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的,结婚不一定要婚检,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婚检是指婚前检查,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检是自愿的,我们领证的时候做了婚检,而且做婚检是有好处的。
做婚前体检的好处:
1、能够确定自身的情况
对于做婚前体检的女性来说,其检查结果会明确的告诉她们身体的具体状况,如什么元素超标、什么指标过低等。而针对这些检查的结果,医生就会给女性制定其专用的调节方案,从而就能够让女性用一个良好的身体状态去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2、降低畸形儿出现的几率
很多孕育出畸形儿的女性,与其身体的因素是有一定的关联的,而对于做过婚前体检的女性来说,医生会根据检查的结果去告知女性如何去降低畸形儿出现的几率。
此外,对于做婚前体检的女性来说,她们也能够及早的发现身体的异常反应,如果这些异常反应是子宫类疾病诱发的,那么也能够及时改变孕育后代的时间点,毕竟这样的身体状态是非常不利于胎儿的生长的。而对于不做婚前体检的女性来说,她们就无法去规避在患病期怀孕的风险。
应该在什么期间做孕前体检:
对于有孕育后代计划的女性来说,她们最好在怀孕时间节点的前半年就去做孕前体检,因为倘若她们在体检之时,发现身体有问题,那么这半年的时间基本也够她们去进行身体的调理,进而就不会影响到其怀孕的计划。
当然,这里所说的调理并不包括对一些疾病的调理,毕竟诸如输卵管囊肿类疾病,是很难在半年之内就被彻底治愈的,即使女性患者被治愈了,也需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去做身体的调理。
很多种新人为了建立幸福的家庭而紧张的忙碌,却往往忽视婚检这一项重要内容。领证前一定要做婚检,婚检是对彼此负责,也关系到两人的幸福,为爱把关,对后代负责,婚检是为幸福婚姻把关的重要环节,我和太太领证时都做了婚检,婚检合格才领的结婚证
1,有利于男女双方的健康。
通过婚前全面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的情况和疾病如传染性肝炎结核病性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较为严重的病患有这些疾病的男女青年如果结婚应劳累加重病情或通过触及及性生活将病情传给对方因此必须经过治疗但病情稳定后再结婚婚前检查还可以发现影响性生活的疾病如包茎尿到下列处女膜闭锁等等,应先矫正后才能结婚以保证婚后夫妻的正常生活。
2,有利于优生。
通过婚前体检可以及时发现男女本人或双方家系中遗传病的情况,并根据患病的真实情况,做遗传风险度预测及遗传方式的分析进行优生指导。
3,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的方法。
医生可以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实施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
4,有利于胎儿健康成长。
婚前检查除可以发现一些明显的遗传病外,还可以通过检测血液了解男女双方的血型是否匹配以减少子代血液病的发生婚前检查还可以发现男女双方的一些重要器官的疾病或严重的传染病,以确保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
5,婚前检查有助于接受健康指导。
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以及有关个人和家族先天性疾病遗传病的情况,以便从发现的问题中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指导,有利于男女青年自身的健康通过婚前检查还可以进行有关性知识的教育计划生育安排避孕方法选择和指导。
我们应该把婚前检查作为婚配前必不可少的程序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为了自己及后代的健康婚后的幸福应该主动接受婚前检查。
法律分析:领取结婚证不是必须婚前体检,当事人结婚的,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而不要求婚检。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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