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娘家住,结婚第三天新娘携新郎回娘家,俗称“回门”。是我国汉民族约定俗成相袭已久的风俗。据史料载,“回门”这一习俗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流行了,按此推断,"回门”这一风俗至少已有2500年的历史。
在古代,婚姻不是男女个人能决定的,而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夫妇两人在婚前甚至连面都不曾见过,更别提认识彼此家门;所以新婚三天回门既是女儿婚后第一次回娘家,也是让女婿认岳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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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婚礼习俗来源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中国人偏爱红色,认为红色是吉祥喜庆的象征,故而中式传统婚礼总以大红色来烘托喜庆、热烈的气氛。孝敬、祝福、吉祥成为婚礼上的主旨,几乎婚礼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新娘由丈夫的陪同下,带着一些礼品回娘家祭祖,随后再随丈夫返回夫家。古时女子出嫁后,很难有机会回娘家,所以回门很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后一次机会。
法律分析:古代的新娘在结婚后就不能常回娘家,所以在婚后第三天会有归宁的习俗,即现代的回门宴。 那对于现代新娘来说,结婚几天可以回娘家住呢? 按照从古代流传下来的习俗,一般女子在婚后第三天进行回门,这天丈夫会陪着妻子一同回到娘家。 不过现在回门根据当地习俗的不同,也会有所差异,不过一般都会选择第三天,第六天,或是满月回家省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回门是第三天。
回门是指女子出嫁后首次回娘家探亲。新婚夫妇结婚的第三天后回岳父母家,对于新娘来说,则是初为人妇后回到自己的娘家。也有的地方在新婚后第二天去,如湖南大部分地区。
回门又称归宁,是中国传统婚俗。回门即女儿偕女婿回女家认门拜亲。结婚回门时间会因为地域的不同而导致不一样,但是大多数的时间一般是三天左右,古时是结婚第三日、第六日或七、八、九日,现在也有新婚第二天或满月回门省亲的。
由于“回门”是新婚夫妇一起回门,故称“双回门”,取成双成对的吉祥意义。回门时,旧俗规定新娘走在前面,返回男家时,新郎走在前面,因为这次回门是女儿新嫁后第一次回娘家,有的又称“走头趟”。
在“双回门”后,一般不准在岳父岳母家过宿,必须当日返回男家,因为旧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的风俗。
结婚的时候,男方没有准备婚房。接亲是在宾馆,宾馆的房间作为了新房。有一个民间说法,说新娘三天回门。那就等三天之后回到娘家,再回去住吧。不过前提是新娘娘家只有一个孩子,或者是有兄弟姐妹,但已经成亲,且不和老人住在一起,目前只有两个老人独住,回去长住倒是没有关系。如果还有弟弟未结婚,妹妹没出嫁的话,尽量就不要回娘家长住了。这样大家都不方便。而且也会让人家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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