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法律是禁止结婚的,而亲兄妹属于血亲,亲缘关系非常近,即便在一起生下的孩子也有极高的几率是畸形或者有重大疾病,并且亲兄妹之间产生爱情是不应该的,可以有深厚的兄妹之情,但不能转化为爱情,必须保持理智和清醒,否则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对双方都不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可以。禁止结婚的情况中,有一种是拟制血亲,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养兄妹,养姐弟是不能结婚的。继兄妹,继姐弟间可以结婚。但是可以结婚不等于一定要结婚,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干涉婚姻自由为法律所不容。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兄妹不可以结婚吗,因为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表兄妹如果已经结婚的,其也属于无效婚姻。属无效婚姻有: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喜欢就可以在一起,因为没有血缘关系,符合婚姻法,避开了近亲结婚,所以只要你们是真心相爱的,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彼此都很了解,祝福你
双方子女应该在一起生活,我说的是未成年人,因为他们从不熟悉到认识需要一个时间的相互了解,增进感情容合在一起像一个家庭,而且你们夫妻二人也好相处。
总觉得这应该是一段非常美好的爱情,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违背伦理,这应该无关伦理吧。伦理是指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他们互相都没有血缘关系。
重组家庭如果关系处的好两个人感情到位也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因为生活在一起的人互相了解缺点优点都非常明确
既然没有血缘关系,大家又是彼此了解信任,如果能组合家庭当然可以的。条件是哥哥对你是否有爱的情感火花,如果只有兄妹情感就没法了
你们是可以在一起的,虽然你们是兄妹关系,但是你们并没有血缘关系 ,只要你们是真心相爱,是可以在一起的,法律也是允许的。
重组家庭的子女,如果感情非常好非常融洽,是可以在一起的,而且这种在一起还可以凝固父母的家庭和情感,但是外人难免说三道四,你们应该考虑到能不能抵御住外面的闲言碎语。
只要没有血缘关系,这属于亲上加亲,很难得了。属于大家都会祝福的情形。不必太担心,不会有伦理上的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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