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也可以随着户口迁移,在现户口所在地缴纳。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如果你是在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的,只要工作地点没有变化,那么及时户口迁移了,对医保卡也没有影响,继续在单位进行缴纳即可,因为你的医保是一所在单位为主体进行缴纳的,不是以个人名义在户口坐在地缴纳的。但是,需要到社保局对身份信息进行更新。
女方嫁人后,医保怎么转到男方那边,缴费按以下步骤:
1、先把户口迁到男方;
2、再去男方当地的社保机构开一个账户;
3、然后去女方当地医保开转移证明;
4、拿着转移证明去男方医保机构办理医保手续,并按当地政策缴费即可。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 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能。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是不可以报销医保的,夫妻后补的结婚证的医保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城乡合作医保也是可以报销的。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一,不能够:
1,乡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地点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以户为单位;
2,当事人户口迁移的,原先已参保的乡村合作医疗不能转移;但能够继续使用;
3,直至满一个周期后,再再次在户口所在地统一参保;
4,参保人把钱交到村会计(通常来说由村会计负责解决)后,统一解决乡村医保。二,新型乡村合作医疗:1,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规则;2,采取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本;3,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议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乡村合作医疗规则;4,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乡村基本医疗保障规则的地位;
5,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贴准则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可以。嫁省外了没转户口医保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继续缴纳医保,可能本人长期在外地生活看病不方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就可以在外地所选择的医院看病了,还可以用领结婚证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医保缴费手续。
结婚了以后,户口还在娘家了,医疗保险在娘家交。
医疗保险应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户口还没有迁到老公的所在地,所以医疗保险应该在娘家交。
如果想在老公这一方办理缴纳,就应该先办理户口迁移,把户口迁移过来以后在男方这里缴纳就可以了。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是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户口迁移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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