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可能:你老公很有可能是同性恋。
如果他是同性恋,建议你果断离婚,因为你不可能改变的了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你青春耗尽,白白葬送你的一生。你可以去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关于那些可怜的同妻群体,看你老公是不是有很多地方跟他们相同。
第二种可能:他天生性功能障碍,没有任何性欲望。
这种可能性相较第一种来说稍微小一些,如果他爱你,即使他没有欲望,也会拥抱和亲吻你,但是你们连牵手都没有,这表明他对你根本无爱。解决方法就是找他摊牌,深谈一次,告诉他无性的婚姻是互相彼此折磨,你是因为爱她而嫁给他的,如果他身体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陪着他去治疗,夫妻间需要坦诚,他应该百分百信任你。如果他还是逃避,那么参照第一种可能。
第三种可能:心理障碍或是根本不爱你。
这种可能性几乎很小,因为男人天生就是有欲望的,无论什么样的心理疾病,都会有最起码的生理需求,他连碰都不碰你,除非他另有所爱,否则你再继续煎熬下去认为他会改变,那也只能是自欺欺人。
不知道你们谈恋爱多久才结婚生活在一起的。也不知道你对他是否有最起码的了解。很多男同性恋因为父母逼婚和一些来自社会的压力,不得已被迫结婚生子,但是他们的妻子却要过一辈子没有丈夫疼爱的无性生活。你是个好女人,有权利追求幸福,他如果不是那个真正爱你疼你的男人,却以他的不得已而拖累你一生,是残忍和自私的。而你,更应该为自己的未来想一想,如今你还年轻,为了所谓的名声而搭上自己一辈子是否值得?岁月匆匆,等你年华老去,孤独感会围绕你左右,那时,没有人会为你的懦弱坚忍买单,你只能独自承受痛苦。
我支持女生有自己的原则和坚守,但是不建议谈纯精神恋爱,两个人是否合适,将来是否幸福,性生活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个健康正常爱你的男人可以带你上天堂,但是遇到你老公这样的男人也可以带你下地狱,你现在显然没有掌控和选择的余地,我建议你离婚,不过你却未必有这样的勇气。
幸福不是你能刻意营造出来的,婚姻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名声这种东西不过就是个过时的贞节牌坊。只要有个真正爱你的男人给你遮风挡雨,为你带去温暖和安全感,就算被全世界议论又何妨?
01
叶女士,38岁,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叶女士是我的一位长途访客。一开始她找我是因为“性冷淡”。
她跟我说了困扰她多年的婚姻模式。—— 家庭稳定,和先生感情也不错,只是:没有性。
这种“没有性的爱”的模式很有代表性。
身边很多朋友都跟我说过这件事。甚至因为太普通,似乎给人一种没有大问题的错觉。
由于长期的协商,我们有机会认真审视这种普遍的婚姻模式背后发生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叶女士的自述:
她和丈夫关系很好,但她就是不想做爱。
在性方面,叶女士没有兴趣。她总是试图强迫自己,满足丈夫,尽最大努力履行作为妻子的职责和义务。
除了“性”,她认为自己很爱丈夫,很依赖他。
在生活中,她的整个身心都在丈夫和家庭中,她会尽一切可能照顾好丈夫。
叶女士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从未与其他异性有过任何亲密接触,也从未出轨过,从未发生过感情出轨。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全心全意爱老公,为什么还要排斥和老公发生关系?
02
在她的意识里,这种感觉很奇怪,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她只能怪自己“性冷淡”。
所以当她找到我的时候,她在想 解决自己“性冷淡”的问题
在前五次的信息收集和评估中,我们讨论了很多基本信息,包括:目前的烦恼、父母的情况、父母的婚姻状况、拜访和成长的过程,以及与丈夫相处的细节。
谈及与父母的关系,叶女士淡淡地说:我们的关系挺好的,我的原籍也不错。
作为一个动态导向的咨询师,这句话有两点,瞬间引起了我的注意:
第一,这句话很笼统。
南希麦克威廉姆斯曾在《理解人格结构》说过: 来访那些高度概括的背后,一旦展开,往往“有一个史诗”在等着我们;
二是“我家出身尚好”,这是一个过于绝对的表述,带着淡淡的“此地无银320”的味道。
于是我问她:你和谁在一起更好?
