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身份证号填错了有效吗?

结婚证身份证号填错了有效吗?,第1张

没有效必须要更改的。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的身份证不一样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将为当事人重发新的结婚证,同时收回原结婚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一个证就是身份证了。现在身份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干什么都是需要身份证的。结婚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有的人可能会出现老的结婚证是老的身份证号与新身份证号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老结婚证与新身份证号。

一个结婚证能够代表一个人是否结婚,而且在许多场合上也会用到结婚证。身份证就更不用说了,自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了身份证号。而且现在身份证对于每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吃喝住行几乎都用的到身份证。在结婚领结婚证的时候也会用到身份证号。但是老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现在的新身份证号是18位的,有的人可能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其实出现结婚证的号码与身份证号不一致的情况时解决办法很简单,当事人持正确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向原先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处申请换领结婚证。当事人书面填写两者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并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收回原结婚证再换发新的结婚证。

  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机关将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结婚证的号码与身份证号不一致,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换发结婚证。

法律分析:结婚证的号码与身份证号不一致,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应按照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发结婚证,同时收回原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结婚证的号码与身份证号不一致,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应按照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发结婚证,同时收回原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不可以,房产证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印件、身份证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需要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因为十五位升十八位原因与结婚证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登记机关将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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