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夫妻双方需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不是的。结婚证不可以在异地进行办理。结婚的双方想要办理结婚证的,应当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在异地的两人无法办理结婚证。根据法律股东,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可以,夫妻双方需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根据上述规定,需要两人到原发证机关或户籍地补办,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且信息一致可公正委托办理,照片需重新准备。
扩展阅读
长沙婚检办理流程
1、在挂号处挂婚检号
2、出示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领取婚检表
3、男女双方在检验科抽血化验、做尿常规
4、男女双方做放射科胸透
5、女士到妇科婚检,男士到男性科婚检
6、男女双方全身体格检查(血压、脉搏、身高、体重)
7、男女双方交婚检表到妇保科,接受优生优育指导
8、领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注:以上步骤可不按检查顺序,但抽血,尿常规应先做。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