来访者几乎想都没想。他直接告诉我:妈妈。
她说,大学毕业后,母亲辞职,从家乡搬到自己的城市,一起生活,尽一切可能照顾她的日常生活,而父亲继续在家乡工作。
事实上,她从小就被母亲深深地束缚着,父亲似乎也无法从中作梗:每当父亲想做什么事情时,她都会被母亲指责“别给我添麻烦”。
久而久之,爸爸似乎完全退出了母女关系。
他辞职的方式是投身事业,深造,努力学习和工作,成为单位的专家骨干。然后,他加班,更频繁地出差。这样,与家人保持安全距离。
在咨询中,所有的探索都是有意义的,直到这次谈话的出现,我们才能把所有的信息串起来。
是“ 共生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在婚姻中,很多人都在寻找与父母的共生关系,而不是性关系。
不管是性关系还是共生关系,都很亲密,很容易让人迷惑。
误以为和另一半的关系是亲密的,其实是一种新的共生关系,所以不能激起性欲。
这种共生的感觉是什么,有多压抑
欲呢?
03
共生,最早源于一种生物学概念,指的是两种生物体之间相互依赖又抑制的关系。在心理学上,多指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尤其是母亲和孩子。
早期的共生是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
在婴儿期,支持我们实现全能幻想的,就是父母,当然,出于生理天然条件使然,更多的是母亲。
在婴儿的想象中,母亲作为自己身体的延伸,满足自己“起心转念”的所有需求。
尤其是对于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而言,她和孩子之间似乎有“心电感应”,能敏锐地觉察到孩子的需求。这个时候,这种“共生”,是孩子需要的,也是满足的。
但是,这种“共生”还有另一个重点: 依赖又抑制 。
因为太过紧密,所以会依赖彼此,也会压抑彼此的成长和拓展。
比如,在一段过度共生没有边界的关系中,作为孩子,她的个性会被严重压抑,得不到发展;
再比如,既然分离意味着背叛,那么,无法和母亲实现分离,也因为这种紧密,无法去体验新的关系模式。
04
那么,“母女共生关系”又是如何影响了夫妻关系的呢?
就像叶女士一样:
为什么很多女性可以和伴侣保持着看起来非常亲密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又没有办法享受性生活?
我们尝试从三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 ,如果我们无法摆脱“母女共生”,那么,当我们走进婚姻后,我们和老公建立的关系,不过是和母亲关系的重复,那也是一种共生关系。
因此,叶女士会无微不至地照顾老公,感觉自己很爱老公,认为和老公的关系非常亲密,似乎一切都非常好。
第二 ,基于共生关系的二元排他性,将婚姻关系过成共生关系的人,一般不容易出现“出轨”的情况。
因为,共生关系一旦发生,基本容不下第三方。所以,出轨的困扰,在这类关系中,很少存在。
除非另一方自我意识较高,并不认可这种共生关系。
换句话说,这种共生关系,有可能是双方自愿的,也有可能只是“单方面共生”。
而一旦是单方面的,另一方就会觉得在关系中极度压抑。这时就会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夫妻双方对关系的体验感差异很大。并且因此矛盾和冲突不断。
第三 、因为这种共生关系是和母亲早年相处模式的重复,这会导致一个重要问题:
夫妻关系中,“性”显得格格不入。
理解这一点,我们要一起先回溯到性心理发展的时期:
当一个小女孩发展到有性别意识(通常是三到六岁),这个时候,女孩开始对异性父母感兴趣。
并且这种兴趣,会在日后升华和转化到其他的异性交往中。
但是,对于处在“母女共生”关系中的女性而言,这种对异性父母的兴趣,却很难表达。
正如《厄勒克特拉VS俄狄浦斯:母女关系的悲剧》一书中阐述那样。
因为“共生”关系的二元排他性,以及,离开共生关系意味着对共生关系中另一方的背叛,所以,父亲是被一直排斥在外的。
这就意味着,女孩对异性父亲的具有性指向的感受, 很难真的流动起来,更难转化到其他异性身上。
这就导致了后来在夫妻关系中, 女性在“性冲动”部分的阉割 。
所以,处在“母女共生”关系中的女性,在成年后,相比于我们更为熟悉的“找一个像爸爸一样的人”,更有可能在找一个“像妈妈一样的人”。
同时,一并阉割掉我们的性冲动。
05
“共生”这个问题,在我们周围挺普遍的。
如果我们是一个有“共生”需求的人,那么我们也许会在亲密关系中试图绑定另一方。
而如果绑定失败,我们可能会和孩子形成绑定,甚至进入到孩子以后的生活了。
