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离婚是所有夫妻都需要深思熟虑的一个问题,婚姻法的保护也是我们的一种保障,所以离婚其实也是要走流程的,看看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1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生育了孩子,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归母亲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没有结婚证,孩子的抚养费也需要给。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未领结婚证有小孩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要承担抚养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同居所生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参照婚生子女处理。
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2一、没领证有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1、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抚养,也可以由一方抚养,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私生子怎么要抚养费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3、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4、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并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得到保障的。其中一项就是关于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利。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分开之后,双方均是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
没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孩子归谁3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办离婚?
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出具自己能够抚养好孩子的证明,那么你就要负主要责任,对方负补充责任。
二、孩子抚养权分割
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双方均主张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结婚证就有了孩子就是属于未婚生育,这种行为是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而且双方在分开的时间也不需要办理任何的证件,只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与抚养费处理好,那么就可以合法的进行处理,从而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意味着双方系同居,这种情况一般就不会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有两种特殊的情况需要介绍一下:1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在离婚时可以一并解决小孩抚养的问题。2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经有了小孩,分手之后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退还彩礼必须满足法律上规定的三种情形,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一、未领结婚证生了小孩离婚退彩礼吗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要求退彩礼,但是双方有共同生活过,可以不用全额退还彩礼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退彩礼会被判刑吗
在实践中不退彩礼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但生了小孩证明双方有共同生活,可以不全额退还彩礼。一般来说,不退还彩礼是不会判刑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既不退还彩礼,也不结婚,存在骗婚的嫌疑,可以按诈骗罪处罚。采用胁迫等暴力手段签订的彩礼婚姻契约是无效的,可以请求法院退还彩礼。
法律主观:
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那么便属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那么抚养费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一、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怎么离婚
1、没有领结婚证有孩子,通常没有离婚的说法。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2)双方存在不同意见时,可以到法院起诉,案由是解除同居关系,然后由法院来判决孩子抚养及财产分配等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谁
非婚生子女一般判给哪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哺乳期的子女一般跟母方生活;
2、过了哺乳期的孩子由双方自行协商跟随生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 两个人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离婚要办手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按以上规定处理。
2 在一起有孩子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离婚手续,想要重新结婚算不算重婚罪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3 没有办结婚证,并有小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
没有办理结婚证,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是没有结婚。
既然没有结婚,也就无所谓离婚,属于非法同居。你现在可以。
选择的是: 1双方协议分手。协议中须对财产进行分割,并对孩子的抚养作出安排; 2补办结婚证,然后办离婚手续; 3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
能协商的就协商解决。 没有结婚证·各过各的不就是了·· 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就没有离婚手续可办。
这种情况只有协议解决。话又说回来了,既然有了孩子干么还要离呢,为了孩子还是给对方一个机会吧,孩子是无辜的。
也许我不了解情况,我劝你还是再好好想一想,毕镜这是大事,可能你以为你们的结合是错了,如果离了是错上加错呢,有句话不知你听过没:也许结婚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离婚肯定比想象的还要糟。衷心的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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