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结婚证的领证条件是: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单身、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提出申请之后检查无误就可以进行登记。去到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这份结婚登记声明书中需要双方进行签字,并且按上手印,提交进行审核之后没有问题就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一般在当地民政局办理。1、当事人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2、双方当事人处异地的情况,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可以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3、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证件、声明等进行校对和确认,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选择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理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要求
1、男性合法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性合法结婚年龄为20周岁。
2、双方秉承自愿自主的结婚意愿。
3、双方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关系。
4、双方之间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
结婚证相关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或离异、丧偶)的签字声明或证件说明
3、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3张2寸的本人近期半身彩色合照。
5、港澳台居民还要带上有效通行证。
6、华侨居民还要带上本人有效护照。
结婚证办理流程
1、申请
中国公民要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带上相关材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制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若遇到不明之处,比如双方之间的家庭情况,就有可能会有所询问。
3、登记
审查一切顺利后,婚姻登记机关便会办理登记手续,双方成为合法夫妻。两人的关系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结婚证的办理地是比较固定的,选择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办理时大家记得,带上相关证件材料,一般来说民政局上班时间是在周一至周五的,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是不开放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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