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手续和材料如下:
一、结婚证的登记需要手续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结婚证的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在我国,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需要准备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近期合照、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等。1、身份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要使用第二代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3、双方近期合照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4、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我国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有: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明(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丧偶的,由另一方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5、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二、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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