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前提如下:
一、双方都处于单身状态没有配偶。
二、双方是自愿结婚的。
三、双方都达到了法定婚龄,即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四、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另外,结婚前还要做到:
1、知根知底
两人相处最重要的虽然是现在和未来,但最好也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看看他在哪里上的学,以前做过什么,以前的感情经历,是否有特殊经历,这些都可以了解一下,这样才更有安全感。
2、经济互通
大多数男女在婚后财产都是互通的,在经济上形成合伙,彼此挣多少钱,有多少钱,欠多少钱各自心里都有数。若经济不透明的话,在经济上很容易产生分歧,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
3、良好沟通
婚前一定要有良好的沟通,虽然婚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未必能像商量好的那样完美,但至少两人都做好了应对婚后生活的准备。
司法解释
《婚姻法》第8条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则明确规定了补办结婚登记后,登记的效力应追溯到双方具备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期间。因此对结婚的实质要见的理解是确定结婚效力的关键。此条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婚前同居行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实践问题。
《婚姻法》第5、6、7条规定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积极要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二)消极要件:
(1)已有配偶的;
(2)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的旁系血亲;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审判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是婚前同居,只是一种同居的事实状态,双方并未达成结为夫妻的合意,故此种同居关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同居一段时间后登记结婚的行为亦不属于补办登记的行为,不能将婚姻关系的效力追溯到同居期间。
此种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最重要的区别是,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而婚前同居关系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前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诉请解除婚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除外。
对于结婚的相关认定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在双方准备领结婚证之前,还需要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存在强迫结婚或者并没有遵守婚姻自由的原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司法机关来对婚姻状态进行无效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婚宴的价格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也是不一样的,主要看你所在的地区的经济水平,还有选择的酒店的档次,选择的菜品的等级等多方面的考虑。
新人可以根据本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婚宴酒店的价格来做选择,一般中上等的价格就可以了。如果家庭条件比较好或者是比较富裕的话,可以选择星级酒店档次高一点。
婚宴饭店选择注意:
新人结婚都会选择结婚吉日举行婚礼,通常这样的结婚吉日酒店档期都会爆满,所以婚宴酒店至少在婚礼前半年到一年预订,如果婚宴酒店人气火爆或婚期为节假日,则需要更为提前。拖延症晚期的新人们要紧张起来了,一拖再拖会延误最佳时间。
法律分析:网上预约结婚登记满了,可以换个日期重新预约,如果那个日子比较重要,必须在那天领证,可以选择电话预约,或者在当天直接到现场办理。 网络发达,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包括结婚登记预约。预约领证日期只是为了方便客户在当天减少排队等待时间而已,遇到预约号满了的情况下,直接去民政局领证登记是完全可以的,只是相对需要排队等待的时间稍微长一些。婚姻登记机关正常上班提供登记服务,对正常办公时间内仍无法办理完成的要加班加点提供延时服务。不管准新人有没有预约,各婚登处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结婚登记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同辈分的拟制血亲间也不应结婚。另外,从养子女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利益来看,禁止拟制血亲之间通婚,也可以防止养父母或继父母利用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逼婚,损害下一代的利益。
世界总是多姿多彩的,正因为世界的多姿多彩,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情。湖北一新娘结婚金镯子挂满身上热搜,这场婚礼确实十分的豪横,让很多人看了都十分的羡慕。
事情的经过。
这件事情其实是由很多网友分享出来的,网友关注的不是新娘子,而是新娘子身上挂满的金镯子,很多人都说豪气十足。
新娘的表哥也说到新娘身上的镯子一共有60个。作为新娘的表哥也是十分的有趣,用手颠了颠金镯子,觉得确实是金力十足。在她表哥看来,这段婚姻也是十分的门当户对的,很多人都说新娘的老公是拆迁户,所以自然十分的有钱。
网友们的看法。
很多网友看了这段视频之后,觉得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做人就要低调,就算是土豪也不应该这么高调。觉得这种行为就是赤裸裸的炫富,因此在很多人看来,这种做法十分的低俗。还有的人认为爱情是不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有的人特意用例子证明,这样的爱情是不长久的。
我的看法。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由的权利,不管是结婚还是做什么其它的事情,只要不干预别人就可以了。
有的人有爆发富的心理,这也很正常,因为从新郎的角度来看,自己作为一个土豪拆迁户,可能钱都花不完,所以想用这种方式来吸引网友的注意力,从而得到网友们的祝福,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提倡的是低调做事。
结语。
不管怎么样,幸福是别人的,我们也不应该去对别人指指点点,别人过得幸不幸福只有他自己知道,我们只有做好自己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很多事情不要轻易的下定论。
知乎上有一个话题是“跟赚得比自己多的女生谈恋爱,该怎么办”,目前提问者表明自己已经分手,还说分手原因和赚的多少无关。我们不知道他们的恋爱经历,不予评价。但如果是你,你老婆赚的比你多,你会怎么办?
