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风俗习惯

壮族的风俗习惯,第1张

一、节日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1、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壮族一向以能歌著称,早在汉代刘向的《说苑·善说篇》中,就有关于先秦时期壮族先民所唱的《越人歌》的记载。壮族民歌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二三句的,也有三四句以至更多的;流行七字句和腰脚韵。有盘歌(或称“猜歌”)、哭嫁歌、贺新居歌、生活歌、农事歌、时政歌、历史歌,等等。

2、“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3、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白天在家祭祀祖先之后,入夜还要到山角河边,进行野祭,燃香点烛,焚烧纸衣,祈求野鬼别来作祟。

二、婚姻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

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

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

三、丧葬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

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

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扩展资料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

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壮族

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它是到目前为止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壮族的银饰过去曾经普遍盛行。据民国廿二年(1934)编的《广西各县概况》载,百色“女子饰品,有发箍、簪及指约、手镯等。”恩降“妇女装饰,城厢多尚金玉,乡村则重玉质银器。”西林“惟女子最爱佩戴簪钗、耳环、手镯及盾牌等。富者用金质,贫者用银质。”

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色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 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古籍中记载壮俗“露顶跣足”、“布帛勒额(束额)”,在童帽上获得再现,这种遮额帽既能保护头部也是一种装饰品。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lap”。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壮族的风俗习惯如下:

1、文化艺术

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

歌谣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多彩,有古歌、酒歌、情歌、苦歌、赞歌、盘歌、孝歌、山歌等。歌谣格律形式,有短歌、勒脚歌、俳鉴和叙事长诗等。其韵律都是腰脚押韵、有别于汉族诗歌押韵,这是壮族诗歌特点。

所谓腰肢押韵,不管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都是第一句末字脚与第二句中间一字(也可前移)押韵,第二句末字第三句末字押韵,第三句末字与第四句中间字(也可前移)押韵。即“一句脚押二句腰,二三两句脚押脚。三句脚押四句腰,脚腰押韵自相合”。

民间传说故事,多兼有歌谣表述,增加其生动性。这种说诵唱相结合的文学形式,在整个壮族地区都很普遍。民间文学主要有神话、传说、歌谣、谚语等。

2、居住

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房屋构造形式有二,在黔东南地区,壮家房类侗族模式,木质结构,多为四列三间搭偏厦。黔南荔波、独山一带,壮家房屋模式与毗邻布依族和桂北壮家相同。

3、服饰

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一般青年男女多穿普通服装,尚有部分妇女还常戴一端绣花的挂胸围腰,扎辫子盘于头上,或加戴各色头帕,显出民族特点。黔东南边沿地区壮族久与侗、苗杂居,随乡同俗,男女衣着颜色尚青黑,类同当地民族。

4、丧葬

老人过世,刚落气,垫以草席,将尸体停于火堂边或门背后,立刻向舅家报丧。请魔公择时后,再移到走廊间停放。再择时,才抬下楼停楼梯脚边。然后象征性洗尸,整发和穿寿衣,即殓入棺。全家吃素,忌盐,亲属子女带孝包白纱帕。按死者生辰八字推算,择定出殡安葬时间。

5、节日

壮乡节日活动,多与文娱或宗教迷信活动结合。传统节日有壮年、牛神节、六月十四或七月十四节。

壮年,从江多数壮家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除夕午后,各村寨集体杀一头由各户每年轮流饲养的“社猪”,祭祀社王后,按全寨的户数把猪肉切成若干份,用竹签串起来分给各家各户,各家把串肉煮熟敬祖先后,全家共餐,称为过“谊九”,即过“二十九”,如同汉族地区农历腊月三十过“除夕”一样。

除妇女和妻子有孕的男子外,均可参加祭祀仪式。从除夕到过年初三敬土地公之前,一般忌村内和外人出进,初三以后至初十为节日娱乐活动期间。

牛神节,也叫四月八节,是日人不出工,牛不下田,家家做黑糯米饭,并以米饭喂牛,表示慰劳和尊重之意。六月十四,凡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必过六月十四为节日,这是除过年以外的第二大节日。

若是只过春节,不过壮年,则以七月十四为中元节。是日,普遍杀鸭敬祖先,姑娘回娘家团聚,有的举行赛马或打秋千等活动。

扩展资料

壮族是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形成的,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共有1548万多人,其中云南有100万,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

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仅云南就有40多种,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以广西最多。1990年人口1548万。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南宋时已出现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但使用面不广,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得到推广,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

壮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是百越的一支,南宋时始称僮人、撞丁。明、清时与土、依、沙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统一为“僮”,1965年根据周恩来倡议,国务院批准,把“僮”改为“壮”。

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

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云南文山州70%以上的土地属亚热带气候,而壮族多居住在平坝的临水地区,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物产丰富,农作物一年可以两熟或三熟,适于种糯谷和其他水稻,故称之为“水户”。

其中广南的八宝米尤为出名,曾为贡品。文山的“三七”早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丘北辣子、富宁八角等调味品颇具名气。 

壮族主食大米,善于制作糯米食品,五色糯米饭、米花糖、烤方(大粽子)是节日佳点。花米饭是用各种颜色植物的汁液染成,蒸熟后便成。

壮粽的种类多,个头大。一般每个1公斤左右,形似枕头。祭把时,人们抬着大粽子游街。有一种用棕叶包制的粽子叫“马脚杆”,是将糯米用草灰染成黑色,加上八角粉、腊肉等煮制。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

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壮族还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

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参考资料: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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