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重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第1张

一、手续和材料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办理材料

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薄。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薄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规格为:6cm×4cm)。

二、办理结婚登记是为了什么

(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四)结婚照是新人在成婚前后所拍的照片(或者若干年后补照的)。新郎通常穿着笔挺的西服,而新娘则穿着华丽的婚纱。新人成婚后多将结婚照悬挂在墙上,以示幸福和甜蜜。一般说到的结婚照,是指去知名的影楼或摄影工作室,穿着他们提供的西装和婚纱礼服。让专业的摄影师和化妆师来打扮自己,根据主题,你可以设置不同的场景,用自己不同的造型,在一些比较美丽的风景衬托下,留下让自己一生铭记的回忆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重庆结婚风俗是指的重庆人结婚的时候的风俗习惯。重庆可以说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在这所城市中有很多的老人都还是坚持古老的婚俗传统,因为古老的婚俗传统更加的有寓意,可以让婚礼举办的更加的有意义。重庆人结婚都是很有讲究的,那么现在还保留着哪些讲究呢?

重庆人结婚其实更是喜欢喜庆的,因此会准备很多具有吉祥寓意的细节。重庆结婚风俗讲究其实是多样化的,可以说是吸纳了很多的优秀的婚俗,保留着非常传统的婚俗,加入了一些西式婚礼的婚俗。

 一:在重庆生活着一些土家族人,而土家族的女子出嫁的时候都是要哭嫁的,这个哭嫁实际上就是表示对于娘家人的不舍,希望可以在出嫁前将眼泪都流干,到夫家的时候可以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哭嫁不仅仅是新娘子自己在哭,而且还有好姐妹一起来赔哭,可以说真的是哭的荡气回肠。

 二:重庆非少数民族人的话结婚都是有很多戏耍的婚俗,在婚礼上不仅仅是会戏耍新人,还会戏耍新郎的父母,会要求新郎的父母化花脸、坐肩舆、抹锅底灰等等来进行的闹洞房,闹完洞房新人也是要每一个人发一个红包的。

 三:重庆人结婚也有安床一说,要找有福气的人来给自己的新房安床,而且要在结婚的前一天找一个童男子来和新郎一起睡,这样可以寓意两个人白首到老。婚床的话也是其他人不可以坐的,新郎也是不可以碰到婚床的床边的。再有重庆人结婚属虎的人都是会避讳观礼的,而且结婚之日姑嫂都是不可以出门送亲的。

 四:重庆人结婚的时候也是要在12点之前完成行礼的,结婚第三天要带上新郎官一起回娘家。还有一个比较新颖的规矩,结婚后的四个月内,新娘是不可以参加任何的婚丧喜庆仪式的,以免冲喜。

 看过以上的重庆结婚风俗是不是觉得讲究的地方更多呢?结婚都是图一个好的彩头,因此多一些规矩讲究也是对于新人的美好的祝福,所以说在小编看来还是古老的婚俗带来的新婚乐趣更多。

1、内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重庆婚嫁风俗流程:1、提亲。男方托媒人到女家去求婚,如女方家长同意,则男方请媒人带上礼物到女方家去提亲。2、送日子。男方选择好结婚日子,请算命先生算准吉期,并向女方家下聘礼。3、迎亲。结婚这一天,男方在前一天下午请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到女方家迎亲。4、回门。新郎和迎亲队伍到女方家后,新娘要哭闹几次,表示不愿意离开娘家。5、闹洞房。新婚第一天,新郎新娘要挨个给客人敬茶,并给小孩发喜糖,以后逐日减少,以至最后一人一把糖。第二天,新郎和新娘要回门。6、拜堂。新婚第二天,新娘要和新郎一起去拜见公婆,新郎要跪拜岳父岳母,新娘要给公婆敬茶,并改口叫“爸妈”。

结婚习俗,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都会有所区别,重庆作为我国唯一一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直辖市,婚假习俗更是复杂,那么 重庆结婚风俗 是怎样的呢,重庆婚嫁禁忌有哪些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重庆结婚风俗

1、重庆婚礼习俗——土家族“哭嫁”

在古时候,土家族的女子出嫁的时候,都有“哭嫁”的风俗。为了准备哭嫁,在女孩子稍微懂事的时候,就要学习哭嫁。观摩,学习别人是怎么哭的,很小就陪哭。在哭嫁的时候,口中还要念念有词,叫做“送嫁饭”。哭嫁的时候,同村的亲朋好友的女孩都会来陪哭,现在,时代变迁,大家都向往自由而幸福的生活,希望恋爱,婚姻都可以自己做主。土家族姑娘出嫁也不要遵循旧时代的结婚习俗了,虽然说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寨还保留着这种风俗,但是也不兴哭嫁了,就算是哭,也往往是哭个三五声,就会有人起哄,让新娘忍不住发笑,这也算是一"哭"。

重庆结婚风俗

2、重庆婚礼习俗——闹洞房

中国从古至今就有闹洞房的习俗,但是在重庆,闹洞房除了现在的年轻人为了图个好玩,把新人戏耍一番之外,以前一些古老的闹洞房的习俗已经在慢慢的衰退了,但是在重庆有些地方还存在这种婚礼习俗,比如说重庆铜梁县。那里闹洞房的风俗,不仅可以让新郎还有新娘被戏耍的不成样子,新郎的父母更是被一些亲朋好友嬉闹而遭殃,被抬箩兜,化花脸等,有些新人的父母就算老了,也逃脱不了挨整的命运。一直到新郎新娘被闹完,出来挨着和长辈喝好友发烟,发红包才可以罢休。

重庆婚嫁禁忌有哪些:

1、在新婚的前一个晚上,要找一个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一起睡在床上,这是由于传统人为“睡空床,不死夫也死妻”。

2、结婚当,到晚上睡觉之前,所有的人尽量远离新床,忌让人坐在新床上,特别是新郎绝对不可以碰到床边,不然会不吉利的。新娘就可以任意的躺在床上,不然就会长病在床。

3、婚嫁忌生肖虎的人观礼。

4、结婚的那天新娘出门的时候姑姑嫂嫂不能相送。

5、新娘的衣服忌有囗袋,以免带走外家财运。

6、结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带着礼物回娘家,但是当天要在入夜前赶回夫家,不能在娘家过夜。

7、结婚后的四个月内,新娘不可以参加任何婚丧喜庆的仪式,以免冲喜。

8、新娘的镜子不能借给别人。

9、在新婚四个月内,除非没办法,新娘最好不要在外面过夜。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 重庆结婚风俗 和重庆婚嫁禁忌有哪些的一些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每个地方的婚嫁习俗都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习俗来定。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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