当然“共生”并非洪水猛兽。
别忘了,早年共生,曾带给我们极大的满足感。
这种满足感带来的欣喜若狂,沉淀下来后,在我们长大后的很多时候都会再次出现。比如,热恋。
思科特派克曾在他的那本著名的《少有人走的路》中提到: 在恋爱刚开始的一瞬间,无限的亲密,那是一种边界暂时消失的共生状态。
如果你和另一半可以暂时在共生里感觉舒服,彼此不会有被压抑、被限制的感觉,那可以暂时接受:
你不一定是性冷淡,只是关系模式没有性罢了。
而如果你和另一半因为共生而冲突不断,或者你们的父母严重干涉到你们的生活,那么我们需要去成长。
首先,我想拥抱一下你,你一定很不容易。
只是,我们现在是成年人了,如果我们想要更自在的生活,想要拥有性冲动的婚姻,我们不得不去成长起来,去摆脱共生的关系模式。
摆脱共生的关键,是尝试去做分离。
而分离的关键,是尝试去构建和看到那个真正的自我,那个被长期绑在共生关系中的被割裂的自我。
让自我先建立起来,再独立起来。
这并不容易,但我们可以试着先做这两步:
首先 ,去树立自己的边界。
哪些事情是你的,哪些事情是你希望自己做主的,哪些事情是可以试着自己做主的。
可以先试一试去争取这些事情的主导权,体验自己主动选择、主动负责的感觉。
也许一开始没人帮你兜底,你会心虚和搞砸。
但记得,去体验其中的种种起伏,体验自己搞砸自己兜底的整个过程,沉淀这些感受形成自己的独立思考,就是做自己的开始。
其次 ,多去看到自己的需求和感受。
里面也许有独立的需求,有激情的需求,有不愿意被压抑的感受、有被束缚的感受。
不断去确认它们,然后试着满足自己、释放情绪。
慢慢的,你会对自己的心理过程越来越有感觉,而这些感觉,也汇成了你自我的一部分。
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我”享受什么,“我”愿意什么,“我”讨厌什么。
这就是慢慢构建“我”的过程。
而有了“我”,“我”作为人的需求、情欲、情感也会慢慢浮现,对“性”的感觉也会发生变化。
而如果,你是孩子的父母,你不希望彼此陷入共生,把孩子变成有共生需求的人。那么要记得:
母亲需要能够给予孩子满足,又可以转身拥抱自己的生活,孩子也就不得不去探索自己的世界,并且也可以独立成长而不带有愧疚感。
这个时候,孩子才能真正去展开自己的关系,拥抱自己的生活。
你也可以更自由地追寻自己的人生。
你们两年都是无性婚姻,需要追究原因。首先排除身体原因,排除生理疾病,就需要从心理方面去考虑,特别是夫妻关系入手。 夫妻性生活是夫妻间最重要的情感表达方式和情感纽带。你和妻子都已经2年没有夫妻生活了。你需要去了解原因,是你做了一些事情伤害到妻子,伤害了你们感情,让妻子对你产生排斥感。
还是妻子对于这段婚姻有了其他想法,比如妻子心有他属。最好能够对夫妻关系进行处理,性生活才会有所改善。你们的婚姻才能经营下去。
你俩觉得没性生活就不正常,为什么不主动要求性生活呢
性的东西有时是需要培养的,有的人十年都没性生活,结果还在一起呢,也没离婚
没性生活,不代表对方有外遇,如果有外遇早走了,干嘛还跟你在一起过日子呀
你的双方都不是性意识很强的人,把亲情看的更重要
建议交流一下,谈谈什么是夫妻,夫妻的生活该怎样,也许,对方会同意
两年没有夫妻生活,如果引起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毕竟离婚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幸福。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个人觉得,其实这件事情上总体来说的话虽然说你们结婚才两年而已时间不长的就没有了性生活了是不是老公出轨了这件事情是不好说的啊,因为这样的事情应该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你只是觉得你的老公出轨了他就不和你性生活了这是片面的啊朋友,有可能是你老公上班很累吧压力大这也是可能的还有可能就是你们性生活的太频繁了造成的要节制的还有可能就是你的老公真的出轨了吧还有可能就是你对你的老公已经没有新鲜感了吧你需要改变一下你自己了从整体上开始改变吧多化化妆然后在买些性感的衣服穿也许这样就会激起你老公的斗志了,如果你的老公要是真出轨的话那是可以看出来的你只需要通过细节就可以看出来的,加油吧,朋友,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这件事情吧,还有什么疑惑的开始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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