,经常过来探班。一来二去,亦舒被这个有趣却对她不甚感冒的才子吸引了,蔡浩泉的朋友说:“他对亦舒好冷淡,亦舒很好胜,你越不理她,她越要引你注意,那时大家都知道亦舒追浩泉。”

两人开始交往之后,遭到了亦舒家人的强烈反对,但当时亦舒爱得很疯狂,还威胁父母,如果不让她和蔡浩泉在一起,就去死。于是,18岁的时候,亦舒和蔡浩泉闪婚,生下了俩人的孩子,取名边村。也许是两人的性格都过于强势自主,亦舒的婚后生活陷入了无尽的争吵,两人经常为了钱的事而吵架。这段才子佳人的婚姻只维持了短短3年便宣告结束,亦舒坚决离去,儿子留给蔡浩泉抚养。不愿与这段失败婚姻再有任何瓜葛的亦舒,与前夫断绝来往,甚至连儿子也不再相认,彻底将这段不愿提及的历史从人生中删除了。离异后,蔡浩泉带着儿子生活,2000年因病去世。

2013年4月,已经44岁的蔡边村自编自导的纪录片《母亲节》在德国展览,该片介绍了他寻找生母的经过和心路历程。纪录片中,那个和儿子避不见面30多年的母亲,正是亦舒。

蔡边村说自己最后一次见母亲是在11岁,寄给对方的信件从未有回音。蔡边村说自己曾无数次幻想自己见到母亲的一刻,可能会说:“你好,是我。蔡边村,你的儿子。很久不见,我们可以见面吗?”他也想到母亲可能拒绝见面,或者说“等你电话很久了,我们一起去吃点心,我知市内有一间很好的店子。”

而亦舒的回应只是在微博中贴出自己小说《妈》中的文字,对儿子喊话:“我怀你的时候是那么年轻,但是我要你活着,甚至我亲生的母亲叫我去打胎,我不肯,我掩着肚子痛哭,我要你生下来,我只有十八岁。”

据说此事发生后,就连亦舒侄子倪震也看不下去,在专栏里说亦舒就是怕儿子问她要钱。而其实亦舒对这个儿子的冷漠,在她的作品中也可见一斑。在一篇散文中,她曾经提起过蔡边村,写道:“上星期六蔡边村问我: 有人说你有很多儿童乐园。我问: 有人是谁? ”匆匆出现的蔡边村三个字,如同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像是与自己毫无关系,一笔带过。

离开初恋,亦舒又寻找到第二段爱情。颜控的她开始陶醉于男明星岳华的英俊,“岳华有一张好人的脸,好人的性格”。当时的岳华,是邵氏最赚钱的男星,他与曾为搭档的郑佩佩分分合合拍拖五年。亦舒替邵氏《香港影画》做记者,一来二去认识了岳华。那时岳华、郑佩佩、亦舒经常一起出去玩,三个人在一起总有这样的情形:岳华开车带着郑佩佩,后面还坐着个亦舒。

郑佩佩回忆说,亦舒为了和岳华独处,说自己有夜盲症,晚上看不见路,非让岳华送她上楼。

后来郑佩佩出国,岳华与亦舒在一起了。1971年,亦舒和岳华的恋情上了《明报周刊》封面,全城热议,题目叫“亦舒为什么爱岳华”。而亦舒是这样回答的,“好的男孩子还需要很多条件。岳华不抽烟不赌钱,不去舞厅,不乱花钱。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是一个很努力的演员,是个不错的男朋友,似乎样样都过得去。”

