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具本人无配偶证明,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可以再次登记结婚。 结婚时,双方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申请,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本人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判决书,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男女双方同时在场,持相关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对离异的当事人,应注销其离婚证,认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一、法院判决可以领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可以领离婚证。夫妻双方提起 诉讼离婚 的,法院依法审理后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其婚姻关系趋于解除。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回收结婚证,还有其它情况的,夫妻双方可以凭着离婚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后会核发离婚证。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1 、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 协议离婚 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 、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三、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我国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1、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法院依法审理后出具离婚判决书,双方可以凭着离婚判决书和相应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后会核发离婚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个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律主观:
一、法院开的的离婚证明可以结婚吗
法院开的的离婚证明可以结婚。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同因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再婚登记时同样可以作为证实婚姻状态为单身的有效证据。
二、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
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关于再婚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if!supportLists]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if!supportLists]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if!supportLists]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if!supportLists]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if!supportLists]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if!supportLists]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if!supportLists]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同因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再婚登记时同样可以作为证实婚姻状态为单身的有效证据。
法律客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主观:
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人证件合影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 户籍所在地 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 领取结婚证 。离婚再婚情况,需要持有离婚证或者 法院判决离婚 的 法院判决书 。所以,只有离婚证,无法办理结婚手续,还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可以再次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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