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士可以娶到海军女兵。社会人想娶到女兵,首先要认识这方面的人,就是部队的一些领导干部,女兵比较严格,条件比较优秀的女孩子才可以去,要本身的条件比较优秀,而社会人士自身条件是非常优秀优越的,而女兵就喜欢这类人,说明社会人士可以娶到海军女兵。
一,每年出海几个月不着家,女方比较自由。
二,军人回家少,可以锻炼军嫂独立生活能力。
三,军人直男多,适合喜欢大男子气概的女生。
四,军婚受法律保护,老公是现役军人的,除非存在严重家暴等严重过错,否则老婆不许提离婚,只许老公休妻。婚姻关系比较稳定。
五,但是过不下去也不要急,等军官转业了,转业干部离婚率较高是客观事实。
六………我实在编不下去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军人作为国家的公民,结婚首先应当按照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办理。同时,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总政治部作出 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军人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积极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关于军官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营以下军官申请结婚,由团政治机关审批,团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经批准结婚的军官,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关于士兵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提出结婚,可利用探亲假期间回原籍结婚;结婚时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或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也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总政治部还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持慎重态度,在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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