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妻子婚后再买房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妻子婚后再买房,第1张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妻子婚后再买房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妻子婚后再买房,如今房子已经是新婚夫妻的标配了,但是很多家庭为了自己的孩子考虑,婚前就买下房产,以下了解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妻子婚后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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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结婚后女方再买房算首套吗

 属于二套房。

 因为女方婚前有全款购买住房,婚后男方再贷款购房,属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由于过去认定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扩展资料:

二套房认定标准: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否则,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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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到底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现实生活中我们普遍存在下面的几种情形:

 1、双方其中的一个人在结婚之前自己出钱买了房子,根据法律规定的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出于一些原因将这个房产登记在双方的名字下面,这个将被视为给对方的赠予,这种情况下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2、在结婚之前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并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这个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就是个人财产。如果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两个人的赠予是共同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钱购买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按照出资份额共有也算是共同财产。

 3、在结婚之前签订过买房合同,并且用个人的财产将房子的首付付掉,那么在结婚以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房贷的偿还,这时候应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认定为这个房子属于产权那一方,而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有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以上就是关于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

 1、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但是婚后如果参与了还房贷,那么有权要求对方将自己还贷的那一部分返还。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所谓的共同还贷,不管是用一个人的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该视为共同还贷。

 2、如果在结婚之前父母参与了买房,根据法律的规定,这部分房应该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除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不然不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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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为夫妻是两个人的缘分,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前了解也是十分必要的。

如今房子在婚姻关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它成了许多新人结婚的前提条件,在很多离婚的案例中,房产分割也是当事人争议最多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在结婚时,父母会考虑给孩子买房子,那么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全款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该房产都属于父母一方赠予给自己子女的,在法律上,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全款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属于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4、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并且将房款全部付清,产权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那么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就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行为,所以这种情况,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过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7、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大家在买房前先了解清楚房屋的相关政策,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都需要注意一下相关制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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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这个只要带着他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办理就可以,实际上就是追加一个共有人,发给女方一个共有权证,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有贷款的话先偿清贷款,然后才能进行分割,不过有一点,那就是男方是否愿意,因为按照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像这种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即使不追加一方为共有人,房屋也照样为部分共同所有,而且离婚之后产权人也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即使离婚,房子也是男方的。但是如果追加了女方为共有人,那么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不一定归男方了。

二、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6、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

综上所述,结婚买房是现在婚姻关系中比较常见的,对于婚房的归属是夫妻双方比较关心的问题,婚房在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其归属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了,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分别作了规定,这主要是看房屋买卖过程中夫妻双方所付出的房款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办理按揭购 买房 子,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产权一方需要相应的补偿。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婚后您老公是否有婚后还贷的行为,需要看婚后是否有加您的名字。如果有婚后还贷的行为,那就有您对方的房屋补偿数额;如果有添您的名字,那就属于您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具体的计算公式:给予另一方补偿数额=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建议您及时查看老公这套婚前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看是否有贷款以及还贷时间,是否在您二位婚后有还贷,算出自己应得的补偿款;其次是让老公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房产就属于您二人共同财产了。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6、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衍生问题:

婚后房产如何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那么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如果在婚后想要加名字,那么就属于赠与的方式,这时候房产的产权由双方所有,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办理时可以通过赠与进行房产假名字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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