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如果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没有结婚证要解除婚姻关系就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解除;
3、如果是同居关系,不用解除婚姻关系;
4、如果结婚证遗失,需要进行补办后解除。
办理结婚证需要材料是什么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没有结婚证的离婚方法: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完毕之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共同财产的话,可以分割。如果双方有财产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等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主观:
离婚 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 协议离婚 ,第二是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 结婚证 、户口薄、 身份证 、 离婚协议书 、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 。如果只是你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程序复杂,并且如果不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 诉讼 才能把婚离掉(法定离婚情形: 家暴 、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 分居 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 上面是打了结婚证 离婚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