亦舒为了岳华再一次陷入疯狂,她总因为一点小事吃醋嫉妒。报纸上提及岳华跟郑佩佩的往事,亦舒会生气到将岳华的西装全剪烂。而他们最终分开,还是因为前女友郑佩佩。已婚的郑佩佩曾经给岳华写过一封信,亦舒知道后勃然大怒,为了报复她,竟然把信公开发在了媒体上,弄得郑佩佩的家庭也出现问题。据说岳华愤怒离婚的时候,亦舒几近崩溃,甚至跪下来求岳华复合,之可怜宛若《我的前半生》中的罗子君,后来,岳华在接受TVB《志云饭局》采访时,说起这段往事:“她的性格比较特别。当时我在邵氏宿舍住,她用刀向着我睡那张床,在我心口的位置插下去……后来她真的跪下来要求我,我也说:你伤害人家太犀利了,是不可以。 ”而回忆起和亦舒的感情,岳华也只是淡淡的说:“她是否爱我,我不太清楚!”

1973年,离婚后的亦舒赴英国修读酒店食物管理课程,读完3年回港做酒店公关、新闻官、电视台编剧,名作家之路越走越顺了。

多年之后,两人之后都移民去了加拿大,甚至在同一个电台工作,有时在超市撞见,也都当对方是透明。

40岁之后,亦舒相亲认识了曾为香港大学教授的梁先生,相爱结婚,并育有一女。侄子倪震再一次在专栏中揶揄她:“四十多岁时,她人工受孕,用命搏了个女儿回来。老蚌生珠,疼惜得不得了,为了女儿,更移民去温哥华。”老来得女,这个女儿被亦舒视为“小小安琪儿”,听见孩子唤妈妈,她甜蜜地认为“那是天地间至美至爱的称呼”,和当年与儿子断绝关系的她判若两人。

亦舒今年71岁了,早已在温哥华过起了家庭主妇般的小日子。据说,她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来写作,不烟不酒不药,写完稿买菜、清洁、煮饭。也许像亦舒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说“我喜欢安逸”,因为年轻时候的她已经足够“折腾”。去年,她出版了人生中的第300部小说,讲了一个发生在未来的人机之恋。

已经变得温润的亦舒在作品《她比烟花寂寞》里借人物之口写到:

当我死的时候,我希望丈夫子女都在我身边,我希望有人争我的遗产。我希望我的芝麻绿豆宝石戒指都有孙女儿爱不释手,号称是祖母留给她的。我希望孙儿在结婚时与我商量。我希望我与夫家所有人不和,吵不停嘴。我希望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上无我这般人。亦舒认为,做人最要紧的是姿态好看,她酷爱白衬衫,喜欢羊绒,她说年轻女子穿素净的颜色反而会加添神秘的艳光。读亦舒的人生,你可以读出她想要告诉你的信息:要颠要痴要坏,趁年轻。

因为,当你老了,再颠倒红尘,花子邋遢,观音长发,那么你辉煌的前半生,就真的只是大梦一场了。

『喜宝』

『玫瑰的故事』

『我的前半生』

《她的二三事》 《圆舞》

我也不是很清楚,希望你能找得到!或许还记得其他的一些么?比如说书名中的某个字,书里的人的名字,那样比较容易找得到,^_^

该语句出自亦舒新作《玫瑰的故事》一书中黄玫瑰之口说出来的,原片段摘录:

黄太太承认,“她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曾经一度她想放弃这项事业,但她现在回

来了,母亲去世后,她再没有顾忌,她告诉我,她决定离婚。”

我说:“啊,她丈夫是个怎么样的人?”

“非常普通的一个人。”黄太太说。

“怎么会!”我诧异。

黄太太长叹一口气,“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回味着这句话,然后问:“那么你呢,你与黄先生呢?”

她微笑,“我算得是一个幸运的人,但家敏,我们也有我们的故事,说不尽的故事,”

那微笑有点苍凉的意味,“我与他都迟婚,都是经过一番来的,最后虽然得到归宿,因

为太知道身在福中,幸福得非常凄凉,像我,老有种不置信的感觉,十年了,天天早上

起来,我都凝视着黄振华的脸,不信自己的运气……”

我侧耳聆听,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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