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女方。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应归属于女方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应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 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 夫妻共同财产 ,而 彩礼 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 婚前财产 或者是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彩礼是新人结婚时不可不谈的一笔钱财,而男方给女方彩礼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结婚习俗。在法律上,结婚后,彩礼将归女方或女方父母所有,男方将不具有彩礼的支配权和所有权。
一、结婚彩礼钱法律上的归属权
1、彩礼的由来
在我国婚俗中,给彩礼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传统,而彩礼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一笔钱财,即可以算作聘礼中的一样,也可以用作感谢女方父母对女方的养育的回报。
2、彩礼属于女方财产
在法律上,彩礼是伴随着婚姻事实成立的附属品,因而只要婚姻结成,彩礼就是男方赠与女方的一笔钱财,其所有权归属于女方或女方父母,男方将不具有支配权和使用权。
但是,倘若男方给完彩礼后,婚姻因为各种原因并未成立,因而这时,彩礼的所有权将还属于男方,男方有权拿回彩礼。
3、退回彩礼的情况
当婚约没有落实时,男方可以与女方协调拿回彩礼,这在法律上是支持的。但是,法律条文并没有详细规定彩礼拿回数目,因而,还需要双方家庭进行协商具体退回数目。
二、彩礼的处理方法
1、将彩礼用于筹办婚礼和养老
不少女方家庭会将彩礼用作筹办女儿的婚礼,以此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另外,自己养育女儿多年,成年后就嫁作他人妇,这笔钱应该留下一部分用作养老。
2、可拿部分彩礼做婚后资金
还有部分女方父母会退回部分彩礼,以让女儿在婚后的生活更好。毕竟,刚结婚,新人们手里的余钱不多,婚后刚开始的生活大多不易。因而,多一笔钱,生活肯定能轻松点。
总的来说,结完婚后,彩礼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全部将属于女方或女方父母,而无论怎么处理这笔钱,都取决于女方自己的想法。
女方,结婚后彩礼钱属于女方。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实不是傻才把彩礼留给父母。父母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养大成人,而我们现在却要去别的家里生活了,不能照顾父母。彩礼钱留给父母多少是一点安慰,并且父母都是全心全意为子女着想的,如果哪一天你在新的家庭里面受了委屈,过不下去了。那你回来,父母或许还能把你之前的彩礼钱给你,让你没有衣食之忧。
彩礼:
1、彩礼也叫聘礼。指订婚和结婚时男方付给女方的财物。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2、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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