为了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找了很多朋友也问了几个陌生人,结果有些出乎意料。
明达,25岁,未婚单身
如果我老婆赚的比我多,我高兴还来不及,谁会跟钱作对啊?她多挣点,我们压力就小点,总比只会花钱好吧?再说了,她收入比我高,就更能证明她被我的个人魅力给迷倒了,一定很爱我。还有,她收入高,就证明足够优秀,那这是我的荣幸啊!
林奇,37岁,已婚已育
自从换工作后,我老婆的收入就被我的高,虽然她没说什么,但我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以前下班回来做家务、喂孩子都靠自觉,现在就觉得不做不行了。这种状态维持了很久,搞得我心态特别不好,我们也为此吵过架。
我知道这是我的问题,我已经尽力控制情绪了,可听着别人的调侃,心里还是不舒服。后来我老婆大发脾气,说我再作就离婚,她带着孩子走人,吓得我也不敢多想了。现在嘛,心态调整的差不多了,主要是现实教会了我做人。
付辽,33岁,离异
老婆挣得比我多,所以我离婚了。其实我本来是不太在意这些的,虽然刚开始有点介意,但后来就平常心对待了。可我前岳母呢,总说我吃软饭,没她女儿有本事,而我老婆耳根子软,听不得人家挑拨,就和我离心了。
也怪我,明知道她有点儿傻,还跟她杠,杠着杠着就离了。我觉得不管是谁挣得多,都没什么,只要自己心态好就行了。可悲的是,我们俩的心态都很差劲。
齐齐,29岁,刚复婚
我就是因为老婆挣得多才离婚的,主要我们是闪婚,又是裸婚,我都不知道她的家庭条件,也不了解她的收入情况。刚结婚时,我觉得她有点败家,后来才知道我以为的奢侈是人家的日常生活。
离婚也是一时赌气,那次逛街她妈妈看上一项链,我咬牙付了款。不一会儿,她又看上一双鞋,将近1万,我卡里已经没钱了,她也没说要,我就没当回事。可第二天我岳母就让人送了过来,还说我没钱应该和她说,别让她女儿受委屈。
我憋着一口气,和她大吵了一架,冲动之下就离了婚。后来还是忘不了她,就总去她爱逛的地方“偶遇”,于是又在一起了。一次偶然,我俩去了那家鞋店,她说:“我当时就是怕买了那双鞋,让你对我有什么不好的看法。”
唉,人家姑娘跟我在一起,明明是花自己的钱,却还要那么委屈,要我干嘛呀?总不能和我过苦日子吧?说白了,还是我自己穷,还觉得自己穷的有理。
知乎上有句话专门阐释了“老婆挣得多,男人为什么受不了”:你能承受流言蜚语吗?你能承受种种鄙视吗?你能承受种种压力,鞍前马后不要自尊吗?没错,你不能,但我能!
近日湖北一新娘结婚时的场面着实令人震惊,结婚新娘穿戴的东西太耀眼了,新娘穿戴60个黄金手镯,简直太豪了,羡煞旁人。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一部分的网友表示羡慕,但是也有一部分的网友表示很酸,说这样高调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真的是这样吗?
一,我认为婚姻不会受外在物质条件影响。新娘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排场,主要也是因为娘家的实力很不错,新娘身上挂着的黄金首饰,其实都是来自父母的爱,每一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风风光光的出嫁。这其实也没什么,只能说明新娘家的条件比较好,可以加物品比较多。但这件事情跟两人的婚姻根本就扯不上关系,两人的婚姻是强强联合,所以两人的婚姻生活肯定会特别的幸福。
二,日子不是过给别人看的。虽然说新娘家的条件非常不错,但是把那么多黄金首饰穿戴在身上,着实有点夸张了,两个年轻人的日子并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不是说你多么有钱婚后就会很幸福,最重要的还是两个人要在一起踏踏实实过日子,平平淡淡才是真。其次还会带坏当地的风气,现在很多地方彩礼本来就水涨船高,再被这些人一影响,估计很多人都要为彩礼头痛了。
三,这些黄金首饰是长辈对新娘的祝福。据知情人透露,新娘不是本地的,可能是家里条件不错,出嫁的时候,带来60个金镯子,每个100克。其中大部分是亲友长辈送给新娘,剩余则是父母凑上,寓意千里迢迢远嫁的女儿一帆风顺。所以也没必要太嫉妒了,这也不是什么赤裸裸的炫富,只是长辈对新娘的祝福,每个地方的习俗都不一样,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
结婚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禁止条件
我国的《民法典》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二、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综上,可以知道结婚需要的条件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其中对于必备条件而言,要求男女同时都满足,至于禁止条件,如果有一方具有的话,那此时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实践中,可能出现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此时也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因此一定要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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