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领证不犯法。结婚后如果不领证,那当事人在法律上一直是处于未婚状态,两人若生活在一起也只是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结婚不领证,两人的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两人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债务、继承等等问题均由个人享有和承担。
结婚不领证的危害
1、抚养权
没有领证两人只是同居关系,如果两人有小孩,那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在女方手里。同时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2、财产问题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是按份共有,并不是共同共有,因此双方赚的钱都归各自所有,双方买的房子、车子也是按照出资比例占有。
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即在婚内获取的经济资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哪怕其中一方并没有出去工作。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结婚,那么在这段关系中获取的财产和置办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了夫妻关系除了财产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3、感情变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如果双方在关系中出轨、或者与他人领证等等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并没有法律规定的忠诚义务。所以,如果打算与一个人结婚,携手共度生活,那就千万记得要领证,不被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存在很多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应当及时的办理结婚证,由于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在确定的婚姻关系后需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什么区别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您好,婚姻关系自完成结婚登记起确立。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共同生活居住的男女,仅成立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您指的是婚姻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上就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要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符合条件并办理结婚登记。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结婚不领证犯法吗
结婚不领证不犯法。结婚后如果不领证,那当事人在法律上一直是处于未婚状态,两人若生活在一起也只是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结婚不领证,两人的关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两人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债务、继承等等问题均由个人享有和承担。
二、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去办理离婚证
根据本人遇到的情况,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当事人本身是非法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没有结婚证。
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办理离婚,只是存在一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即双方自身分开就可以了。当然应该对同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妥善处理。双方可以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自然没有结婚证。
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好,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会根据事实审查是否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符合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第三、结婚证遗失或一方保存了双方的结婚证。
结婚证保管在一方手里或遗失,如果没有结婚证的一方向离婚,如果协商不好想起诉离婚的,一般在立案前调取结婚档案以证实双方间的婚姻关系。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另一种则属于同居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大部分没有领证的关系的都是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同居关系的男女都是未婚,那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产生了争议,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也是不会受理。
三、结婚不领证的危害
1、抚养权
没有领证两人只是同居关系,如果两人有小孩,那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在女方手里。
同时合法的夫妻双方对彼此有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中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帮助和扶持,互相照顾。
2、财产问题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是按份共有,并不是共同共有,因此双方赚的钱都归各自所有,双方买的房子、车子也是按照出资比例占有。
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即在婚内获取的经济资产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哪怕其中一方并没有出去工作。如果不领结婚证就结婚,那么在这段关系中获取的财产和置办的物件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了夫妻关系除了财产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
3、感情变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如果双方在关系中出轨、或者与他人领证等等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并没有法律规定的忠诚义务。所以,如果打算与一个人结婚,携手共度生活,那就千万记得要领证,不被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存在很多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没领结婚证就结婚不违法。只是未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而构成同居关系。且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受到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领结婚证情况下事实婚姻的危害
事实婚姻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这样一种关系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危害。
1、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在对重婚罪的规定里,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2、不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子女,意味着绝大多数这样的家庭没有经过婚前检查,这样使得早婚、近亲结婚、法律禁止的疾病结婚等现象无法控制,对于后代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危害。
3、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障,因而在财产分割上易出现混乱,尤其是“离婚”的时候,一旦出现纷争必然有一方无法保护自己合法财产。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本质上都是违法婚姻,所以为了保障你们婚姻的合法性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有共同生活计划的两个人还是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2、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4、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
(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
(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
(7)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1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你好,有没有结婚证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结婚证意味着男女双方愿意步入婚姻的殿堂,愿意承担结婚后的责任,也意味着法律将承认男女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就不是法律任何夫妻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约束关系同时也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1、双方特殊身份的证明。如果说两个人在没有结婚之前同了居,那么对女性来说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影响,但是如果两个人在拥有结婚证之后同居的话,那么男女双方彼此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关系。因此,结婚证的意义在这里就可以体现出来了,它可以表明两个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既夫妻关系。
2、对彼此生活的保障。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在没有结婚之前,对自己的生活标准和生活要求并不是那么的高,但是在领了结婚证之后,会觉得自己有了一个家庭。因此,在双方的身上会有了更大的责任感,所以说结婚证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两个人的生活,对双方的感情关系起到一定的维护作用。
3、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如果说两个人在婚后感情不和睦的话,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结婚证也可以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作用。因为只要两个人有了结婚证的话,那么两个人就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在涉及分配财产的时候,夫妻关系的财产是应当共同分配的,因此这样来说的话,结婚证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保障双方的利益。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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