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系指一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生活中主要包括结婚的彩礼以及为订婚而购买的钻戒等,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上述赠与行为的赠与人,在实施赠与彩礼或钻戒行为时,当事人间往往不可能存在书面甚至口头赠与合同,更无可能明确将解除条件明确表达在赠与行为之中。认定上述赠与行为中附有解除条件(确定不结婚或一定条件下解除婚姻关系),实际上是结合社会善良风俗,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客观解释的结果。上述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特定情形下,因所附解除条件成就,赠与人可请求返还。
案例:
热恋时,女子小王答应男子小张如果想结婚,就要先送自己一辆车作为代步工具,结婚后再以双方名义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徐汇区的婚房,在小张豪送女友小王一辆价值150余万元的奔驰车后,小王却不愿意与小张恋爱,提出分手。分手后,小张要求小王归还车辆,小王不予理睬,双方为了争夺奔驰车闹的不可开交。
小杉有话说:
在本案中双方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一经送出,一般来说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奔驰车价格不菲,而且赠送方小张是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作为接受礼物的一方小王应该将礼物返还。
2一般赠与行为
恋爱过程中,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财物,或为另一方购置的个人物品属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此种赠与能否要求返还,应当适用合同法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的所有权移转以交付为准。上述一般赠与行为,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并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行为,被赠与财物的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在赠与行为不存在效力瑕疵时,赠与人无权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
如果在一般赠与行为中,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
案例:
上述案例中,小张在提供的材料中我们看到,在特殊的日子,比如5月20日、情人节、七夕节等节日,向小王发了“520”、“1314”、“999”等特殊额度的红包或者转账。分手后,小张主张小王归还共计26余万元的转账。
小杉有话说: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小张曾多次在特殊日子向小王洪以微信转账、支付宝等方式支付金钱,本质上属于小张为增进双方感情,维持恋爱关系的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关系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小张多次向小王支付金钱,小王均予以接受,双方间的赠与合同均已实际履行完毕,并且赠与的数额在一定的合理限度内,也符合社会交往习惯和日常生活经验。故小王取得小张支付的金钱具有合法依据。另外,小张也无法举证证明红包的发放是基于结婚的目的,所以,26万余元是无法要求小王返还的。
在我国,婚姻法是不保护恋爱关系和婚约的,解除婚约、恋爱分手也是当事人双方的自由权利。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如果发生财产纠纷,如果一方赠与对方的钱是复原费、医疗费、抚恤金等,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另外,如果是借婚约、恋爱等名义骗取钱财的,情节轻微,应归还财物,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A,B,D
A项,结婚登记是结婚的法定程序,男女双方只有到法律规定的机关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其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结婚证是结婚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B项,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一方当事人可以是男女双方任一方,而不一定到小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D项,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请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不得由他人代理。
答案:A、B、D
本题考结婚的程序。请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不得由他人代理,也不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代替本人亲自到场。故D错,C对。结婚证是结婚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故A错,E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故B错。
我是一个性格比较内向的男生,大学毕业没多久,我就考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单位,我的学历是研究生,而和我一起考进去的还有一个同事,他和我学历一样,而且都是男士,所以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其实,职场也是一个战场,虽然我们的学历很高,但是单位里面有很多资历高的老员工,所以我们经常被差使着做一些杂活,也是敢怒不敢言!不过,幸亏我们的直系领导还是很看中我们的,毕竟那些老员工也快退休了,以后的工作还是得交给我们这些年轻的后辈!
不过有时候工作上的事确实弄得我们挺烦的,一般下班没有什么事情,我们都会相约一起去喝酒,我们第一次喝酒的时候,我本来还想着喝完酒去唱会歌,可是朋友小张居然说要回家,因为家里有老婆等着他,我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小张已经结婚了,我很是意外,于是就八卦了几句,我就了解了小张的爱情故事!
小张现在的老婆是他的大学同学,两人从大二的时候正式开始恋爱,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只不过大学毕业的时候,小张选择继续深造,而小张的老婆就选择就业!之后,两人在小张上研二的时候结婚的,可见两人的感情有多么真,让我意外的是,两人居然结婚后还异地恋,不过在小张研究生毕业找好工作之后,他的老婆才从家乡的城市来到现在的城市!不过,我还真的很很佩服我这个同事朋友的,两人分开这几年也不怕感情变淡!
看看我,我还真的有点羡慕这个同事朋友,因为我大学毕业时就被女友甩了,上研究生的时候,整天忙着学业,所以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单身,根本就没有恋爱的想法,现在工作了忽然觉得一个人还是挺孤单的,确实应该找一个伴了!
我很好奇为什么最近总接触一些牛鬼蛇神的书。
本来这周的计划是看完《自我发展的心理学》,结果在地铁上看知乎一个推荐,看到了本网络小说,没错,评分很高,尺度也有点放,不过并没有那么夸张,看了简介说是曾经风靡帝吧的一个神作,上午在地铁里看完了,地铁坐过了四站,因为是百度直接搜索看的,有点不全,于是我在电脑上找了txt格式的,趁着自己整理的档口把小说重新排版了一下,生成了pdf版本,算是重读了一篇,毕竟第一遍看的有点急,小说在看第二遍的时候才有意思。
小张与小丽是两个女孩,一个是要考研但是没有考上的大学生,一个是因为家庭贫穷沦落为洗浴店的失足女,分别在男主有一定阅历的时候和刚毕业的时候出现,不过故事是穿插写的,在看第一遍的时候总觉得祥子精力有点好,分别在不同的时间约会两个人,但是在看第二遍的时候发现其实并不是在一个时间段发生的,小丽是在祥子情窦初开的年纪,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教会祥子如何脱女人的衣服,简直就是无微不至的照顾,这段感情偏向于幻想,因为小丽符合祥子的一切想象,漂亮活好还不黏人,洗衣做饭样样精通,就像祥子说的,小丽是他人生中的一个烙印,而祥子的结婚对象小张其实也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在和祥子谈恋爱期间又是去旋转餐厅又是要买车还要去凤凰旅游,最后是祥子说会买房之后才真的算是不抗拒他,但是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傲,如果第一遍看的话和小丽有明显的对比,但是再仔细一想,其实小丽就是之前的小张,只不过她从良了而已,要不然也不会在没有考上公务员之后立马准备和祥子的婚礼,两个人之间要说没有感情吧,可是每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也在做情侣之间应该做的事情,如果说两人有感情的话,两个人貌似都是在像家长布置的作业一样,结局虽然小丽离开了,但是祥子的心里一直都有她,小张虽然和他结婚了,但是俩人心都不在对方身上。
晚上在回来的地铁上看了传说中的第二部《青春》就是讲小丽回到老家从良后的一些故事,虽然篇幅没有第一部那么热血澎湃,却从侧面反映出小丽后面的悲伤,据说还有第三部,主要讲张美丽的故事,就是第一部的小张,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遇到了不同的人,因此走向了不同的结局。
整体来说网络小说都是偏向意*的多一些,而如果没有生活的滋润故事也不会吸引住那么多人的目光,哪个男的不想在青春躁动的年纪遇到如水一般的小丽,而在经过社会历练以后往往都会娶了温柔得体顾家孝顺的小张,因为生活不是只有欲望,还有更多需要背负的东西,谁的青春里还没遇到过一两个姑娘,是她们手把手的教会了男孩成长,青春的故事放在心里埋进土里就好了,毕竟人还是会成长,少点忧伤。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