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迁户口的话现在有很多种途径,只要满足其中一种那么就可以迁户口,多数人还是投靠夫妻另一方迁的户口,那么迁户口一定要结婚证吗?我们来看看!
一、迁户口一定要结婚证吗
不一定。
1、迁户口的话,现在每个城市的规定都不太一样,有的人可以根据自己买房入户,还有的人是根据自己的学历入户,以及其他的规定。
2、需要用到结婚证的迁户口,是属于夫妻投靠以及亲戚投靠,这种情况是两人结婚了,因此一个人可以靠着另一个人的关系迁入户籍,还有就是两人的孩子迁户口,这个肯定是需要结婚证的。
3、除此之外基本上是没有其他的方式会用到结婚证的,现在迁户口的方式有很多种,一是亲属投靠、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等等。
二、孩子户口和结婚证领取地有关系么
没有。
1、孩子出生之后,可以落在爸爸名下,也可以落在妈妈名下,两人领取结婚证,只需要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即可。
2、结婚证的领取地只是给夫妻一个合法的权益地,和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总是不管是在那里领证的,新生儿落户哪里都是可以的,前提是需要在父母其中一人的户籍所在地。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迁户口一定要结婚证吗,孩子户口和结婚证领取地有关系么的全部内容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后也对迁户口有了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主观:
领取结婚证 不是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的,需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经常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 婚姻登记处 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 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迁到一起,也可分开。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还是迁到男方家居多。跨省市的可以随任意一方迁到对方那去,小孩户口跟谁,随意。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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